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廣東省汕頭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汕頭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3年10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規劃背景,指導思想,規劃原則,批覆全文,

發展歷史

2022年4月18日,汕頭市自然資源局發布關於《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聽證會的公告。
2022年5月19日,汕頭市自然資源局舉行《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聽證會,集中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2023年10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粵府函〔2023〕247號)。

規劃背景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有關精神,汕頭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對市域範圍內國土空間保護開發作出總體安排和綜合部署,支撐汕頭市高質量發展

指導思想

《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堅持走中國式現代化道路,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深入實施國家重大戰略,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與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主動服務統籌謀劃全域國土空間資源布局,為實施“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走“工業立市、產業強市”之路、推動“綠美汕頭”生態建設等重要建設提供空間保障,支撐汕頭打造成為高質量發展的活力特區、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具有區域競爭力和引領力的省域副中心城市。

規劃原則

一、底線思維,綠色發展。確保糧食安全生態安全、城市安全,協調人、地、產、城關係,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生產方式、生活方式。
二、戰略引領,區域協同。落實主體功能區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等國家戰略,增強發展聚集力和輻射帶動力,成為引領帶動汕潮揭地區發展、策應粵港澳大灣區、對接粵閩浙沿海城市群的重要引擎。
三、以人為本,品質提升。提升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打造與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區域教育、醫療、文化、商貿高地,塑造更高品質的城鄉人居環境。
四、傳承文化,彰顯特色。挖掘保護華僑特色等歷史文化遺存,延伸城市文化脈絡,豐富文化時代內涵,促進潮汕文化創新性發展和創造性轉化。

批覆全文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粵府函〔2023〕247號)
汕頭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
《汕頭市人民政府關於報請審批〈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報批稿)〉的請示》(汕府〔2023〕19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汕頭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汕頭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支撐汕頭市建設成為活力特區、和美僑鄉、粵東明珠。
二、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汕頭市要立足國家戰略、區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實際,打造成為高質量發展的經濟特區、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具有區域競爭力和引領力的省域副中心城市。要深度融入“雙區”建設,堅持在全國“一盤棋”中更好發揮經濟特區輻射帶動作用,完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治理能力,促進汕潮揭同城化發展。
三、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到2035年,汕頭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264.97平方公里(39.75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226.67平方公里(34.00萬畝);陸域生態保護紅線不低於183.21平方公里(27.48萬畝);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591.05平方公里(88.66萬畝)以內。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超過11.28億立方米;大陸自然海岸線保有率不低於上級下達任務。落實藍線、綠線、黃線、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以及洪澇風險控制線等防災減災底線,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空間管控。
四、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以“三區三線”為基礎,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統籌最佳化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陸海統籌整體謀劃“三廊四屏、一核兩帶”的市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築牢以蓮花山、桑浦山、小北山、大南山為主體的生態屏障,形成韓江、榕江、練江生態廊道及濱海生態廊道。發揮中心城區核心引領作用,引導區域發展要素資源集聚,完善省域副中心城市服務功能,依託國道324沿線城鎮空間和濱海重大產業平台,聯動澄海、潮陽、潮南、南澳城鎮組團,打造城鎮高質量發展帶和沿海高質量發展帶,構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重點鎮—一般鎮”的城鎮等級體系,引導城鎮體系逐步最佳化。
五、推進土地高質量開發利用。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約束,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設用地,持續推進多種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開發,引導城鎮建設用地混合利用。堅持製造業當家,以汕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保稅區等國家級園區為引領,推動各類園區提質增效,支撐現代化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更好承接國內外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產業有序轉移。要將建設人民城市作為新時代汕頭城市發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條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的發展道路。
六、營造美好人居環境品質。構建均衡協調的公共服務體系,以15分鐘城鄉社區生活圈為基本單元,落實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民生設施配套建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支持汕頭歷史文化名城建設,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地段等重要歷史文化空間,防止大拆大建破壞各類歷史文化遺存本體及周邊環境,更好保護利用僑批、潮劇、潮樂、木雕、英歌舞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加強城鄉特色風貌管控,營造觀城、看海、望山的景觀視廊,重點提升內海灣“一灣兩岸”地區、小公園開埠區等地區特色風貌,塑造山海城相依、人景文共融的總體海灣城市景觀風貌。穩步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七、強化城市安全運行空間保障。加快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做好港口、軌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區域交通設施的空間預留管控,構建複合高效的綜合交通網路。統籌保障好水、電、氣、通信、垃圾處理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高度重視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風險防控,加強人防、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重大危險品管控,增強抵禦災害事故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讓人民民眾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促進縣鎮村高質量發展。基於縣域主體功能區定位,差異化最佳化自然資源配置,以縣城為重要載體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縣城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引導產業向園區集聚,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保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實施。指引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最佳化建設用地布局,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引導村莊分類,強化宅基地、鄉村產業項目用地保障,支撐鄉村振興發展。
九、統籌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統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與修復。實施蓮花山、桑浦山、小北山、大南山和韓江、榕江、練江流域等生態修復,科學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加快建設“綠美汕頭”。加強礦產資源保護利用,最佳化礦產資源開發布局。做好海洋資源保護利用,加強海岸帶保護利用管控,推動海島分類保護,實現陸海統籌發展。
十、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強化規劃實施組織保障。汕頭市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多規合一”改革精神,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維護好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同時,加快組織完成縣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對涉及空間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等專項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做好統籌。建立完善規劃實施評估和監督機制,加強考核問責和公眾參與。
汕頭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盤棋”,提升國土空間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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