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議辦法》在1991.12.21由廣東省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議辦法
- 頒布時間:1991年12月21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廣東省政府
《廣東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議辦法》在1991.12.21由廣東省政府頒布。
第二條 廣東省全民所有制企業的廠長(經理)(不含副職),因任期屆滿、提撥、調動、辭(免)職、離(退)休即將離任前,由審計機關或企業主管部門對其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進行審計評議。第三條 實行分級分層次審計評議制度。各級人民政府...
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指企業廠長(經理)離任時,由審計機構依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財經方面的法規、制度等,對其任期內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查、評價和證明的一種審計。它是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在審計實踐中...
第六條公司法定代表人離任必須接受經濟責任審計評議(簡稱離任審計)。對國家股股權占50%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由審計機關或內審機構參照《廣東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議辦法》執行;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八)對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的審計評議。(九)其它應當審計的事項。第七條 審計機關和審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結論、決定或驗證證明,可作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銀行發放貸款、稅務部門核收稅款、有關部門審批自籌基建項目、...
廠長在任期內因力不勝任或有嚴重失職行為,企業主管機關有權免除其職務。廠長在任期內,企業主管機關和幹部管理機關一般不調動廠長工作。廠長離任前,企業主管機關(或會同幹部管理機關)可以提請審計機關對廠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評議。第三章...
第二條 部屬企業、事業單位廠長(經理)、院長(所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廠長離任審計),是通過對廠長(經理)、院長(所長)的任期目標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審計,客觀公正地評價廠長(經理)、院長(所長)任期內的經營業績,並配合人事制度改革...
河南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87.11.11 實施時間 1987.11.11 第一條 為了完善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含經理,下同)負責制,正確評議廠長任職期間的實績,健全企業領導人的更...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廠長(經理)離任,是指廠長(經理)因辭職、辭聘、解聘、免職、撤職、調離、退休等原因不再擔任本職務。??第四條 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必須實行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離任審計)。
《浙江省國有企業經理、廠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條例》是1997年12月6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2日浙江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八十號公布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
未經離任審計,不得解除廠長(經理)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廠長(經理)的檔案、工資等行政關係不得移動。第四條 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結果,應當作為有關部門和組織考核廠長(經理)工作業績,實施獎懲、升降職務及聘用任用的重要...
第五條 審計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不得打擊報復。第二章 審計組織 第六條 市審計局是企業廠長(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任期審計)的主管部門,對任期審計(含離任審計,下同)工作...
第三條 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所屬國有企業的廠長(經理)離任審計,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廠長(經理)離任必須實行審計。未經離任審計的廠長(經理)不得解除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離任審計結果應當作為廠長(經理)使用的...
第三條 國有企業廠長(經理)實行年薪制的每年進行一次經濟責任審計;未實行年薪制的每一至二年進行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廠長(經理)不再擔任原職務時,必須進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未經審計不得調離原任職企業。第四條 市、區、縣人民...
第六條 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保守秘密。第二章 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第七條 市審計局是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以下簡稱離任審計)的主管部門,對離任審計工作實行統一管理、指導和...
《對外經濟貿易企業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定》是1995年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印發的一份檔案。引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 (一九九五年第2號)現發布《對外經濟貿易企業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規定》...
《廣東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實施辦法》在1988.07.01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提高生產技術裝備水平,保證安全生產,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
九、對承包方、租賃方企業的負責人,提前離職時,須按商業部(87)商辦字第5號下達的《商業企業經理(主任、廠長)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試行辦法》進行審計,未經審計不得調離。十、各級商業內審機構,對承包、租賃企業的審計,要貫徹審計...
120.關於轉發《廣東省全民所有制企業廠長(經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評議試行辦法》的通知(深府[1988]97號)121.關於簡化深圳特區進口物資審批手續的通知(深府[1988]118號)122.關於新建住房建築面積標準的規定(深府[1988]195號)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