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我市有關收容遣送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我市有關收容遣送規範性檔案的通知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我市有關收容遣送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國務院第381號令),進一步做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經2003年8月4日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廢止如下規範性檔案:
一、1990年6月22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廣州市區暫住人口管理規定》(穗府〔1990〕60號)。
二、1999年6月9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關於加強流動人員管理的通告》(穗府〔1999〕46號)。
三、2001年4月25日市人民政府頒布的《關於加強對“三無”流浪乞討人員管理的通告》(穗府〔2001〕25號)。
四、2002年11月5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的《印發非正常上訪處置預案的通知》(穗府辦〔2002〕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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