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辦法
- 頒布時間:2001年08月08日
- 實施時間:2001年08月08日
- 頒布單位: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2001年8月2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2001年8月2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貫徹實施《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1》,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廣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是廣州政府頒布的地方性規章,自2011年1月1日施行。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已由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於2017年11月30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1]
(五)改變或者撤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議、決定;(六)撤銷市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七)有關保護全民所有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公民和組織的合法財產,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的重大事項;(八)憲法、法律規定的屬於市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範圍的其他事項。第五條...
第五十一條 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於每年第四季度編制下一年度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計畫。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時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有關重大事項的議案,不能按時提案的,應當說明情況。沒有列入重大事項計畫,但市、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應當由其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8.12.27 實施時間 2009.05.01 廣州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08年9月25日通過的《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條例〉的決定》,業經廣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召開會議 本辦法所指的會議包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長碰頭會、市政府工作會議和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一)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全體會議是討論決定市政府工作中重大問題的會議,一般每年召開2次。1?議題的範圍與確定。市政府全體會議的議題範圍主要是:(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的重要指示...
(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項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
(1996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關於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重大事項的若干規定 通過時間 1996年10月17日 通過地點 北京 通過會議 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條 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對市人民政府工作的監督...
(5)將第三十五條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九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20.《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具體辦法。第十三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查和批准本級財政預算、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本級財政預算的調整方案和本級決算時,應當加強全口徑預算、決算審查,對預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以及重點支出和重大投資項目是否適當等進行重點審查。第十四條 鄉鎮人民代表...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12月8日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決定 (2023年11月23日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查了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為保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廣東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本行政...
(一)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二)領導或者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三)召集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四)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五)根據本級...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經深圳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13年12月25日修訂,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月27日 第一條 為了保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大事...
第一條 為了保障和規範本自治區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重大事項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有關法律,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立法活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許可權制定、...
重大事項議案或者報告的提出和市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程式,按照《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規定進行。 第六條擬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並作決議或者決定的重大事項議案,提議案的國家機關在擬訂決策方案或者議案草案時,應當聽取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意見。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准監督預算辦法》是2002年3月25日廣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政府預算、決算的審查和監督,規範預算、決算行為,保障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中華人民共和...
(一)貫徹憲法、法律、法規以及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情況;(二)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財政預算以及本級人大常委會對其作出部分變更的決定的情況;(三)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重大事項作出的決議、決定的情況;(四)承辦本級人民代表大會...
為保障和規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有關法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中文名 大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 目的 為保障和...
第七條 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依法決策原則,嚴格遵守法定許可權,依法履行法定程式,保證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等規定。第八條 重大行政決策依法接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監督,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屬於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項範圍或者應當在出台前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辦法全文 (2010年12月30日海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2011年1月14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海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海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辦法》,已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
第一條 為了保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重大事項,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