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激發全面創新活力,示範帶動各領域高質量發展,增強我市質量競爭力和影響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國質量獎管理辦法》《四川省天府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等法律和有關規定,結合廣安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安市質量獎評選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10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2日
  • 發布單位: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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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廣安市質量獎是廣安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主要授予質量管理成效顯著、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第三條 廣安市質量獎堅持自願申報原則,評選遵循科學、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動態管理、寧缺毋濫,不搞終身制。評選、表揚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四條 廣安市質量獎每兩年評選一次,分為廣安市質量獎(組織、個人)和廣安市質量獎提名獎(組織、個人)。每次評選、表揚廣安市質量獎不超過10個(含組織和個人),廣安市質量獎提名獎不超過20個(含組織和個人)。
第五條 廣安市質量獎相關的評選、表揚、宣傳等工作經費應當列入評選當年市本級財政預算。
第六條 廣安市質量獎的申報、評選、表揚、監督和管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和本辦法。
第二章 評選組織
第七條 為確保廣安市質量獎評選過程及結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設立廣安市質量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會),評審會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政府聯繫副秘書長和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擔任。評審會下設秘書組和監督組。秘書組設在市市場監管局。
第八條 評審會成員由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社會各界知名學者、企業管理者、行業代表等質量專家和政府有關部門人員組成。評審會成員由秘書組提出初步名單,報評審會主任審定。評審會管理規定由秘書組另行制定。
第九條 監督組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委特約監察員、質量專家、律師等3—5名社會各界人士代表組成。
第十條 評審會主要職責:
(一)組織、推動、指導和監督廣安市質量獎評選工作,研究決定評選工作重大事項;
(二)審定廣安市質量獎評選標準、評選細則、工作程式等工作規範;
(三)審議綜合評審報告,提出擬獲獎名單,提請市政府審定後公布。
第十一條 秘書組主要職責:
(一)組織制定廣安市質量獎評選標準、評選細則、工作程式、管理規定等制度規範;
(二)組織制定評審人員資格標準及管理制度;
(三)制定評審計畫,組建評審專家組開展評審工作;
(四)負責廣安市質量獎評選異議處理,會同政府有關部門調查、監督申報及獲獎組織和個人誠信守法、社會責任等情況;
(五)向評審會提交評選結果,報告廣安市質量獎工作進展、實施效果和改進建議;
(六)承辦評審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監督組主要職責:
(一)監督廣安市質量獎申報、評選和異議處理等;
(二)調查、核實和處理評選中投訴舉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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