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縣國家稅務局

平原縣國家稅務局

平原縣國家稅務局是平原縣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於1994年8月由原平原縣稅務局分設成立,現有8個行政科室、1個直屬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平原縣稅務局掛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平原縣稅務局承繼原平原縣國家稅務局、平原縣地方稅務局機關稅費征管權利義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原縣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1994年8月
  • 行政科室:8個
  • 事業單位:1個
基本信息,主要職責,機構設定,行政科室,派駐機構,事業單位,直屬機構,執法崗位職責,辦稅服務廳崗位,基層分局,領導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

主要職責

平原縣國稅局實行垂直管理的組織體系,現下轄1個城區分局,4個農村分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本縣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本縣經濟稅源和上級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全縣經濟發展;
(四)負責本市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
(六)負責本縣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八)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家稅務局分局的領導班子;
(十)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本局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十三)負責本局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負責本縣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
(十六)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行政科室

1、辦公室
負責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財務、裝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車購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系統的管理、推廣套用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管理工作。
3、 徵收管理科
負責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實施,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普通發票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普通發票的計畫調撥、保管、發售、核銷等管理及日常檢查工作。
4、人事教育科
負責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
6、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
7、辦稅服務廳
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負責辦理各種資格認(核)定和稅收證明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稅源調查、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派駐機構

城區稅務分局、王杲鋪稅務分局、王打卦稅務分局、王鳳樓稅務分局、腰站稅務分局
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負責納稅服務及所轄市區範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等“同城通辦”涉稅業務。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組織貫徹落實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根據內、外部各類信息資料,選取被查對象,制定稽查計畫;負責實施轄區內的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對系統內部有關部門移交的有稅務違法嫌疑納稅人的查處工作;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及查處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工作;負責協調、配合司法機關做好涉稅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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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崗位職責

辦稅服務廳崗位

辦稅服務廳設定綜合辦稅崗位、審查核批崗位和綜合服務崗位
崗位職責
綜合辦稅稅源監控崗位主要負責受理辦理或按規定的業務流程向其他崗位轉辦納稅人申請提交的各類涉稅事項,並負責對已審批事項的告知和送達,同時提供諮詢服務。
審查核批崗位主要負責綜合辦稅或稅源監控管理崗位調查核實後轉來的審批事項的審批。
綜合服務崗位主要負責納稅人自助辦稅區的管理和為納稅人提供各種諮詢服務,對綜合辦稅崗位和審查核批崗位進行績效考核以及對辦稅服務廳進行事務性管理。

基層分局

崗位職責:
稅源監控、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調查核實、綜合執行
稅源監控:包括監控轄區稅源戶籍變動情況、發票使用情況、管戶生產經營、財務核算情況、催報催繳、核實管戶申報納稅情況、稅源調研分析等;
納稅評估:包括評估分析、約談舉證、評估疑點的調查核實、評定處理等;
日常檢查:包括本年度異常申報檢查、註銷登記檢查、發票檢查、發票協查、所得稅匯繳檢查、漏征漏管戶清查、按計畫或根據征管需要進行的其他檢查;
納稅服務:包括政策宣傳、納稅諮詢輔導、預約服務等;
調查核實:包括一般性調查核實、政策性調查核實、認定類調查核實等;
綜合執行:包括稅務文書的送達、稅務行政處理決定和處罰決定的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的執行。

領導信息

孫寶林
男,1964年02月出生於山東禹城,大學專科畢業; 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平原縣國家稅務局主任科員、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侯志堅
男,1965年06月出生於山東平原,大學畢業;1982年12月參加工作, 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平原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具體分管徵收管理科、信息中心、人事教育科、老幹部管理辦公室、王打卦分局。
男,1963年11月出生於山東平原,大學專科畢業;1982年12月參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現任平原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具體分管稽查局、黨辦、稅偵隊、王杲鋪分局、腰站分局。
男,1966年8月出生,大學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平原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0年06月任平原縣國稅局蘇集分局局長,2002年11月任平原國稅局王打卦分局局長,2005年09月任平原國稅局城區分局局長,2008年07月任平原縣國稅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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