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國土資源局

常德市國土資源局

常德市市國土資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銳意進取、改革創新,著力打造人民滿意機關,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德市國土資源局
  • 地區:常德市
  • 職能:國土資源管理事業
  • 類別:職能部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常德市國土資源局(簡稱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合理利用和測繪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武陵大道477號

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國土資源規劃和戰略,開展全市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全市巨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並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政策措施。
(二)承擔規範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國土資源管理地方性管理辦法。推進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指導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
(三)承擔最佳化國土資源配置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畫。指導和審核縣市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市礦產資源、地質勘查和地質環境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市人民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四)負責規範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五)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並組織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
(六)承擔及時準確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組織實施地籍管理辦法,組織全市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組織實施國家、省重大土地專項調查,指導全市地籍調查、登記和土地分等定級工作。
(七)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責任。擬訂並實施全市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訂並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負責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等。
(八)承擔規範土地、礦業權和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範和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採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統一管理全市測繪市場,規範測繪市場行為,規範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九)負責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礦產資源採礦權的審核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核登記。
(十)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指導全市地質調查評價、礦產資源勘查,監督地方地質勘查項目和重大地質勘查專項實施,管理地質勘查資質、地質資料、地質勘查成果,指導、協調、監管全市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
(十一)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業遺蹟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採和污染,監督城市地質、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的勘查、評價工作。
(十二)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應急處置,制定並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十三)依法依規徵收資源收益,規範、監督資金使用,擬訂土地、礦產資源參與巨觀經濟調控的政策措施。依法依規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制度,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參與管理國家出資形成的礦業權權益,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草案編制和財務、資產管理與監督。
(十四)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市國土資源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五)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市測繪工作。組織並管理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測繪項目、重大測繪科技項目。依法審查測繪單位的等級資質,管理測繪任務登記;依法審查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和外國組織、個人來常測繪的事項;依法管理地圖編制工作,審查向社會出版、展示的地圖,管理並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
(十六)管理市級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根據授權審核發布本市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常德市行政區界線標準樣圖,組織指導基礎地理信息社會化服務;管理全市的國家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監督各類測繪成果的管理和測量標誌的保護。
(十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工作;負責信息、綜合調研、宣傳報導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接待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會計、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國土資源規費徵收管理。
法制科
負責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提出組織實施意見;組織擬訂本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辦法;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
信訪科
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做好局領導接待上訪民眾的組織服務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局領導交辦的信訪事項,並督促檢查領導批示件的落實情況;綜合反映民眾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意見、建議和問題,提供信訪信息。
綜合規劃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新設採礦權年度計畫及其它專項規劃;參與報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城市總體規劃及其他部門土地利用規劃的審核工作;承擔建設用地預審、採礦權預審等工作。
擬訂和實施地籍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地籍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土地資源現狀調查、土地權屬調查、變更調查工作;負責土地確權並指導土地登記發證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工作,承辦重大或跨縣(市、區)土地權屬爭議的調查處理;承擔土地登記資料的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負責提供土地登記公開查詢服務;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與利用工作。
耕地保護科(市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和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管理工作;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負責組織編制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承辦市農業區劃委員會交辦事項。
地產管理科
承擔土地利用評價和管理,檢查各類建設用地利用實施情況;負責土地市場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土地交易土地儲備管理政策,負責宗地供應主要資料的審查備案工作;擬訂並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承擔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組織實施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地價制度,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
建設用地科
承辦需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土地使用權劃撥供地審(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用地的建設項目前期論證工作;協調大中型建設項目征地事宜;組織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檢查各類建設項目土地利用實施情況。
礦產管理科
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依法進行探礦權、採礦權審核和審批;執行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規範;編制地質勘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參與採礦權市場的監督與管理,對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調查處理礦業權屬爭議、糾紛,參與查處非法礦業活動;監督檢查地質勘查項目,依法對探礦權、採礦權進行年檢;審核全市地質勘查單位資質,組織礦產資源調查評價;負責制定礦業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方案。
地質環境與礦產資源儲量科
負責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和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編制執行;負責組織全市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的申報和驗收工作;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和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單位資質年檢的初審工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管理,組織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組織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評審,並出具審查認定意見;負責建設用地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的評審和備案管理;負責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地質遺蹟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對礦產資源儲量的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地質資料匯總管理工作;負責加強對評審機構的監督管理。
測繪管理科
貫徹執行國家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測繪行業政策,審核測繪單位等級資格;按國家規定審核外國組織、個人來常測繪;負責全市測繪成果和地理信息數據質量的監督管理;負責測量標誌的管理和保護;管理地圖編制工作;負責管理和組織全市基礎地理信息系統、測量控制系統的建立、更新和使用;按規定審核發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組織實施基礎測繪地籍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負責審核對外提供測繪成果;負責組織編制測繪發展規劃。

領導信息

劉建躍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領導局全面工作,主持局黨組工作
楊憲文
職務: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職責:協助領導局全面工作,負責建設用地、政務中心視窗、為民辦實事工作。分管用地科、政務中心視窗。
林忠文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負責財務工作。分管財務科。
梁六順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負責規劃、儲備、招商引資工作。分管規劃科。聯繫國土資源儲備中心。
黃國安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負責地籍、二調、政工人事、科技、機關黨務工作。分管地籍科、人教科、直屬機關黨委。
尹放鳴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負責測繪、信息化、學會、修志工作。分管測繪科、信息中心。聯繫國土資源規劃測繪院、國土資源學會。
彭建武
職務:副局長
職責:負責耕保、開發整理、農村辦點、防汛工作。分管耕保科。聯繫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戴哲新
職務: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職責:負責征地拆遷工作。聯繫征地拆遷管理處、三個分局。
胡平佑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職責:負責紀檢監察、辦公室、最佳化環境、滿意政府工作。分管辦公室。
羅躍來
職務:黨組成員、工會主席
職責:負責工會、地產、交易工作。協管政務中心視窗工作。分管地產科、群工部。聯繫國土資源交易中心、四個農場。
職務:黨組成員、執法支隊長
職責:負責執法監察、法規、信訪工作。主持執法監察支隊工作。分管法規科、信訪科。
職務:總工程師
職責:負責礦管、地環儲量、安全生產工作。分管礦管科、地環儲量科。聯繫地質環境監測站。
尹東風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協管為民辦實事、修志和其他交辦工作。
羅鳳進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協管征地拆遷、三個分局和其他交辦工作。
袁能華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協管鐵路和其他交辦工作。
曾明憲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協管用地、高速和其他交辦工作。
項文元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
肖建中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負責德山分局全面工作。
譚傳東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負責津市市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
職務:副調研員
職責:負責鼎城區國土資源局全面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武陵大道877
常德市國土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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