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市區城市道路附屬管線桿線管理辦法》是在常州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市市區城市道路附屬管線桿線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常政發[2002]64號
- 發布日期:2002-04-16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常州市市區城市道路附屬管線桿線管理辦法》是在常州市施行的辦法。
《常州市市區城市道路附屬管線桿線管理辦法》是在常州市施行的辦法。檔案內容第一條為加強城市道路管理,改善城市容貌,建設整潔、優美、文明的現代化城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城市市容和...
《常州市控制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規定》是常州市制定的管理規定。常州市控制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道路管理,控制和規範城市道路挖掘行為,充分發揮城市道路功能,根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城市住宅小區、開發區內的道路,由建設單位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負責養護、維修。第二十三條設在城市道路上的各類管線的檢查井、箱蓋或者城市道路附屬設施,應當符合城市道路養護規範。因缺損影響交通和安全時,有關產權單位應當及時補缺或者修復...
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線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管線(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路燈、弱電綜合、工業管線等)及相關的附屬設施。第三條 常德市中心城區內的城市管線工程,應遵循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合理布局...
本辦法所稱架空管線,是指架設在城市道路、景觀區域、廣場及其他公共場所上空的線纜,包括高(低)壓輸配電線路、信息傳輸線路等。第三條 本市城區架空管線的改造和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合理規劃、逐步入地的原則。第四條 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中心城區管線(以下簡稱“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信息管理等工作。本辦法所稱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上或者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各類管線及其附屬設施...
《武漢市城市管線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城市管線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間資源,保障城市管線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武漢市實際,制定的辦法。2023...
第二條在鄂州市中心城區規劃區範圍內進行城市管線規劃、測繪、建設、運行維護及其信息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城市管線,是指城市市政道路、橋樑、人行通道、公共廣場、公共綠地等市政基礎設施(以下通稱城市道路)規劃紅線範圍內...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管理辦法》在2005.06.21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市區地下管線,是指城市新建、擴建、改建的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包括照明)、通訊、工業管道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各類地下管線及其相關附屬設施(以下簡稱管線)。第三條 在市...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管線工程的規劃管理,規範基礎設施建設秩序,改善城市市容和景觀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南京市城市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
第七條 鼓勵建設地下公共管廊,提高地下空間利用效率。城市新區建設應當同步規劃和建設地下公共管廊。城市既有道路和舊區改造,有條件的應當同步建設地下公共管廊。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侵占、破壞地下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並有權對...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樑、隧道及其附屬設施。城市道路分為快速路、主幹路(道路寬度40米及以上)、次幹路、支路。第三條 在市區範圍內從事城市道路建設、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下管線,包括全部或者部分建設於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以及用於集中敷設上述管線的綜合管廊。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地下管線的規劃、設計、建設、施工、監理...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範圍內城市道路的養護、維修和路政管理。本辦法所稱城市道路是指城市範圍內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具備一定技術條件的道路、橋樑及其附屬設施,包括車行道、人行道、高架路、廣場、各類橋樑、涵洞、隧道及其附屬...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道路,包括市區和城鎮範圍內的城市道路設施、橋涵設施和道路照明設施。第四條 福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道路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福州市市政管理部門和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