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管理辦法》在2005.06.21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5年06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5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南京市人民政府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管理辦法》在2005.06.21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南京市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管理辦法》在2005.06.21由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江蘇省公路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
本條例城市道路設施是指城市道路規劃紅線範圍以內的車行道、人行道、隔離帶、廣場、橋樑、隧道、高架路、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及其附屬市政設施。第三條 南京市市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道路設施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城市道路設施的管理、維護和監督工作。區城市道路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範圍和分工,負責城市道路...
該《條例》分總則,公路、公路用地管理,公路設施管理,公路兩側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7條,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12月26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辦法》予以廢止。發布信息 第2號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7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南京市...
《南京市長江公路橋樑隧道管理辦法》是南京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2005年9月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5年9月7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號公布 自2005年10月12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南京市長江公路橋樑、隧道的管理,保護橋樑隧道設施,保障橋樑隧道安全暢通,根...
專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四條南京市交通局是本市公路的主管部門。南京市公路管理處負責本市公路物路政管理。縣、區公路管理站具體負責轄區內公路路政的日常管理。公安、城建、規劃、土地、水利、環保、供電、電信、工商、農林、環衛等部門,以及公路沿線的各級政府,應配合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第五條...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農村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屬設施,並有權舉報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農村公路和影響農村公路安全的行為。第二章 公路規劃和建設 第八條 農村公路規劃應當遵循方便人民民眾生產生活、有利於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原則編制,並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第九條 ...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南京二橋管理範圍,是指自東楊坊互通立交起至雍莊互通立交結束處止(包括南、北汊大橋,南岸、八卦洲和北岸三段高速公路引線以及八卦洲服務區)兩側隔離棚範圍以內的陸域部分以及各橋頭公園。南京二橋控制區域,是指南京二橋隔離柵向外延伸各100米。第三條在南京二橋上通行的車輛、駕乘人員和在南京...
第五十二條繞城公路等城市快速路,參照高速公路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五十三條 本條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29日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制定的《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同時廢止。條例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09年12月...
江蘇省公路管理辦法,是為了對公路加強維護,保持經常完好,確保全全暢通,以適應新時期總任務和戰備的需要,根據國務院以及交通部關於加強公路管理和養護工作的有關規定,特制訂的辦法,適用於江蘇省內公社以上單位管理的公路和專用公路。第一條 為了對公路加強維護,保持經常完好,確保全全暢通,以適應新時期總任務和戰備...
2005年9月,市政府頒布《南京市長江公路橋樑隧道管理辦法》,對長江公路橋樑隧道的養護、路政和通行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許多規定,對保證橋樑隧道安全暢通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經過幾年的管理實踐,已顯規範事項的缺失,不能適應橋樑隧道建設和管理的需要。為進一步規範我市長江橋樑隧道的規劃、建設、養護、經營和管理,有效...
第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需要,建立公路管理一體化的工作機制,推進公路規劃、養護、管理和服務一體化,實現區域間相互聯動、資源共享、協調發展。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損壞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以及公路附屬設施。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
第七十六條繞城公路等城市快速路以及高速公路連線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參照國家和省高速公路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第七十七條本條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條例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第八條 施工路段建設單位應當根據施工路段的具體情形做好相應施工準備,按照規定組織編制設計和施工方案、施工現場管理方案、處置施工險情和意外事故的應急方案(以下稱應急方案)、交通組織方案,以及保障公路、公路附屬設施質量和安全的技術評價報告;需要會商的,應當與相關單位做好會商工作。公路施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
第四十七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管理,依法檢查和制止各種侵占、損壞、污染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及其他違反公路法律、法規的行為,保護收費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維護收費公路交通秩序,提高收費公路的通行效率,並加強收費公路收費站區、服務區等的治安管理,保障人身安全,保護公民、...
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79號)《江蘇省寧滬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已於1996年8月20日經省人民政府批准,現予發布,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寧滬高速公路是連線中國上海市與江蘇省省會南京市之間的一條重要高速公路幹線。其全線均為中國國家高速公路網G42國道的組成部分,無錫 樞紐以東亦為中國國家高速公路網G2國道的...
南京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的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最佳化城市地下空間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南京市城市道路設施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城市地下綜合管廊(以下稱管廊)的規劃、建設、...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有計畫地按照城市道路技術規範改建、拓寬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結合部,公路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資金上給予補助。第十六條 承擔城市道路設計、施工的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等級,並按照資質等級承擔相應的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任務。第十七條 城市道路的設計、施工,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
為了搞好公路綠化,使行道樹發揮保護公路、美化路容的作用,對我市市郊公路的綠化實行分級管理,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擅自採伐,全社會共同搞好公路綠化。簡介 【發布單位】81005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2-03-12 【生效日期】1982-03-1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南京市人民政...
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下的給水(含輸水、配水)、排水(含雨水、污水)、燃氣、電力、通信(含電信、有線電視、信息網路)、照明、交通監控、熱力、化工物料、油料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架空線路是指架設在地面上空的前款所列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管線規劃管理活動。第四條 南京市...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國省道應當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同步建設路網監測工程、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等公路附屬設施。橋樑下部陸地空間應當按照規定同步採取綠化、防護等措施。第十條 國省道建設項目建成後,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合格後,項目法人方可將國省道移交所在地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養護。...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維護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建設於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氣、燃油、熱力、電力、通訊、照明、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物料、公共視頻監控等專用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第四條 本市地下管線管理遵循統籌規劃、協調建設、綜合管理、...
第五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擅自移動、塗改公路附屬設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交通安全設施,如:護欄、反游標志、防眩設施,危險路段的反光鏡、警告標誌等。2.交通管理設施,如:交通標誌、路面標線、緊急電話、公路通訊、監控、收費設施等。3.防護設施,如在積雪、積沙、墜石等地段設定...
第十三條 農村公路應當按照規定命名和編號。縣道、鄉道的命名和編號,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村道的命名和編號辦法,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第十四條 農村公路建設應當節約用地、保護耕地、充分利用舊路等資源。縣道、鄉道建設用地納入用地計畫,由縣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公路工程,是指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撥款、國家投資、中央和地方合資、地方投資、國內外經濟組織投資、貸款以及其它投資方式建設的公路,包括路基、路面、公路橋涵和隧道,公路渡口及公路防護、排水和附屬設施等。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公路工程質量,是指有關公路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