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縣級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南》是2020年11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縣級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南
- 標準編號:T/GDLC 003—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11月23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1月25日
《市縣級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南》是2020年11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市縣級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評價指南》是2020年11月2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 標準。起草人 王文秀、蔡國田、趙黛青、魏強、駱躍軍、任松彥、鄭曉鵬、成貝貝...
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構建起由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等八項制度構成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將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納入完善生態文明績效評價考核和責任...
《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明確審計對象、審計內容、評價標準、責任界定、審計結果運用等事項,形成一套比較...
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所涉及的領導幹部,應當在中央新頒布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範圍內,主要包括國務院工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
進一步明確審計對象、審計內容、評價標準、責任界定等事項,形成一套比較成熟、符合實際的審計操作規範,探索並逐步建立完善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制度。
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是中國共產黨在第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有了具體的考核指標,幹部任職不再只是以GDP論政績,而是要考核其所管理的自然資源...
讓保護生態環境成為領導幹部的剛性約束,中央深改組可不僅是說說。為了保障落實,深改組推出了兩項配套措施: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環境保護“黨政同責”。2016年,...
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施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和省、市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組織對鄉(鎮)、開發區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組織對全縣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進行審計。負責對縣政府相關部門、鄉(鎮)政府、...
(五)按規定對縣科級黨政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六)組織實施對國家、省、市、縣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
(五)按規定對科級黨政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領導交辦的其他審計事項。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職能...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十一)企業和涉外審計科。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屬國有...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十一)固定資產投資與企業審計科。組織審計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
(十一)試點地區的領導幹部未通過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在任職期間出現重大生態環境損害需要承擔責任的;(十二)本轄區連續3年未完成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的;...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六)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審計股。組織審計縣級投資和以縣級投資為主的建設...
(七)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對黨政機關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領導幹部實 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八)負責對縣級管理的社會...
組織對縣級黨政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組織對全縣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進行審計,指導全縣審計機關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業務。組織對縣...
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縣委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管理相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開展相關...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十二)企業審計處。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市政府規定的市級國有資本占...
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的審計。對以上工作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行政編制 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1名。核定局長...
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相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及其相關專項資金審計。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以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
(六)按規定對縣管黨政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指導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
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
(五)按規定對縣委政府管理的黨政領導幹部和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及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六)組織實施對...
(七)負責對市管領導幹部正職、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人、資源型國有企業負責人實施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並做出評價。(八)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