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
- 外文名:Natural resources assets of leading cadres
自然資源資產是指國家擁有或控制的、預期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經濟利益的、能以貨幣計量的自然界各種物質財富要素的總稱,包括各種自然資源財富和權利。...
《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是為了對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而制定的。2017年6月26日,該規定由中共中央總...
《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於2017年6月審議通過並下發執行。...... 《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規定(試行)》於2017年6月審議通過並下發執行...
《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方案》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明確審計對象、審計內容、評價標準、責任界定、審計結果運用等事項,形成一套比較成熟...
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是用於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的統計管理報表體系,它反映被評估區域或部門在某時點間所占有的可測量、可報告、可核查的自然資源資產狀況,以及某時點被...
2015年9月17日,審計署副審計長陳塵肇介紹“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相關情況時指出,要通過審計試點,進一步明確審計對象、審計內容、評價標準、責任界定...
(五)按規定對市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六)組織實施對國家和本市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
組織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三)加強的職責1.加強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全覆蓋。...
(四十五)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積極探索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目標、內容、方法和評價指標體系,客觀評價領導幹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責任情況,...
(五)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六)組織對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財務收支審計;負責審計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負責組織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全市農業與資源環保和外資...
8 關於地理國情監測服務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思考【陳建國】/0999 從保障空間規劃“多規合一”探索測繪地理信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王冬濱】/109...
環境保護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和項目建設情況,開展相關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組織實施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環境保護責任審計,指導區、縣(市)審計機關資源環境審計...
根據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問題,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將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縣級及以上河長負責組織對相應河湖下一級河...
(五)加大資源環境審計力度,各項審計中都要關注資源節約集約循環利用和環境保護政策落實情況,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促進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動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