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質量強市戰略的決定

《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質量強市戰略的決定》是2017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質量強市戰略的決定
  • 發布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質量強國和質量強省的新要求,順應質量發展的新趨勢,推進十堰質量興市向質量強市的新跨越,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轉型升級、加快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現就實施質量強市戰略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及中國質量大會、全省質量大會精神,堅持以質取勝方針,突出質量內涵建設,全面深化質量改革,大膽創新機制體制,突出“精品名牌、標準先導、技術創新”三個重點,實施“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創優”四項工程,完善“組織領導、監督管理、綜合服務、安全保障、發展激勵”五大機制,以質量建設引領經濟轉型,以質量強市推進經濟社會發展。
  二、主要目標
  到2020年,建設質量強市取得明顯成效。全社會質量意識明顯增強,大質量工作機制不斷完善,質量基礎進一步夯實,全市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生態與環境質量顯著提高,質量工作總體水平居全省前列,質量對經濟社會發展起到重要支撐作用,基本建成質量強市。
——產品質量全面提升。製造業產品質量逐步由市場需求側向供給側轉型,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工業新產品產值率達25%以上。全市累計創國家地理標誌產品50個,力爭爭創2至3個長江質量獎、20個武當質量獎,100個湖北省名牌產品,150個十堰名牌產品,50箇中國馳名商標,100個湖北省著名商標,150個十堰知名商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5%以上,製造業質量競爭力指數位居全省前列。重點產品實物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達90%以上,行政許可管理的產品獲證率達到100%,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十堰品牌”。
  ——工程質量穩步提高。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以及綠色、節能、環保建築技術得到廣泛運用和大力發展。工程質量技術創新能力建設進一步加強,建築、水利、交通基礎設施、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領域掌握一批核心技術,工程節能、環保、安全、信息的技術水平顯著提升。竣工工程項目質量100%達到國家標準或規範要求,形成一批國家、省、市級優質工程,打造一批實力強、質量優、信譽好的工程建設品牌企業。
  ——服務質量有效改進。在金融服務、現代物流、商務服務、交通運輸和信息服務等重點生產性服務領域,試點建立健全服務標準體系。重點提升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售後服務、信用評價、品牌價值評價、認證認可等專業服務質量,促進生產性服務業與先進制造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顧客滿意度達到80%以上。在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旅遊、家庭服務、文化體育產業等生活性服務領域質量標準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標準覆蓋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服務標準化示範區(點),培育一批彰顯十堰地方文化特色的服務品牌和精品服務項目,基本形成專業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模式。行業自律能力和質量誠信意識明顯增強,生活性服務業顧客滿意度達到75%以上。
  ——生態與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堅持生態立市,推進綠色發展,打造全域生態區、全域水源區、全域景區,建成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和國家生態市,生態文明建設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深入推進“綠滿十堰”“清水行動”,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工業點源達標治理,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實現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運行。深入推進“淨土行動”,修復裸露山體,建立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監測網路。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在全省率先實現空氣品質達標。完善水源區環境監測預警和信息共享機制,提升環境風險防範水平,建立水環境監測網路、噪聲監督管理信息平台,建設“智慧環保”。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質量共治工作格局。全面推進質量共建、質量共管、質量共治、質量共享,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體、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大質量工作格局。著力形成以統一高效的技術支撐體系、綜合監管體系、社會信用體系、責任追溯體系為重點的大質量工作機制。全面加強品牌、質量、標準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質量基礎工作,提升質量發展能力。加強對企業經營者的引導和教育,監督企業切實履行質量安全責任,不斷提高企業整體質量水平。推動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履行好行業質量發展的自我管理職責,發揮好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樑作用。完善社會監督制度,強化質量安全的社會監督、輿論監督。
(二)加大品牌培育創建力度。引導企業發揚“工匠精神”,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培育更多“百年老店”。鼓勵企業參與品牌價值評價,爭創各級各類名牌產品、馳名(著名)商標和國家、省、市優質工程獎。積極推進地理標誌產品、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農業“三品”、中華老字號等區域品牌發展。圍繞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重點工程和環保領域,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名牌產品,形成一批具有國內先進水平和帶動能力強的優勢產業集群。重點打造50個省內有影響力、國內外有競爭力的十堰品牌。完善“十堰市武當質量獎”的評選、管理和激勵機制。加強品牌保護和宣傳,推動企業從產品競爭、價格競爭向質量競爭、品牌競爭轉變。
  (三)加強質量創新能力建設。堅持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指導、幫助企業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質量管理,積極採用國內外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和技術,大力開展產品研發、科技攻關、質量改進、質量管理小組等活動,及時將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為標準和現實生產力,以技術創新推動標準創新和質量創新,形成一批質量水平一流、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台完備、管理水平先進的現代企業和產業集群。推行企業首席質量官制度,落實企業質量首負責任、缺陷產品強制召回、工程質量終身負責、質量事故應急處理、服務質量保障、質量安全“一票否決”等制度,發揮財政資金、科技資金和項目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強對企業質量創新項目支持,促進企業質量創新能力建設。
  (四)夯實質量建設基礎。加快現代農業、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領域的標準體系建設,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鼓勵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積極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制(修)訂工作。大力推行行業企業聯盟標準,提高優勢傳統產業標準化水平。完善標準信息服務平台,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加強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能力建設。加強計量技術基礎建設,不斷提高量值傳遞和計量溯源體系的覆蓋率,提升產業計量服務能力。
  (五)強化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作用。圍繞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優勢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和質量安全保障需求,加強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檢測、工程質量檢測、環境監測、標準化研究等技術機構建設。有效整合全市檢驗檢測資源,建設檢驗檢測認證產業園,推動檢驗檢測產業做大做強。穩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運營,打造1~2個國內有影響的檢驗檢測龍頭品牌企業。爭創國家級、省級檢驗檢測實驗室,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和社會公信力。支持企事業單位參與國家重大專項、重大科技攻關,建設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產業化基地,鼓勵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跨國公司在十堰設立技術中心和設計中心。
  (六)加強質量安全監管。堅持“放、管、服”相結合,創新質量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對關係國計民生、健康安全、節能環保的重點產品、重大設備、重點工程及重點服務項目的監管,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計量欺詐、侵犯智慧財產權等違法行為。推行質量安全監管格線化管理,完善質量安全追溯和責任追究體系,實現質量監管區域全覆蓋。加快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運用,實施產品質量安全分類分級監管,實現生產、流通、服務等重點監管環節的無縫對接。充分發揮消費者、消費者協會、商會、媒體等監督作用,公開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及產品。
(七)健全質量誠信體系。按照國家、省和市誠信體系建設規劃,推進覆蓋全面、科學有效的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構建質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機制,實現多部門質量信用信息互通,推動質量信用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完善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和產品質量信用信息記錄,健全質量信用評價體系,開展質量信用等級評價工作,對企業實行分級分類監管。健全質量信用信息收集與發布制度,嚴格實施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依法向社會公布違法違規企業,營造激勵守信、懲戒失信的質量信用環境。
  (八)最佳化質量發展環境。牢固樹立質量發展理念,積極倡導科學理性、優質安全、節能環保的消費觀,形成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良好氛圍。規範質量服務市場管理,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大力開展質量公益活動,發展壯大質量志願者隊伍,組織質量專家廣泛開展“質量診斷”和質量培訓。建設中國小質量教育社會實踐基地,開展多種形式的質量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全國質量月”“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世界計量日”“國際認可日”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社會宣教活動,提升全民質量素質。完善12315、12365、12369等服務平台,支持消費者依法開展質量維權活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暢通質量投訴和消費維權渠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質量強市組織領導。在質量興市領導小組基礎上成立十堰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加強對質量強市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重大問題,統一部署重要工作。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委員會日常工作。各有關成員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配合,齊抓共管,形成質量強市工作合力。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工作負總責,結合本地實際,切實加強領導,狠抓組織落實,努力推動本地區質量工作上新水平。
  (二)加大政策扶持獎勵力度。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政府質量獎、名牌產品、地理標誌產品、標準化、馳(著、知)名商標、專利等獎勵力度,大力表彰質量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制定促進質量發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質量扶持政策,統籌相關專項資金,加強相關產業、科技、金融、財稅、人才培養等政策協同配套,將質量保障和質量發展項目建設納入發改、財政和科技等部門重點支持範疇。
  (三)建立質量投入增長機制。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對質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創新多元化、多層次、廣覆蓋的質量工作投入增長機制。將推動質量強市建設、政府質量考核及政府質量獎勵的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重點保證技術標準體系建設、質量安全監督抽查、質量信用信息化建設等質量發展工作的資金保障,足額保證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民生計量強制檢定、公共檢驗檢測平台和基層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建設等經費。設立質量強市發展基金,作為質量工作專項經費,重點用於幫助企業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力。
  (四)加強質量人才隊伍建設。堅持質量人才培養與引進並重的原則,加強質量人才梯隊建設,重點培養高層次、高技能、滿足不同需求的質量專業人才。加強質量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人才交流,大力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加快本土人才培育。推廣“訂單式”人才培養,著力培養一批質量管理、標準化領域的學科帶頭人和技術專家。加強質量執法隊伍建設,改進和充實執法裝備,提高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
  (五)嚴格質量工作考核。各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科學規範的質量工作考核制度,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評價內容。根據《十堰市質量工作考核辦法》按年度組織對各地各部門的質量工作考核,由市質量強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加強考核結果的反饋和運用,將區域質量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2017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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