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

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

《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是2021年8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業標準,歸口於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規定了工傷保險經辦服務中參保繳費服務、工傷預防服務、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協定機構管理和費用結算、工傷醫療服務、工傷康復服務、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個人工傷待遇審核與支付服務、基金管理、權益記錄與檔案查詢服務、服務質量評價,以及主要業務表單(資料性附錄)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包括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工傷保險經辦服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等在工傷保險經辦服務部分環節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
  • 外文名:Administr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Work-related Injury Insurance
  • 標準號:LD/T 04-2021
  • 發布日期:2021-06-24
  • 實施日期:2021-08-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1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60
  • 技術歸口: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批准發布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各項社會保險制度逐步統一規範,但由於經濟發展水平、管理層級差異以及信息技術在社保經辦套用的飛速發展,各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業務、經辦流程和服務標準存在差異,缺乏明確統一的規範,不利於工傷保險經辦管理和服務水平的提升。因此,制定了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

編制進程

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提出,由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2019年6月至8月,收集資料和初稿草擬階段。按照工作計畫,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組建課題組,按照分工分頭收集整理社會保險法律法規,部分省、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的職能、工傷保險業務經辦規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其他行業出台的相關條例、準則和規範,已發布的國家標準,征訂《標準的編寫》等資料交工作組成員學習,起草項目實施方案和標準草案第一稿。
2019年9月至10月,初稿修改完善階段。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課題組在第一稿的基礎上,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了討論,修改完善後形成第二稿。
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意見稿反覆修改階段。組織地方工傷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討論修改。並完成徵求意見稿。
2020年4月至5月,完成徵求意見工作,針對收集匯總的各項意見進行了預處理,並組織工作組成員召開研討會,討論意見處理情況,最終修改形成標準送審討論稿。
2021年6月24日,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
2021年8月1日,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李常印、劉璐、張軍。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參保繳費服務
1
5 工傷預防服務
2
6 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鑑定
3
7 協定機構管理和費用結算
3
8 工傷醫療服務
3
9 工傷康復服務
3
10 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服務
4
11 個人工傷待遇審核與支付服務
4
12 基金管理里
6
13 權益記錄與檔案查詢服務
7
14 服務質量評價
7
附錄A主要業務表單
8
參考文獻
1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規定了工傷保險經辦服務中參保繳費服務、工傷預防服務、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協定機構管理和費用結算、工傷醫療服務、工傷康復服務、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服務、個人工傷待遇審核與支付服務、基金管理、權益記錄與檔案查詢服務、服務質量評價,以及主要業務表單(資料性附錄)等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包括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工傷保險經辦服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行業協會、大型企業等在工傷保險經辦服務部分環節的行為。

引用檔案

GB/T 16180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GB/T 27768 社會保險服務—總則
GB/T 31596.1 社會保險術語—第1部分:通用
GB/T 31596.5 社會保險術語—第5部分:工傷保險
GB/T 31599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行業標準《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LD/T 04-2021)的制定,對進一步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化建設,明確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的業務種類、標準規範、業務服務流程、監督檢查、信息管理等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1. 一是加強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化建設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家、地方及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的系列法規、規章以及相應的規範性檔案,要求社會保險經辦必須統一規範,實現標準化作業。工傷保險業務作為一項重要服務內容,需要制定並實施統一的國家標準,滿足依法行政、依規管理的要求,促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服務相關機構正確有效履行職責,規範經辦行為,確保法律、政策準確執行。
  2. 二是確保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統一的需要。截止2019年,中國社會保險經辦管理體制尚未理順,城鄉分割、征繳分離、資源分散,按險種分設經辦機構普遍存在、機構性質不一,不利於公共服務管理。制定《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國家標準,就是要明確工傷保險業務的分類,規範工傷保險經辦服務、管理的標準,確保工傷保險制度在不同經辦模式之間仍得到統一執行,為人民民眾提供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務。
  3. 三是最佳化工傷保險信息系統建設的需要。為社會保險經辦服務體系提供技術支撐的信息化系統已初具規模,但工傷系統分割、數據分散、標準不統一、信息利用率不高現象依然存在,通過《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國家標準的制定,可統一的社會保險業務環節嵌入到信息系統中,促進信息系統建設的統一,對加強監督管理、公開透明有重要作用。
  4. 四是推進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需要。《社會保險法》明確工傷保險要逐步實現省級統籌。2017年,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7〕60號),提出在省(區、市)內統一工傷保險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辦法,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統一工傷保險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規範標準是實現工傷保險省級統籌的基礎,推進工傷保險制度公平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對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增強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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