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規範工傷醫療和康復服務行為,合理使用工傷保險基金,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制定的規定。
2022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本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成文時間:2022年12月7日
《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規範工傷醫療和康復服務行為,合理使用工傷保險基金,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制定的規定。
2022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本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規範工傷醫療和康復服務行為,合理使用工傷保險基金,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制定的規定。2022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
附屬檔案:北京市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結合本市...
財政、衛生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第四條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工傷保險具體政策和管理制度,規劃、選擇並公布工傷醫療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徵收...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制定工傷、職業病醫療管理辦法,規範工傷醫療。被保險人治療非工傷所致的疾病,其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是...
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國務院制定的《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
服務協定和服務契約管理辦法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另行規定。服務協定、服務契約應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面向社會和中小微型企業的工傷預防項目,可由聯席會議參照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從具備相應條件的社會、經濟組織以及醫療衛生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16年10月8日 辦法全文 北京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工傷預防,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這種補償既包括醫療、康復所需費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費用。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繼續貫徹落實國務院2015年關於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0.25個百分點和生育保險費率0.5個百分點的決定和有關政策規定,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執行,《北京市工傷醫療期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目錄說明 1. 本目錄中所確定的停工留薪期是在參考有關省市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和交通部門的醫療終結時間規定基礎上,在徵詢宣武醫院、積水潭醫院、天壇...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主要基於以下3方面的考慮:一是為了界定工傷保險待遇範圍,保證工傷職工能得到目前條件下所能提供的、能支付得起的、適宜的治療技術和醫療服務;二是為了...
《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第3款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第45條規定:“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籤訂服務協定,並公布簽訂服務協定的...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和繳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區、縣人民政府領導和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第四條 市和區、縣勞動...
北京市工傷保險政策選編 《北京市工傷保險政策選編》是中國民航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介紹
13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14 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15 關於貫徹《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做好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 附屬檔案:工傷保險參保證明 16 關於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17 關於進一步做...
第一條 為加強工傷保險業務管理,規範和統一工傷保險業務操作程式,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等有關法規,制定本規程。第二條 全國各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規定執行。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
第一條為加強工傷保險業務管理,規範和統一工傷保險業務操作程式,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和《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等有關法規,制定本規程。第二條全國各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