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發生率,規範工傷預防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3號)及本市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及實施細則(附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0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20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為更好地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發生率,規範工傷預防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13號)及本市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及實施細則(附後)。
為更好地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發生率,規範工傷預防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
辦法全文 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更好地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的發生率,規範工傷預防費的使用和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工傷預防費是指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基金中依法用於開展工傷預防...
北京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率,促進工傷預防,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保障職工生命健康安全及合法權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及《北京市實施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號),制定本試行...
《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是為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規範工傷醫療和康復服務行為,合理使用工傷保險基金,保障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制定的規定。2022年12月7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北京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管理暫行規定》。本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發布...
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工傷職工就醫和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本市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工傷職工和移交社會化管理的工傷職工。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傷醫療機構,是指根據工傷職工的分布情況和醫療救治的...
各地要認真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按要求編制工傷預防項目預算,保證工傷預防工作經費,為開展工傷預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撐。省級人社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培訓項目申報指引和格式文本,為各方規範、精準、便捷申報項目提供支持。要加強基金監管,確保工傷預防費依法合規支出和使用,嚴格...
六、工傷預防 4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工傷預防試點工作的通知 43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關於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4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確認工傷預防試點城市的通知 附屬檔案:工傷預防試點城市(統籌地區)名單 45 關於同意北京市為全國工傷...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
一、為更好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事故傷害和職業病的發生率,規範工傷預防費使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4部門《關於印發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
2024年3月15日,《遼寧省工傷預防項目及費用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規範工傷預防費使用,積極穩妥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3號)《遼寧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天津市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辦法》是天津市人社局等八部門為了規範工傷預防項目實施管理,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規〔2017〕13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
第十一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行業,可以採取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工傷保險。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有關行業的主管部門制定。第十二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鑑定,工傷預防的宣傳、培訓等費用,以及...
2014年11月18日,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財政局、成都市衛生局、成都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成人社發〔2014〕62號印發《成都市工傷預防試點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共18條,由成都市人社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成都市工傷預防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
2022年2月,山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衛健委、應急廳聯合印發的《山西省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明確規定:工傷預防實行項目管理,即“先立項、後實施”。具體內容 工傷預防費是指工傷保險基金中依法用於開展工傷預防宣傳、培訓工作的費用。為了使有限的資金髮揮更好的作用,《實施辦法》明確了工傷預防宣傳費...
河北省工傷預防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傷預防項目管理,促進工傷預防工作持續健康發展,更好地保障工傷保險基金安全和勞動者工傷保險權益,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畫(2021-2025年)》《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河北省工傷預防費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