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

《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是2022年9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規定了工傷保險的服務渠道、服務內容、服務要求和服務保障。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深圳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單位、個人等提供工傷保險服務,以及對工傷保險服務的監督及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
  • 標準號:DB4403/T 254.3-2022
  • 發布日期:2022-08-09
  • 實施日期:2022-09-01
  • 技術歸口: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1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60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誌和成果。2020年12月31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稅務局出台了《關於單位從業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等特定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辦法(試行)》,創新政策首次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實習學生、見習人員、村居兩委人員、家政服務機構從業的家政人員、新業態從業人員、從事公益活動的志願者等未建立勞動關係特定人員納入了工傷保險參保範圍。隨著工傷保險的進一步推開,工傷保險經辦業務量將會成倍增加。截至2021年10月,全中國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到2.8億人,深圳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已達到1277萬人。因此,有必要制定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對其進行規範。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並歸口。
  • 立項階段
2021年4月,《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作為深圳市地方標準正式批准立項。
  • 組織起草階段
2021年7月—11月,收集相關標準和檔案資料,走訪調研社保服務視窗,並對相關資料進行匯總和分析,搭建標準框架、編制標準文本,並經過編制組多次內部徵求意見、討論、修改,最終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 徵求意見階段
2021年12月,通過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公開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22年8月9日,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9月1日,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吳登記、董文紅、李陽武、胡繼紅、李東、邱林平、顧雲、王彤、杜樂、張靜、楊霖、謝劍鳴、符麗莉、吳戀、曾碧靜、駱晶、王慧、楊潔、陳亮、高江萍、上官詩薈、楊晨、張亞娜、江淑媛、李翼、張立立、陳瑞楷、李瑩。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服務渠道
1
5 服務內容
1
6 服務要求
4
7 服務保障
1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規定了工傷保險的服務渠道、服務內容、服務要求和服務保障。該標準適用於指導深圳市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單位、個人等提供工傷保險服務,以及對工傷保險服務的監督及管理。

引用檔案

GB/T 31596.1 社會保險術語—第1部分:通用
GB/T 31596.5 社會保險術語—第5部分:工傷保險
GB/T 31599-2015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範
DB4403/T 254.1-2022 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1部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規範—第3部分:工傷保險》(DB4403/T 254.3-2022)通過對工傷保險經辦服務做出明確具體可操作的要求,不僅使工傷保險經辦服務工作的目標、過程和結果清晰明確,還可讓工作責任可跟蹤可追溯,有利於提高工傷保險經辦服務質量,操作流程的規範使得即使辦事人員更換也不會影響辦事效率,更好保障參保人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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