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2001.09.29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01.09.29
- 實施時間:2001.09.29
《山西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2001.09.29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
《山西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2001.09.29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控制人口增長,提高人口素質,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批准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
《山西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經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通過,根據2014年5月29日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0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根據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
(1999年4月6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控制人口總量,提高人口素質,使人口增...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1998年9月22日國家計畫生育委員會第1號令發布,已廢止)是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而制定的辦法。流動人口是在中國戶籍制度條件下的一個概念,指離開了...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制定的條例,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寓管理於服務之中,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 2009年4月29日國務院第60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5月11日公布...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離開戶籍所在地,異地從事務工、經商...
為進一步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水平,維護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國務院...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山東省計畫生育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現居住地不是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成年...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育齡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十二條 現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驗所轄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按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第十三條 持證人婚育情況...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1〕第1號)《河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2月1日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實施。省長 鈕茂生 二00一年二月十三日 河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
《拉薩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2004.12.29由拉薩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4年11月18日拉薩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流動人口的...
為依法加強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管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並使其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有效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遼寧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湖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2003.06.24由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2003年6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2003年6月24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發布文號】省政府令第61號 【發布日期】2001-09-29 【生效日期】2002-01-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61號)《河南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已經2001年8月24日省政府第120次常務...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居住或登記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一)...
《四川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在1991.10.04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控制人口過快增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四川省計畫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流動...
《浙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正文內容 第一條為了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
1991年9月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1年10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4號發布 根據1997年1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四川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湖北省計畫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本實施...
為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和《黑龍江省計畫生育條例》等法規,結合黑龍江省實際,制定了《黑龍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檔案來源】黑龍江省...
第六條 流動人口實行計畫生育的,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第七條 州、縣(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部門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職責:(一)宣傳、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二)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
管理規定之四 第十二條 現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勞動、工商等部門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定期查驗所轄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婚育證明》,按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第十三...
黑龍江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暫行規定發布於1989年05月01日。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0802 【發布文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號 【發布日期】1989-05-01 【生效日期】1989-05-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黑龍江...
根據1997年12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3號修正。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管理,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長,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廣東省計畫生育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本省行政區域內...
(三)為育齡婦女出具婚姻與計畫生育證明;(四)《海南省計畫生育條例》、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和本細則規定的其他工作。婚育證 第九條適用本細則的流動人口育齡婦女,有本省常住戶口的按本細則領取海南省流動人口婚育證(...
《福建省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發布單位】813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6-06-03 【生效日期】1996-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公安、工商、勞動、衛生、交通、城鄉建設、民政、鄉鎮企業等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的具體措施。第七條 流動人口中的育齡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辦法》、《浙 江省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