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山西省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是山西省政府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要求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 外文名:Decision of Shanxi Provincial Government on Abolishing Some Regulations
  • 發布日期:2002-01-1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0402
【發布文號】省政府令第152號
【發布日期】2002-01-19
【生效日期】2002-01-1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52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已經2002年1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08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長 劉振華
二00二年一月十九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建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要求,山西省人民政府對2001年9月30日前發布的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省人民政府決定:對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相適應的:主要內容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和不符合WTO規則及我國對外承諾的;適用期已過或已有新的規定代替的,共16件規章予以廢止(廢止規章目錄附後)。
二00二年一月十九日
廢止的規章目錄(16件)
(1988年--2001年9月30日)
1、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保護企業廠長、經理依法執行職務的規定
(1988年9月2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號令發布)
2、山西省社會力量辦學管理暫行辦法
(1989年1月3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6號令發布)
3、山西省社會治安防範管理暫行規定
(1989年6月2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1號令發布 1998年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20號令修改)
4、山西省有線電視管理規定
(1990年10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1號令發布 1997年12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14號令修改)
5、山西省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1991年1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3號令發布)
6、山西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
(1991年6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5號令發布)
7、山西省鼓勵外商投資辦法
(1991年7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6號令發布)
8、山西省鼓勵台灣同胞投資辦法
(1991年7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27號令發布)
9、山西省鼓勵外商、港、澳、台同胞及華僑投資實施細則
(1992年6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2號令發布)
10、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基本農田建設基金徵收標準和減免的規定
(1992年6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3號令發布)
11、山西省個體運輸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辦法
(1992年9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5號令發布 1997年12月1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18號令修改)
12、山西省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實施辦法
(1993年2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7號令發布)
13、山西省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程式暫行規定
(1993年3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38號令發布)
14、山西省禁止向企業攤派暫行規定
(1994年11月8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57號令發布)
15、山西省國有企業財產監督管理辦法
(1996年5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75號令發布)
16、山西省外商投資財產鑑定管理辦法
(1997年11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106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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