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0.01.18
- 實施時間:2000.01.18
200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通過。
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2000年1月18日實施。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城市供水水源,發展城市供水事業,保障城市生活、生產和其他各項用水,保護供水用水單位和個人的合...
《山西省節約用水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2012年11月29日通過,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節約用水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節約...
《太原市城市節約用水條例》是太原市為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的條例。條例信息 (1996年8月30日太原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2003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一屆...
本條例所稱水資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對水資源依法實行取水許可制度和有償使用制度。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
忻州市節約用水條例 (2022年10月26日忻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23年4月1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加強節約用水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水資源狀況和國民經濟發展布局,負責本轄區內水工程的統一規劃和協調工作。城市建設部門負責城區供、排水工程的規劃和安排。各部門、各單位興建的水工程,按照誰建、誰用、誰管的原則,分級、分部門依法管理。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管理,按照《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執行。第四...
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 是1996年10月17日大同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檔案來源 1996年12月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3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 《關於修改〈大同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
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進未成年人全面發展,常委會制定了《山西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為加強氣象災害防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常委會制定了《山西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根據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議案和上位法的有關規定,對《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條例》、《山西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
、原建設部《城市供水水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56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衛生部令53號)以及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四部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確保水質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號)、《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運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是運城市施行的辦法。運城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節約用水管理,科學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全社會節約用水,保障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山西省節約用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
關於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山西省煤長水短,水資源先天不足,時空分布不均,水污染嚴重、水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瓶頸。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
2009年12月24日太原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2010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批准。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規劃與建設 第三章 城市污水處理 第四章 設施維護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
(五)水資源處(省節約用水辦公室)。組織實施全省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全省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省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防洪、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涉及我省設區市的煤炭消費量分別下降10%左右,汾渭平原涉及我省設區市的煤炭消費量實現負增長。(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市、縣政府落實,不再列出)(二)重點行業綠色升級工程。貫徹落實《山西省重點...
本條例所稱汾河流域,是指由汾河幹流、支流、湖泊和水庫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忻州市、太原市、呂梁市、晉中市、臨汾市、運城市、陽泉市、長治市、晉城市的相關縣級行政區域。第三條 汾河流域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保護應當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統籌協調、科學規劃,量水而行、節水為重,因地制宜、分類施策,...
呂梁市河道管理條例於2020年6月30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2020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道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保障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維護河道生態環境,發揮河道綜合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第一條 為加強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適應我市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資源,系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凡在大同市行政區域內開發、利用...
其次,制定《條例(草案)》,是維護我省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現實需要。乾旱缺水是山西的基本省情。全省近10年平均降水量僅473mm。水資源總量僅占全國的0.4%,人均占有水資源量為全國人均值的17%。2009年全省人均供水量174立方米,為全國平均值的40%;城鎮生活人均日用水量99升,為全國平均值的46%。這兩項指標均...
《太原市晉祠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實施公告 《太原市晉祠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於2013年8月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水資源保護條例 (1990年12月21日太原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為了加強御河流域生態保護,規範流域開發、利用、治理等活動,保障御河流域生態良好,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 (2018年8月29日大同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2018年11月30日山西省...
2021年12月31日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七次會議通過,2022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神頭泉域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合理開發利用泉域水資源,改善水生態環境,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
對自然保護地、戰略性礦產保障區和重要歷史文化資源等重點區域實施特殊管理。完善主體功能區配套政策,根據主體功能定位,實施差異化的績效考核制度。構建“一群兩區三圈”區域發展布局。將山西中部城市群發展進入國家規劃作為山西在中部地區爭先崛起、在全國版圖彰顯地位的重大機遇。重點建設太忻一體化經濟區,加快打造山西...
條例全文 運城市古堆泉水資源保護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古堆泉水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合理利用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地下水管理條例》和《山西省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古堆泉水資源的保護、利用、管理和監督等活動,適用本條例。 第三...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原市水務局承擔的城市供水、排水(污水治理)、節水職責劃轉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三)增加對市區防汛安全和救災搶險工作的職責。(四)加強全市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全市城鄉供水安全,促進全市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全...
《太原市蘭村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實施公告 《太原市蘭村泉域水資源保護條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於2013年8月1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保護條例 (1995年4月28日太原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
2022年12月29日朔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2023年4月1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流域規劃與協同 第三章 流域生態修復 第四章 流域生態保護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
(四)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條例》規定執行。由縣水利局牽頭,會同縣國土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全縣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五)節約用水工作的職責分工。節約用水工作按《山西省水資源管理條例》規定執行。縣水利局負責昔陽縣節約用水工作的...
(二)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保護,市環保局負責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兩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局際協商機制,定期通報全市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條例》和《山西省礦業權...
(一)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及《山西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不斷促進灌溉服務中心水利事業健康發展。(二)組織實施全縣水利灌溉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承擔所負責工程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節水技術推廣與...
(一)取消國務院及省、市、縣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取消擬定全縣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縣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三)城市涉水事務的具體管理職責以及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等方面的管理體制,由縣人民政府確定。(四)加強全縣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全縣城鄉供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