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近年來,我省“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格局和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制度建設更加完善,“打非治違”、隱患排查、事故查處、責任追究、考核獎懲等重點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是,由於一些地方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固,基層基礎工作薄弱,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非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我省仍處於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 時間:2014年8月7日
  • 地點:山東省
  • 類型:通知檔案
通知文號,通知全文,意見解讀,

通知文號

魯辦發〔2014〕32號

通知全文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魯辦發〔2014〕32號
(2014年8月7日)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我省“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格局和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基本形成,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制度建設更加完善,“打非治違”、隱患排查、事故查處、責任追究、考核獎懲等重點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是,由於一些地方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固,基層基礎工作薄弱,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非法違法行為屢禁不止,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我省仍處於生產安全事故的“易發期”“多發期”,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在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位置
1.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意義。安全生產事關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事關黨和政府形象。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要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把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和安全防控體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作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的重要內容。各級黨委、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在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位置,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產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2.準確把握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全省安全生產工作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守安全生產紅線,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增強全社會安全生產意識和防範能力,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力爭到2020年,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總量明顯下降,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好轉。
二、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責任體系
3.強化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各級黨委要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工作的全局和議事日程,作為領導幹部培訓教育和宣傳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堅持與其他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落實。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力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或否決事項。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體制、機制、幹部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加強安監部門領導班子建設。領導和支持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支持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各級政府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要求,對本轄區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的要求承擔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要切實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並組織實施。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目標責任制和各項政策措施,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積極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淘汰落後產能,提升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安全生產法規建設和安全培訓,全面提升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根據形勢需要,及時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督查、督導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責任處理和防範措施落實到位。
4.落實行業管理部門直接管理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管理部門是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相關安全生產工作。要加強對本行業和業務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和指導,組織制定本行業安全發展規劃、安全標準,開展行業安全宣傳教育、安全生產科技攻關和安全生產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運用,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在許可和審批過程中要依法依規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嚴格審查審核。負有社會管理職能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規範生產、經營、建設秩序。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要依法做好相關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要指導監督監管範圍內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落實安監部門綜合監督管理責任。各級安監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適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加強政策引導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加強對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的督查。加強對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並及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6.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全面負責。要自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260號)。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和班組安全建設,強化安全生產計畫、組織、協調,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安全管控,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培訓,配足工程技術人員、註冊安全工程師和安全管理人員,提高員工安全操控能力。加強外來承包和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把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使用單位統一管理,消除安全生產管理盲區。完善措施,依法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事故報告、應急救援、善後處理等各項工作。
7.落實員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員工是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增強安全生產意識,提高安全素質和自我防護能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要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崗位安全保障單位安全。要樹立主人翁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自覺抵制和舉報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加強自我保護,依法維護自身安全健康權益。
8.落實社會各界配合、參與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和義務。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中要充分發揮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組織、發動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共青團組織要組織、發動廣大青少年特別是青年員工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婦聯組織要組織和發動婦女,開展相關安全生產活動。行業協會要發揮專業特長和行業組織優勢,積極參與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督查工作,積極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服務,發揮自律作用,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新聞媒體要承擔起宣傳普及安全知識、提高公眾安全意識和輿論監督的重任,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社會各界和廣大民眾都要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工作,舉報不法行為,形成群策群力、共同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的社會環境。
三、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9.構建以生產經營單位為主體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責任主體。要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安全生產的重要內容,發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註冊安全工程師、老專家、老工人以及企業員工的作用,開展常態化的隱患排查治理。要聘請技術服務機構和行業專家對複雜工藝裝備、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定期診斷和安全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切實消除隱患。要依法依規建立事故隱患排查、登記、報告、整改等規章制度,實行“閉環管理”,確保整改責任、資金、措施、時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
10.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系統性風險和隱患的排查治理,明確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提高化解風險實效。對現有的油氣管線、化工園區、高層建築聚集區等存在的系統性風險要進行安全評估,及時修訂規劃、調整布局、完善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全全。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機制,建立重大隱患和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隱患自查自糾情況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不認真整改隱患的企業,要依法給予處罰。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隱患公告和隱患整改跟蹤督辦制度,量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績效並嚴格考核。實行事故企業隱患檢查整改責任倒查制度,對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1.提高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的職業化和專業化水平。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技術培訓和設備配置,增強監督檢查的技術含量,提高發現、識別隱患的能力。充分發揮科研院所、協會學會、中介機構和技術專家的作用,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抽查和“會診”,從技術上、管理上發現問題、提出建議,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從根本上消除隱患。鼓勵生產經營單位與各類技術服務機構簽訂安全生產服務協定,有償獲得安全生產相關服務。
四、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
12.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的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規範安全生產秩序。加強對生產現場的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危害辨識、預判分析、預防保護、現場跟班、監督作業等制度措施,確保全全生產。強化執法監察,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依規採取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等措施。相關部門要建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記錄,將拒不整改重大隱患、拒不落實政府監察指令、拒不落實事故整改措施等行為的單位和責任人載入“黑名單”,強化安全生產誠信約束。
13.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各相關部門要不間斷地開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排查,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整改措施,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深入抓好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治理,加強煤礦安全整治。繼續做好非煤礦山整頓關閉、攻堅克難等工作,抓好關鍵環節、關鍵崗位的安全監管,全面提升非煤礦山特別是地下開採礦山的安全生產水平。進一步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動,集中解決危險路段、重點車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整治,切實抓好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等各環節的安全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企業退出煙花爆竹生產市場。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等特種設備安全整治。深入排查學校、幼稚園、商場、賓館、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和高層、地下公共場所火災隱患,堅決防範重特大火災事故。深化油氣管線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和技術措施。紮實推進建築施工、民爆器材、水上交通、涉氨製冷企業、海洋漁業、農機等領域安全整治,加強事故易發多發環節和關鍵部位的安全監管。加強航空安全管理,確保飛行安全。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工作,深入開展高危粉塵和高毒物品職業病危害治理。
14.嚴格安全生產資質管理。涉及安全生產的各種證照發證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資質管理規定,全面檢查本行業領域涉及安全生產的證照資質,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資質專項檢查,嚴厲查處無證或證照不全等生產經營行為。員工上崗前都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有資質要求的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沒有取得相關資質、資格的,一律不準上崗。
五、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
15.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完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繼續加強省級、區域性和重點行業領域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強化應急物資和緊急運輸能力儲備,提高應急救援物資保障能力。建立緊急醫學救援體系,提升事故醫療救治能力。企業要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強化應急裝備建設,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大型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機構,中小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高危企業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鼓勵和支持各地、各部門、各行業依託大型企業和專業救援力量,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完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16.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加強動態修訂和完善。落實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報備制度,加強企業應急預案與政府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建立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根據實際需要,定期組織開展政企聯合、社企聯動、多部門協作等形式的應急演練,不斷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針對性。各企業要逐步做到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的經常化、常態化,不斷提高防災避險、遇險逃生和事故救援實戰能力。加強自然災害預報預警和事故災難預防的聯動,做到信息共享、協調有序,形成一體化防範事故災難的工作格局。加快應急救援信息化建設,建立應急平台,強化應急救援信息、技術支撐。
17.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應急值守,加強輿情監控,及時準確發布事故信息,正確把握輿論導向。提高事故單位先行處置能力,努力掌握現場應急處置的主動權。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加強事故現場指揮協調,落實通告、警戒、疏散等必要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引發次生災害。加強事故單位與政府應急救援的聯動,統籌好各類應急救援力量的協調運用。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分級指導、總結評估和考核獎懲制度,不斷提高應急管理和救援水平。
六、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18.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及時制定、修訂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相關法規規章,完善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加快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建設,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地方法規和標準體系。加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實施力度,嚴格依法行政,加強執法監督,形成依法生產經營、依法監督管理的法治秩序,促進安全生產工作法治化、規範化。
19.提高全民安全生產素質。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加強安全生產公益宣傳,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健全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輪訓制度,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教育範疇,鼓勵大、中專院校開設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和課程,加強安全生產人才培養。各類就業培訓要將安全生產作為重要內容。加強對企業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鼓勵大型企業和培訓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培訓服務。加大生產安全事故公開力度,及時公布重大和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果。加強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倡導“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
20.強化安全生產預防控制。各級政府在制定區域發展規劃時要同步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業規劃。各種規劃的制定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加強安全風險評估,確保不留隱患。招商引資、上項目、建園區、辦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把好市場準入關。把“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同安全生產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製作用,加快產業升級和淘汰落後產能,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堅決關閉。積極創建安全社區、安全文化示範企業和安全發展示範城市,為安全生產打下堅實基礎。
21.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完善有利於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政策。各級政府要積極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統籌使用好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確保全全生產工作需要。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不斷提升安全技術裝備水平和人員素質。全面推廣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建立安保互動機制,增加安全生產社會保障。
22.提高“科技興安”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檢測、應急救援、重大危險源監控等先進安全生產設備的配備,提升監管裝備水平和監管信息化水平。鼓勵研製開發和推廣套用有利於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支持和鼓勵企業加強安全技術改造,加快淘汰落後技術、工藝和裝備,提高生產機械化、自動化和信息化水平。
23.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安監部門機構建設,充實和加強基層安全生產執法力量。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各行業管理部門、業務管理部門要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安全監管力量。各縣(市、區)、各鄉鎮(街道)、各經濟園區要明確安全監管機構,配足配強安全監管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現安全監管全覆蓋。要加強安全監管人員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和思想作風建設,強化服務意識,培養和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安全監管隊伍。各級安全監管人員要廉潔自律,依法履行職責,嚴格執法、文明執法。
七、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24.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常委會要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重大問題。各級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常務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匯報,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各級組織部門要注重安監幹部的選拔、培養和交流,從政治上關心他們的成長。各級宣傳部門要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發揮好輿論導向作用。各級綜治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統籌研究部署。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各級領導幹部要切實轉變作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親力親為,經常檢查和指導安全生產工作。堅持領導幹部下礦井、下車間督導檢查制度,市級領導每2個月至少1次,縣級領導每月至少1次。對不重視安全生產、不認真履行職責的相關責任人嚴厲問責,對失職、瀆職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查處。
25.充分發揮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作用。各市、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同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其他負責人擔任副主任。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生產例會,貫徹落實黨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要求,提出具體工作措施。在重點行業和領域建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由政府分管負責人任主任,切實抓好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要加強對下級政府、本級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督促和監督檢查,定期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推動工作開展,督促工作落實。
26.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各級政府要進一步細化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健全安全生產行政責任體系,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積極推行安全生產“格線化”管理和監管責任“實名制”,使每個生產經營單位和每個生產經營區域都明確一個監督管理部門並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強化目標責任考核。省政府每年與各市政府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與省政府有關部門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諾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實行定性定量考核,並定期通報考核結果。
27.嚴格實行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誡勉約談制度。要依法依規組織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及時查明原因,準確定性,分清責任,依法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事故情況。要深刻汲取各類安全事故教訓,完善相關管理措施,加強安全防範,堅決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真正做到“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一地有隱患、全省受警示”。對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由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實行分級掛牌督辦和跟蹤落實。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或連續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市、縣(市、區)政府實行警示通報,對市、縣(市、區)政府負責人和相關企業負責人進行誡勉約談。
28.強化安全生產激勵約束。各級黨委、政府要支持安全監管部門和安全監管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積極開展工作。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完不成當年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的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不予提拔重用。發生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市、發生重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市、區)、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鄉鎮(街道)年度內不能參加評先樹優活動,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1年內不予提拔重用。對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地區和部門、單位,綜治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一票否決。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連續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的國有(控股)企業領導班子不能享受年終考核獎勵,主要負責人不能參加當年評先樹優活動。對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受刑事處罰或者撤職處分的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據有關禁入規定,限期內不得重新擔任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

意見解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2014年8月7日印發了《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辦發〔2014〕32號,以下簡稱《意見》),現將《意見》解讀如下:
一、《意見》的出台背景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2008年,在全國率先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發〔2008〕17號),對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起到了重大推動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要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責任體制。為此,省委《關於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意見》(魯發〔2013〕16號)中明確提出,要“深化安全生產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領導體制和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監管、安全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工作體制”,並將《意見》的制定列入《山東省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2014年工作意見》(魯辦發〔2014〕23號)。
山東省安監局按照省委要求和任務分工,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建議基礎上,起草了《意見》初稿,期間多次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意見,討論修改,並分別徵求了省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編辦和省發展改革委、監察廳、財政廳、人社廳等部門的意見。5月26日,鄧向陽副省長專門聽取匯報,並提出了許多建設性的修改意見。按照鄧向陽副省長的要求,我們對《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並送省委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編辦和省發展改革委、監察廳、財政廳、人社廳等8個部門進行了會簽。
7月9日,省政府第34次常務會議原則審議通過《意見》,並建議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檔案印發實施。7月18日省委第93次常委會議,聽取省安監局黨組關於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匯報,並審議通過了《意見》,會議確定《意見》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檔案印發。8月7日,省委辦公廳正式印發了《意見》。
二、《意見》主要內容
  
《意見》緊扣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要求,與2008年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魯發〔2008〕17號)進行了銜接。全文共7個部分28條。
第一部分是重大意義、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把安全生產擺在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位置。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強化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增強全社會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力爭到2020年,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事故總量明顯下降,安全生產狀況實現根本好轉。
第二部分是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概括起來就是要落實六個方面的責任。
一是強化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各級黨委要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工作的全局和議事日程。各級政府要切實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並組織實施,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按照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的要求承擔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責任。
二是落實行業管理部門直接管理責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行業管理部門是該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主體。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抓好相關安全生產工作。
三是落實安監部門綜合監管責任。各級安監部門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加強對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及時向本級黨委和政府報告有關情況。
四是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求生產經營單位要自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全面落實《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260號)。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
五是落實員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要求員工要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安全操作規程,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崗位安全保障單位安全。
六是落實社會各界配合、參與和支持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和義務。工會組織要充分發揮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作用,組織、發動職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共青團和婦聯要組織、發動廣大青年員工和婦女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行業協會要發揮專業特長和行業組織優勢,發揮自律作用,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新聞媒體要承擔起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和輿論監督的重任,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輿論氛圍。
第三部分是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構建以生產經營單位為主體的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加強對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檢查,提高監督檢查的職業化和專業化水平。
第四部分是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和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建立政府統一領導、行政管理部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的工作機制,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規範安全生產秩序,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格安全生產資質管理。
第五部分是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管理。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完善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立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強化應急值守,提高事故單位先行處置能力,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第六部分是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提高全民安全生產素質,強化安全生產預防控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提高“科技興安”水平,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
第七部分是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發揮政府安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作用,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安委會主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嚴格實行事故查處分級掛牌督辦、誡勉約談和警示通報制度,強化安全生產激勵約束,堅持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