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管理

行業管理

行業管理是巨觀經濟管理與企業微觀經濟管理之間的管理層次,也是一種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需要的社會經濟管理形式,是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業管理
  • 外文名:Industry management
  • 作用:規範行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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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具體地說,就是按照行業規劃、行業組織、行業協調以及按照行業溝通形成的一種行業管理的體制。這種體制包含著行業管理的兩個層次,即組織行業協會,通過行業協會來統一規劃、協調、指導和溝通備同行業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促進行業發展。
同時要根據重點行業的發展方向和目標對各行業進行規劃、協調和指導。實現這種管理的主體就是行業協會以及相關企業聯合會,並與政府部門密切配合。

舊引申概念

△所謂行業管理是指對由本地所轄施工企業為基本單元所組合的施工企業群體實行巨觀的但又是有效的管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它是一種不受地域、部門、國界限制的開放型管理。 -----《建築經濟》 1998年 許玉林
△行業管理是指按照市場經濟體制有效配置資源的要求以維護本行業利益為目的通過貫徹國家的產業政策、行業法規與行業契約對行業內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間接的規範化的管理 。------《財經研究》 1995年
△行業管理是指行業管理者按照技術經濟同一性原則,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的專業化分類管理.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工業經濟體制由部門管理轉變為行業管理是大勢所趨。------《經貿導刊》 1997年 鮑沛生

新引申概念

隨著現代企業規模的擴大,大型企業不斷湧現,企業管理集團化、經營多元化;企業中各部門的管理職能發生新的轉變,部門間分工和合作變的越來越細化,部門管理的內容也隨之豐富,部門單一的管理職能逐漸發展並接近為行業管理這個層次;故目前許多大的集團企業引用“行業管理”一詞對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分別制定統一的管理規範下達行業管理指標。

管理模式

當下正在全國各地進行的行業協會管理體制改革,也誕生了三種不同的模式:“北京模式”、“鞍山模式”、“廣東模式”。
行業協會在推進所屬行業發展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而中國正在進行的“小政府、大社會”的改革,也要求行業協會日趨完善和成熟,有能力承接政府轉移的各項職能。
正因為如此,行業協會的發展和改革向來匯集了眾多專家、學者的目光,在由民政部、國家行政學院、清華大學等部門舉辦的“中國社會組織論壇(2010)”上,華北電力大學副教授朱曉紅表示,目前中國出現了三種行業協會管理體制改革模式,既“北京模式”、“鞍山模式”、“廣東模式”。
北京模式
朱曉紅將“北京模式”稱為傳統雙重管理體制的微調。北京模式始於2000年後,北京先後成立了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發展辦公室(簡稱中介辦)和市委社會工委(簡稱社會辦),但具有真正改革意義的是2008年,北京市成立了市委社工委,社工委、社會辦對社會組織的建設與發展、社會組織黨建進行指導、綜合協調,民政部門進行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
鞍山模式
鞍山模式主要是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民政部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行業協會的設立、變更、註銷登記以及年檢和監督檢查等,工經聯成為行業協會主管部門,負責業務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等工作。
“這種協會指導協會的管理體制屬於新雙重管理體制,主要通過邊緣政府部門來承接全部或部分行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職能。”朱曉紅說。
廣東模式
相對於北京和鞍山,廣東省的改革步伐無疑邁得更大更遠,2006年廣東在全國率先取消了業務主管單位,統一由民政部門行使行業協會的等級和管理職能
廣東的做法簡言之就是取消業務主管單位,廢除雙重管理體制,是真正意義上的“一元管理體制”。
各有利弊
既然是三種不同的模式,那么哪種效果更好,更適宜被其他地方政府借鑑和在全國範圍推廣呢?
在“北京模式”中,社工委具有相應的行政權力和資源,可以促進相關法規的出台和落實,也可以比較好的協調各方利益,促進行業協會發展。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馬慶鈺曾經參與“北京模式”的籌備工作,不過他毫不諱言地指出,北京模式不符合管理的一般規律。“管理的機構應該越少越好,但現在又多出社工委這樣一個機構。”馬慶鈺說。
朱曉紅也表示,“北京模式”的不利之處在於,增加了行業協會的交易成本,而且社工委與民政部門職能銜接需要時間和實踐,同時,這種模式也需要一定的行政成本
而在鞍山,相對於原來的政府部門,工經聯做主管單位可以避免部門利益牽制,給行業協會更寬鬆的環境。但弊端也來源於工經聯,工經聯實際職能和資源有限,難以有效促進行業協會發展,而且工經聯作為社團也有自己的主管單位,同時“協會指導協會”也違背了“社會團體主體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則。
廣東的改革一步到位,有利於政府職能轉變,行業協會建立起獨立自主的機制,但同樣存在弊端。政府職能轉移沒有做到“費隨事轉”,個別部門不擔任業務指導單位後,對行業協會“不聞不問”,即不管理也不支持。而且廣東的改革也會受到上位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限制。

做平台

做“平台”而不是“瓶頸”
由於行業協會誕生的特殊歷史背景,“政會分離”一直是我國行業協會發展不可不提的議題,尤其針對行業協會的雙重管理體制上。
正是由於我國國情和雙重管理體制產生的背景。朱曉紅認為,新雙重管理體制更符合國情,是現階段可行的路徑選擇。“只有社會環境成熟,一元管理模式才具有套用價值。”朱曉紅說,政府干預市場模式在我國有較深的歷史,行業協會與政府的聯繫也因之更為緊密。
社會組織管理主體應該是‘平台’而不是‘瓶頸’,應該是‘紐帶’而不是‘鎖鏈’,應該是‘夥伴’而不是‘婆婆’,應該是‘服務者’而不是‘管理者’。”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馬慶鈺對社會組織的管理部門提出了這樣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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