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意見》是山東省2003年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意見
- 發文號:魯政發〔2003〕38號
信息簡介
【發布文號】魯政發〔2003〕38號
【發布日期】2003-05-08
【生效日期】2003-05-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魯政發〔2003〕38號)
為促進我省農村公路建設,改善農村公路交通狀況,省政府決定,從2003年起實施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重要意義和目標任務
農村公路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條件。近年來,我省農村交通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所有鄉鎮實現了晴雨通車,民眾出行難、運輸難的狀況有了很大改善。但目前全省仍有相當一部分農村道路狀況較差,有35000多個行政村不通油路。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有利於解決我省農村交通問題和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是關注農村、關心農民、支持農業的具體措施,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增強機遇意識和責任意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政策措施,切實抓好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實施。
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範圍是由鄉鎮通達行政村的公路(不包括村內街道)。目標任務是:從2003年起用3至5年時間,投資150億元(不含青島市,下同),改造農村公路8萬公里、特大橋和大中橋4932座,基本實現全省行政村通油路。
青島市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目標和政策由青島市政府研究確定。
二、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政策
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農民盼望已久,各級政府積極性高。為加快工作進度,省里決定給予鼓勵和支持,實行以下政策:
(一)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資金按下列方案籌集:爭取國債資金20億元,省交通廳籌集80億元,市、縣、鄉配套50億元。國債轉貸資金由省統一安排,由項目所在市政府統借統還。除國債資金和交通規費外,省承擔的其餘資金由省交通廳貸款解決,用政府收費還貸公路收取的通行費統一還本付息。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支持力度。從2004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一定資金用於農村公路改造。
(二)省補助資金實行定額補助、路橋分列。省級資金安排項目,每改造1公里農村公路,省對全國百強縣補助1萬元、一般縣(市、區)補助4萬元、經濟欠發達縣(市)補助7萬元。利用國債項目,每公里安排國債資金10萬元,其他建設資金由市、縣政府負責籌集。特大橋、大中橋由省交通廳按全省統算每公里3.4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對已有瀝青路面、但破損嚴重確需改造的路橋,由省給予適當補助。
市、縣配套資金補助標準由各級政府研究確定,一定要確保資金到位。不能落實配套資金的,停止國家和省里資金的補助。
(三)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國債項目按照《國家計委、交通部關於印發〈縣際及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辦法〉的通知》(計基礎〔2003〕410號)規定,由各市報省計委審批;非國債項目由省交通廳按普通路網改造程式辦理。
(四)各市、縣要加大拖拉機養路費征繳力度,交通、公安、農機、稅務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大徵收力度,確保足額徵收,應徵不漏。拖拉機養路費由市、縣專項用於農村公路改造和養護管理,嚴禁挪作它用。(五)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期間,未取消“兩工”的地方,在民眾自願的前提下,可以適當集中使用農村“兩工”。“兩工”的使用範圍和數量,不得超過國家和省里規定的標準,也不得要求農民以資代勞。已經取消“兩工”的地方,在農民自願的前提下,可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向農民籌資籌勞,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籌集的資金和“兩工”用於農村公路路基整修和小橋涵工程。凡是使用“兩工”的地區,一律不準再搞“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有關部門要加強審計和監督管理。
三、實施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措施和要求
(一)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尊重民眾意願的原則,科學規劃,量力而行,先近後遠,逐步推進。要先試點後推開,條件好的地方先行實施,條件尚不充分的地方可以推遲安排,不搞一刀切,不安排指令性計畫。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建設標準,儘可能提高通達率。農村公路改造原則上按四級路標準,路基寬度不低於6米,路面寬度視車流量大小區別對待,嚴禁盲目攀比。各地要充分利用原有道路,砂石材料和水泥充足的地區,鼓勵修建水泥混凝土和條石路面。
(二)嚴禁增加農民負擔。充分尊重民眾意願,根據農民積極性和資金到位情況安排項目。嚴禁藉機巧立名目亂集資、亂攤派和搭車收費,嚴禁把市、縣配套資金轉嫁到農民身上。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和監察、交通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增加農民負擔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嚴把工程質量關。要制定實施嚴格的項目管理制度,認真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契約管理制,嚴禁弄虛作假和地方保護,嚴禁轉包和違規分包,杜絕“三邊”工程。要制定工程管理辦法,加強施工管理,推廣社會化監理,強化質量控制,落實質量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要切實加強現有路網和新建公路改造項目的養護管理,邊建設邊養護,確保路況完好和安全暢通。市、縣、鄉各級都要履行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職責,落實專門隊伍,加大投入,把農村公路建好、管好、養護好。
(四)要加強對工程組織、管理、施工、監理人員的廉政教育。健全完善有關制度,依靠法律、制度規範建設行為。嚴把工程招投標關、監理關、原材料採購關和竣工驗收關,大力推行“陽光操作”,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切實防止腐敗問題。
(五)要加強資金監管,建立嚴格規範的農村公路改造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按項目設立專戶,資金劃撥和使用實行規範化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和跑冒滴漏,嚴禁用農村公路改造資金建設縣城、鄉鎮外環路、出口路和新規劃開發區街道,保證資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
四、加強領導,確保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順利實施
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由省交通廳負責組織實施和工程管理,省計委負責國債項目的安排落實。省政府建立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和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計畫、財政、交通、公安、農業、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按照《公路法》和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縣鄉公路由市、縣人民政府負責,鄉村公路由鄉村自建自養。各級政府對轄區內的農村公路改造負總責,要高度重視,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儘快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加強組織協調,加大財政投入,落實配套資金,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確保高質量完成農村公路改造任務。
全省農村公路改造工程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交通廳制定。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