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供銷社改革發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
魯政發〔2007〕6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加快
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是統籌城鄉發展和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對於建立和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根據黨的十六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及省委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快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進一步明確新時期供銷合作社定位和改革發展要求
近年來,中央明確提出統籌城鄉發展的戰略決策,確立了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任務,為改革和創新農村經營體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農業和農村工作步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我省供銷合作社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的領導下,在逐步解決經濟轉軌所造成困難的同時,致力於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建設,對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供銷合作社應當在城鄉之間、市場與農民之間、政府與農民之間發揮長期植根農村的經濟組織優勢和中介、整合、轉換作用,在城鄉統籌中探索開闢一條改革發展的新途徑。
供銷合作社的改革和發展要堅持以
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
科學發展觀,堅持為農服務的辦社宗旨,集新農村建設參與者和利益相關者為一體,創新經營服務方式和組織形式,建立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使供銷合作社成為農民合作經濟的促進力量、農村現代流通的骨幹力量、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推動力量,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重要貢獻。
二、創新經營服務方式,構建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
全省供銷合作社要創新經營服務方式,建設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農村合作經濟服務體系,搭建為農服務的“一個網路、兩個平台”,為構建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奠定基礎。
(一)建設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搭建連線城鄉的橋樑。建設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對於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全面啟動內需、繁榮城鄉市場、確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各級供銷合作社要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加強對農業生產資料、再生資源、棉花等重要農產品以及本系統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管理。要運用現代經營方式,根據農村實際情況,發揮供銷合作社作用,從在縣域內整合資源起步,建設覆蓋鄉村、實施標準化和規範化服務的新型流通服務網路。要通過新建、改造、重組,特別是供銷合作社之間的合作等形式,培植帶動日用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連鎖經營的龍頭公司。充分發揮基層供銷合作社作用,加快新型網點設施建設。適時建立日用品、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配送中心,使其成為溝通城鄉商品流通的樞紐。參與和帶動社會商業網點調整經營業態,推進連鎖經營。根據農民的需要和經營者的意願,逐步將通訊、醫藥、圖書、農機等經營項目和勞務、技術等代理業務融入網路。整合資源,強化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網路的科技服務功能,逐步實現農資經營與技術服務的一體化。要以農產品生產基地為基礎,以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依託,發揮日用品和農資流通網路及相關加工經營企業的作用,促進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建設新型農產品經營網路。按照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積極構建包括回收、加工利用在內的再生資源經營網路。
(二)建設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搭建為農民生活服務的平台。
農村社區服務中心是以現代商品經營為基礎,整合帶動其他經營服務和文化項目形成的農民社區生活的重要載體,是在繼承傳統基礎上開展為農服務的創新。要根據村莊、人口分布和農村社區經濟活動特點,合理布局選址;從解決農民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入手,安排服務內容和項目;採用新型經營服務方式,以經營服務的專業化,提高農民社區生活和農村社會化服務水平;有效整合注入農村的相關資源,為各部門、各系統相關的下鄉項目集中服務提供平台;各級政府要積極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和發揮各方優勢,支持社區服務中心建設。按照政府引導、供銷合作社主辦、多方參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搞好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的建設。
(三)建立完善農村合作經濟服務體系,搭建為農民生產服務的平台。促進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需要建立完善與之相配套的服務體系。要以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以供銷合作社和農村優秀商品經營者為骨幹,由各方面廣泛參與,建設自我服務與承接外部服務相結合的服務體系。充分發揮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供銷社等經濟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各級供銷合作社與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資源整合與共享的基礎上,合作建立農村經濟類社團組織,支持其創新服務內容和服務形式,不斷增強服務功能,逐步提供包括組織、信息、財務、法律等服務內容,各級政府要給予政策和項目扶持。依法依規積極參與國家農村金融改革,促進農村合作經濟發展。
三、創新組織體系,增強供銷合作社服務實力
各地在推進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建設的過程中,可根據本地實際,創新供銷合作社的組織體系,形成經營與服務相結合的體制和機制。
(一)加強基層供銷社建設。基層供銷社要在參與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形成為農民生產生活提供直接服務的功能。要以縣域商業龍頭公司為支撐,以鄉鎮駐地超市為依託,加快新型商業網點布局和建設,形成連鎖經營網路,增強流通服務功能;圍繞區域內重點農產品的標準化生產,發揮基層供銷社優勢,吸引和帶動農民發展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信用合作為核心,建設為農民生產服務的平台;逐步擴大農村社區服務中心試點,爭取在3年內完成建設任務,搭建為鄉鎮範圍內農民生活提供綜合服務的載體。基層供銷社要在發展中實現資產的增值和積累,在做好富餘職工分流安置的同時,培養和凝聚農村中的優秀生產經營人才,形成強大的人力資源,通過改革發展建立新的體制和機制。
(二)培育建設新型公司。供銷合作社出資參與組建的公司企業,要在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建設中發揮龍頭帶動作用。要重點發展日用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公司和農產品加工經營企業,建立提高農村專業化服務水平的其他各類連鎖經營公司,以及為合作經濟組織提供融資服務的信用擔保投資公司。合理安排產權結構,建立相應運作機制,使企業既能堅持為農服務宗旨,又具經營活力,既能實現快速起步,又具有在農村長期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三)深化縣及縣以上聯合社改革。發揮縣及縣以上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的重要作用,使其擔負起對下級社指導、協調、監督和教育培訓人員的職責。各級聯合社要根據建設農村新型經營服務體系的要求,適應為基層供銷社、公司企業和合作經濟組織服務的需要,加快職能和機制轉變,對公司行使好出資人職責,對基層供銷社發揮有效的指導監督作用,在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等服務組織中發揮骨幹帶動作用。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本級聯合社在農業和農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明確其職能,為其提供良好的發展環境和必要的工作條件。縣級聯合社在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中處於關鍵環節,要切實保障其組織機構的完整和隊伍的穩定。
四、加大扶持力度,為供銷合作社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一)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發展的資金扶持。各級要加大對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發展的扶持力度。從2007年起,省政府設立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資金,具體使用辦法由省財政廳、省供銷合作社另行制定。各市、縣(市、區)根據當地實際,作出相應安排。在省和各級政府用於發展服務業的專項資金中,安排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項目。同時,各級政府要扶持農村合作經濟服務體系建設。
(二)妥善解決供銷合作社土地問題。各級政府特別是縣(市、區)政府要在搞好供銷合作社原有土地整合利用的基礎上,積極保障農村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和農村社區服務中心的設施建設用地;建設經營服務設施項目的,劃撥土地要依法辦理處置手續;對資不抵債的改制企業,土地出讓金可優先用於供銷合作社職工安置。
(三)做好供銷合作社下崗失業人員安置和歷史經濟包袱處理工作。國家和各地有關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的安置優惠政策和做法,同樣適用於供銷合作社。妥善處理供銷合作社歷史包袱,對已清理核查的地方政策性虧損掛賬,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政策,明確責任,妥善處理。
五、加強對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的組織領導
供銷合作社是推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地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出發,把推進供銷合作社改革發展作為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舉措,擺上議事日程,幫助各級供銷社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引導各級供銷合作社明確其新時期的定位和發展途徑,制定發展規劃和工作目標,並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加強各級聯合社班子建設,要選拔具有實幹精神和開拓意識的同志擔任聯合社主要負責人;對不適應新時期發展要求、長期打不開工作局面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和配合供銷合作社工作,共同推進農村各項事業發展。
各級供銷合作社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機遇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發展理念,創新工作思路,以紮實的工作作風和良好的精神狀態,開創供銷合作社工作新局面,為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