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工作的意見

2006年9月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6〕94號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加強社區組織、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依託社區,建立新型基層管理體制;大力發展社區服務;加強對社區工作的組織領導5部分25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06〕94號
  • 印發時間:2006年9月2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6年9月2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工作的意見
魯政發〔2006〕9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轉變政府職能的需要,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建設、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新型和諧社區為目標,以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為主要任務,以健全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努力提高我省城市社區工作水平,深入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2.基本原則。(1)以人為本,服務居民。不斷滿足社區居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和文明程度,把服務社區居民作為社區管理服務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2)立足基層,加強基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和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改進社區管理與服務,部門工作進社區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3)資源共享,共駐共建。充分調動社區內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廣泛參與社區建設,最大限度地實現社區資源的共有、共享,營造共駐社區、共建社區的良好氛圍。(4)擴大民主,居民自治。堅持按地域性、認同感等社區構成要素科學合理地劃分社區。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逐步實現社區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5)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立足實際,從居民民眾迫切要求解決和熱切關注的問題入手,有計畫、有步驟地實現社區建設的發展目標。
3.目標任務。以建設“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和諧社區為目標,以加大政府投入、加強社區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以滿足民眾需求、強化社區服務為重點,以克服社區行政化傾向、理順社區管理體制為保障,全面提升我省社區工作水平。
二、加強社區組織、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
4.加強社區自治組織建設。社區居委會是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原則上按3000戶左右規模設定。社區居委會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應盡的義務;執行社區居民會議的決定、決議,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發展公益事業;開展多種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調解民間糾紛,促進家庭和睦及鄰里團結;協助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維護社會治安,做好青少年教育、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計畫生育、公共衛生和優撫救濟等工作,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反映居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社區居委會成員經民主選舉產生,負責社區日常事務的管理。建立健全社區居民自治制度,全面深化居民自治工作。有條件的地方推行社區居委會直選。
5.大力培育社區民間組織。支持和鼓勵成立社區老年人協會、城市青年中心和各類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協會、殘疾人協會等社團組織及中介組織,充分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和規範行為的作用。加強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培育社區志願服務意識,弘揚社區志願服務精神,推行志願者註冊制度。
6.加強社區居委會成員隊伍建設。鼓勵從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下崗失業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復員轉業軍人中選聘政治素質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強、熱愛社區工作的優秀人才,經過法定程式,充實到社區居委會中。社區居委會成員職數按每300戶配備1人確定,最低不得少於5人。積極探索實行社區工作者職業資格認證和持證上崗制度,加快社區工作者職業化、專業化步伐。
7.保證社區居委會辦公和服務用房。城市基層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妥善解決社區居委會開展有關服務所必需的房屋、設施,把社區居委會辦公和服務用房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新建住宅小區和舊城區連片改造居民區的社區居委會辦公和服務用房,不低於300平方米建設標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立項、規劃、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竣工驗收、經費劃撥等環節的監督,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居委會辦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務設施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對規劃應當建設辦公用房和服務設施而未建設的,要責令建設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糾正,並將其不良行為納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所在街道辦事處應參與工程驗收,確保社區居委會辦公和服務用房與小區建設、舊城改造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檢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區社區居委會辦公和服務用房要達到150平方米以上,由區(市)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有關部門配合,儘量整合、調劑、利用現有設施資源加以解決;現有設施無法調劑的,通過新建、改建、共建或幫建等形式解決。對困難地區由省財政適當給予補助。
8.妥善解決社區居委會工作經費和社區居委會成員的生活補貼等問題。社區工作經費,原則上按每千戶每年不少於10000元核撥,由市、縣(市、區)政府分擔。社區服務站的服務收入和“費隨事轉”經費全部留作社區工作經費,以確保社區工作正常運轉。經法定程式選舉的社區居委會成員的生活補貼,應不低於上年度所在縣(市、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並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具體生活補貼標準由縣(市、區)政府合理確定,所需經費原則上由市、縣(市、區)按5∶5的比例分擔。對財政困難縣居委會成員生活補貼及工作經費,由省財政通過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社區組織開展互助性服務、志願服務和社會力量興辦微利性商業服務,由各級政府給予政策扶持。
三、依託社區,建立新型基層管理體制
9.完善社區居民自治。政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應尊重憲法和法律賦予社區居委會的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的性質、地位和權利,在履行職能的同時搞好對社區的服務,主動接受社區的監督和評議。社區居委會應自覺維護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完善居民自治制度,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發揮好協調利益、化解矛盾和排憂解難的作用。
10.不斷改進政府公共服務方式。屬於政府部門和單位承擔的行政性職能和工作,原則上不得轉移給社區居委會,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向社區居委會直接分派任務和下達指標,不得隨意在社區設機構、掛牌子。對社區組織開展起來有優勢的行政性工作,可依據“權隨責走、費隨事轉”的原則,委託社區組織承擔。
11.妥善處理社區居委會與小區物業管理單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關係。正確處理好社區居委會與社區物業管理企業的關係,支持和指導物業管理企業依法經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積極配合相關社區居委會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職責,支持社區居委會開展工作,並接受其指導和監督。住宅小區的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告知相關的社區居委會,並認真聽取社區居委會的建議。
12.積極開展社區共建活動。駐區單位應大力支持社區居委會工作,教育、引導本單位職工積極參與社區建設。社區內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設施,要努力創造條件對社區開放,實現資源共享。動員和組織駐區單位和社區居民積極參與各種創建文明社區活動,營造“共商社區事務,共享社區資源,共建社區家園”的良好氛圍。
四、大力發展社區服務
13.加強區(市)、街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區(市)、街社區服務中心可與區(市)政務大廳和街道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勞動保障中心整合。區(市)社區服務中心建築面積一般不低於3000平方米,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建築面積一般不低於1000平方米。區(市)、街道社區服務中心要不斷完善功能,逐步承擔起從政府、企事業單位分離出來的職能。有關部門應統一在社區服務中心設立服務視窗,逐步實行集行政管理、社會事務、便民服務為一體的“一站式”辦公模式,方便社區民眾。
14.拓寬服務內容。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面向老年人、兒童、殘疾人、貧困戶、優撫對象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面向離退休人員、失業人員、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服務,面向新生勞動力、失業人員的就業再就業服務,面向社區單位的社會化服務,面向社區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務。加強社區服務隊伍建設,做到專職、兼職和志願相結合。
15.提高服務水平。社區服務要有服務場所、服務內容、服務隊伍、服務制度和服務標準。積極採用先進實用的科技手段開展社區服務,建立社區綜合信息網路服務系統,有條件的地方要逐步實現市、區、街道、社區四個層次的微機聯網,把社區居民和駐區單位的需求與社會服務資源有效整合起來。
16.推進社區就業服務。加強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建設,實現社區勞動保障平台與縣(市、區)的網路聯通,實現勞動保障信息共享。重點對“4050”人員等就業困難人員實施援助。通過提供就業再就業政策諮詢、再就業培訓、就業崗位信息服務和社區公益性崗位開發等,對就業困難人員提供針對性的服務和援助。結合居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開發就業崗位,挖掘社區就業潛力,創建充分就業和諧社區,提高就業穩定性。探索建立信用社區、創業培訓與小額擔保貸款聯動機制,為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創造條件。引導和幫助社區失業人員通過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建立就業與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聯動機制,促進和幫助享受失業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相關人員儘快實現就業。
17.推進社區社會保障服務。加強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加快老年公共服務設施和服務網路建設。具備條件的地方可開展老年護理服務,興建老年公寓。充分發揮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促進和幫助城鎮居民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
18.推進社區救助服務。加強對失業人員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動態管理,及時掌握他們的就業及收入狀況,切實做到“應保盡保”。積極開展基層社會救助服務,幫助民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進一步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大力發展社區慈善事業,加強對社區捐助接收站點、“慈善超市”的建設和管理。
19.推進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建立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主體的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重點,為社區居民提供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復、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診療服務。大力培養社區衛生、計畫生育服務技術和管理人員,加強對社區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的監督管理,保證服務質量。實施國家政策規定的計畫生育基本項目免費服務。到2010年,全省城市和有條件的縣城要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做到機構設定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機制科學、監督管理規範,居民可以在社區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公共衛生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基本醫療服務,努力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的目標。積極推進社區計畫生育居民自治,最大限度地滿足社區居民在避孕節育、少生優生、生殖保健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求。
20.推進社區文化、教育、體育服務。深入開展科教、文體、法律、衛生“四進社區活動”,發展面向基層的公益性文化事業,逐步建設方便社區居民讀書、閱報、健身、開展文藝活動的場所,加強對社區休閒廣場、演藝廳、棋苑、網咖等文化場所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調動社區資源和力量支持和保障社區內中國小校開展素質教育和社會實踐活動,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區環境。落實《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不斷提高居民科學素質,開展創建科普示範社區活動。統籌各類教育資源,充分發揮社區學院、市民學校的作用,積極創建各種類型的學習型組織,面向社區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和科普活動,建立覆蓋各類人群的多渠道、全方位的社區學習服務體系。培育民眾性體育組織,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配置相應的健身器材,不斷增強居民體質。
21.推進社區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按照“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和“以現居住地為主,現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互相配合”的原則,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為流動人口的生活與就業創造好的環境和條件。簡化辦事程式,減少相關手續,取消不合理收費,為流動人口提供優質服務。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納入社區建設總體規劃,依託社區整合政府資源和社會資源,建立職責明確的社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體系。
22.推進社區安全服務。深入開展基層安全創建活動,加強社區警務室(站)建設,大力實施社區警務戰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社區防範機制和防控網路。依託社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挖掘和利用社區資源,加強群防群治隊伍建設。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和“民主法治社區創建活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搞好諮詢服務。建立完善收集、反饋社情民意的工作機制,組織開展以社區保全、聯防隊員為主體,專職和義務相結合的巡邏守望、看樓護院等活動。建立及時有效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加強對刑釋解教人員、社區矯正對象的幫助、教育和轉化工作。深入開展社區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加強對社區閒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做好社區消防工作,提升社區消防安全水平。加強安全用電、用氣等方面的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人身傷害和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深入開展打擊“黃賭毒”和禁止傳銷等工作。健全社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加強環境保護宣傳,開展“綠色社區”創建活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區。建立傳染病以及食品安全、災害事故的應急反應機制,不斷提高社區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3.設立社區服務扶持資金。市、區兩級設立社區服務發展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引導扶持公益性、福利性社區服務的發展。
五、加強對社區工作的組織領導
24.加強對社區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要把社區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統一規劃部署,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要把社區工作的目標任務、發展規劃、年度實施計畫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有計畫、有步驟地推進各項社區工作。
25.建立健全社區工作協調運行機制。各級要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社區工作運行機制。依託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勞動保障、建設、文化、衛生、人口計生、環保、體育等部門,要按照社區工作發展要求加強業務指導,提高服務水平。各級發展改革、財政、銀行、稅務、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進一步制定促進社區工作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及殘聯、老齡、慈善等組織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大力倡導團結互助、扶貧濟困的良好風尚,形成推動社區工作發展的合力。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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