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關於保護農村專業戶合法權益的暫行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3月19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
的決定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關於保護農村專業戶合法權益的暫行規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農村專業戶是當前農村先進生產力的代表,是農民勤勞致富的帶頭人。為保護專業戶的合法權益,加速農村商品生產的發展 具體內容 山東省關於保護農村專業戶合法權益的暫行規定 (1985年1月26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於2006年9月29日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二、《山東省優待烈屬軍屬和傷殘軍人規定》(1989年11月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聯繫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辦法》等...
1991年10月22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11月21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民負擔管理...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農業環境保護條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9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9號公布 自公布之...
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1.《山東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若干規定》 刪去第二十條。 2.《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
並報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現公布施行。2004年5月27日 青島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青島市基本農田保護管理辦法》。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6年2月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根據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的決定修正。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0.15 實施時間 1997.10.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0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農業機構管理條例》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訂:一...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2.02.18 實施時間 1982.02.18 山東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討論了《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農村建房占用土地的暫行規定》,認為這個問題很重要。決定由省人民政府認真調查研究,根據國務院通知...
1987年2月25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6月19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2年8月10...
1994年1月17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7年10月15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5.03.14 實施時間 1985.03.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做好制定地方性法規工作,根據憲法和地方組織法的規定,結合本省情...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制定程式的規定第五條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立法的長遠規劃,以及本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有關方面提出的地方立法建議,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室會同有關部門...
的決定 2002年3月19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內聯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4年11月25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廢止《山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7.30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等十二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時間...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等五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04.05.27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對《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第二條 地區工作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派駐各地區的辦事機構,全稱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 第三條 地區工作委員會按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計畫和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開展工作。
湖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陸明關於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財政經濟委員會審議的切實保護農村專業戶合法權益議案的審議報告,聽取和審議了省農業廳廳長王守仁受省人民...
(2014年10月30日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島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的決定》,業經青島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並報經山東省第...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東省人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7.27 實施時間 2002.07.27 為了保證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1993年9月28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3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4月17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東省實施〈中華...
1993年7月29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93年7月29日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