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在2006.09.29由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6.09.29
  • 實施時間:2006.09.29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山東省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若干規定》的決定於2006年9月29日經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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