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16號建議的答覆

劉開德代表:
您在赤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的建議,《關於化解村級債務的建議》收悉,非常感謝對扶貧工作的關心支持和積極參與,針對您提出“把我元厚鎮二類貧困村整村推進50萬元的計畫早日下拔,用於還貸債務,以早日減輕民眾負擔”的建議,我們及時召集相關人員認真研究,並對照扶貧資金的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管理相關的政策法規提出答覆意見,及時由辦主要領導率領相關人員與您見面交換意見,現就您提出的建議書面答覆如下:
2001年,我市按照黔府辦發[2001]55號檔案要求,認真開展了鄉鎮、村基本情況調查統計工作,主要對鄉鎮、村三年(97—99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人均糧食占有量的測算。隨後,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下達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重點鄉(鎮)村的通知《黔扶貧領字[2001]4號》檔案,認定赤水市有重點扶持鄉鎮6個(其中一類鄉鎮2個、二類鄉鎮3個、三類鄉鎮1個);重點扶持村132個(其中一類村51個、二類村77個、三類村4個)。黔開辦[2002]18號檔案和遵市扶開辦[2002]10號檔案,對我市6個重點鄉鎮和132個重點扶持村進行了確定。由於全省貧困村較多,有13973個,加之,赤水又不是貧困縣,每年實施的整村推進村相對較少。近年來,雖然通過向上積極爭取,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扶貧資金和項目逐年遞增,但到2009年,全市132個貧困村中,還有60個貧困村還沒有實施整村推進。按照省辦要求,實施的整村推進村是從一類貧困村開始,逐漸向二、三類貧困村推進,目前,正在實施的是二、三類貧困村的整村推進工作。
2005年,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以《國開辦[2005]2號檔案》下發了“關於加強扶貧開發整村推進工作的意見”。省委、省政府按照《國開辦[2005]2號檔案》要求,以《黔黨發[2005]6號檔案》制定下發了“關於切實抓好扶貧開發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一是提出“三項重點工作”,即:實行整村推進工作;促進貧困地區剩餘勞動力培訓轉移;以龍頭企業為突破口,帶動貧困地區發展特色企業(產業化扶貧)。二是提出了扶貧開發工作的“三項基本目標”,即:改善貧困民眾的基礎生產生活條件;拓寬基本增收門路;提高他們的基本素質。
由於新階段扶貧開發工作是以項目為載體,堅持財政扶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以基礎設施建設、種養業和公益事業為主要內容來進行扶貧開發。近幾年我市利用財政扶貧資金在貧困鄉鎮、貧困村實施的通村公路建設,水利設施建設等項目,改善了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直接或間接地促進貧困人口的脫貧致富。
財政扶貧資金的使用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管理要求十分嚴格的工作,資金必須跟著項目走,不能隨意改變扶貧資金用途,更不能挪用擠占扶貧資金,否則,就是違紀違法,輕者由上級收回資金,不再投放,重者將追究相關責任。因此,你建議用貧困村整村推進資金計畫用於還貸債務是不符合政策投向的,扶貧資金的安排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政策法規。
劉開德代表,對您提出的建議,市扶貧辦將在認真搞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積極向省辦、遵義市扶貧辦爭取整村推進財政扶貧資金項目計畫,盡最大努力儘早幫助元厚鎮二類貧困村完成整村推進扶貧項目的申報立項,切實解決我市貧困地區貧困農民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幫助貧困農民脫貧致富,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好基礎。
赤水市農業辦公室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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