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0號建議的答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0號建議的答覆
  • 原建議提出者:代玉福、黃勇廷、侯應珍
  • 發布機關:赤水市林業局
  • 發布時間: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代玉福、黃勇廷、侯應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農村民眾土地與國有林地山邊的糾紛問題》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們對我市林業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1、山邊形成原因
在葫市、元厚等鎮內的農村民眾都有一種耕種習慣,在自己耕種的田邊、土邊砍出3-5米寬的透光帶,以利於農作物的生長。但在其耕種田、土四周的山林有國有的,也有集體和個人的。為不影響農村民眾種植農作物,多年來都在其耕種的田土邊沿砍出了透光帶,這就形成了您們所說的山邊。
2、山邊糾紛的處理建議
在農村土地承包和1981年“山林三定”後都發有權屬證件,廣大村民都遵循權屬邊界,沒有發生過邊界爭議。自2001年以來,全市廣大民眾積極回響國家號召,大力實施退耕還林,將耕地退耕還竹。但其退耕還竹面積僅為耕地面積,即土地承包證上的面積,而不包括其土地承包證以外所砍透光帶部分。耕地周圍所砍的透光帶,應遵循土地承包證、林權證上的四至界為準,在不種植農作物後所謂的“山邊”應自然歸林權所有者所有,如國有林經營管理者等。在處理這類問題時,應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原則。
赤水市林業局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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