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56號建議的答覆

我市城市管理局按市政府明確的職能職責是中心城區的主次幹道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公共設施管理和城市公共客運,指導鄉、鎮辦城鎮管理工作,城市管理局人員配置、工作經費也是按中心城區的面積和人口確定的。按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所轄範圍的環境衛生等城鎮管理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目前,將復興鎮集鎮管理納入赤水市區管理範圍還不具備條件。我局今後將配合復興鎮城管辦開展執法工作,並將在園林、路燈、衛生設施等方面大力支持、指導復興鎮開展好城鎮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56號建議的答覆
  • 類型:答覆
  • 答覆機構: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 答覆時間: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王長林、張忠琴、吳曉蓮、聶澤科、向賢利、許長政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將復興集鎮管理納入赤水市區管理範圍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現就建議中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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