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94號建議的答覆

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94號建議的答覆是關於《關於切實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建議》收悉的一部工作條例

通知內容,發布會議,

通知內容

范中玉、曾國強、帥世雲、劉紀玲、葉明燦、張弛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切實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根據遵府辦發[2007]152號檔案第一條規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分級管理;全市統一政策規定,實行屬地管理,以縣、區(市)為單位獨立核算。
你們建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設定個人帳戶和大病保障基金,降低住院起付線,適當降低個人繳費標準,提高住院報銷比例等,我們已向上級主管部門作了如實的反映,並得到了高度重視。遵義市人民政府於2009年3月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已進行了如下調整。
一、降低個人繳費標準
從2009年度開始,學生、少年兒童的籌資標準由原來的80元提高到120元,家庭繳費40元,政府補助80元。其中屬於重度殘疾或低保對象的學生、少年兒童,家庭繳納5元,政府補助115元。
成年居民的籌資標準由原來的200元降低到160元,家庭繳納由原來的160元降低到80元,政府補助由原來的40元提高到80元。其中屬於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或低保對象的居民,家庭繳納10元,政府補助150元;“三無”人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義務人),家庭(個人)不繳費,由政府補助160元。
二、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擴大基金支付範圍。
(一)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一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住院及留院觀察,起付線由80元下調為50元,報銷比例由65%提高到70%;二級醫院起付線由300元下調為200元,報銷比例由55%提高到60%;三級醫院起付線450元不變,報銷比例45%不變。
(二)將城鎮女居民生育費用納入統籌報銷範圍。
(三)增加城鎮居民門診統籌項目
1、參保居民經醫療專家小組認定患有下列慢性特殊病的,在定額範圍內符合貴州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的費用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30%。
各病種及其每月定額為:(1)高血壓病(伴靶器官損害)150元;(2)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200元;(3)腦梗塞或腦出血後遺症200元;(4)癲癇病400元;(5)糖尿病300元;(6)甲狀腺機能亢進症150元;(7)結核病100元;(8)精神病300元;(9)帕金森氏綜合症300元;(10)類風濕性關節炎100元。
2、參保居民在門診發生的下列特殊檢查,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50%,個人自付50%。
(1)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裝置(CT);(2)立體定向放射裝置(γ-刀,X-刀);(3)心臟及血管造影X線機(含數字減影設備);(4)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RI);(5)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6)彩色都卜勒儀;(7)醫療直線加速器進行的檢查。
二○○九年六月二十日

發布會議

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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