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68號建議的答覆

本文是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楊光德、陳本忠代表所提的《關於要求安通赤化路路燈的建議》的答覆。

楊光德、陳本忠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要求安通赤化路路燈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2008年,我市在對中心城區道路及周邊設施改造中,通過對市區部分道路和小街小巷照明設施的改造建設,使市區照明設施普及率有了極大的提高。目前,市區有近一千套道路照明設施、20000米小街小巷照明線路和近1100盞照明路燈、80餘套泛光燈及射燈,功率為30萬KWh,全年電費約80萬元左右,路燈維修費在20萬元左右。
在2008年道路照明設施改造中,按照可研報告和施工設計,將對四條線路、部分街道和小街小巷安裝的路燈進行建設和改造,即赤化路(新車站至赤天化廣場)、赤桐路(白天鵝至氣礦)、赤復路(瀑都名菀至原收費站)、河濱東路(東門碼頭至貨運碼頭),康佳路、市府路、太平街、五星路、赤水大橋和中心城區的小街小巷。但由於此次中心城區道路及周邊設施改造和環境整治工程涉及面廣,改造內容多,工程費用大,而大部分工程款為國家開發銀行貸款,由於在建設過程中受資金制約,對建設規模進行了適當調整,只對新車站至污水處理廠、白天鵝至林業車隊路段、河濱東路(東門碼頭至貨運碼頭),康佳路、市府路、太平街、五星路、赤水大橋和中心城區的小街小巷的路燈進行了建設和改造。至於污水處廠至赤天化廣場、瀑都名菀至原收費站兩路段,我們將積極籌措資金,儘快完成路燈安裝,徹底解決夜間道路照明問題。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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