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7號建議的答覆是對吳曉蓮、許長政、聶澤科、王長林代表提出的關於《鞏固衛生城市,規範物業服務》的建議答覆。
答覆內容,發布時間,
答覆內容
吳曉蓮、許長政、聶澤科、王長林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鞏固衛生城市,規範物業服務》的建議收悉。感謝你們對我市物業管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進一步規範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民眾生活和工作環境,我市於2002年4月啟動了物業管理工作。其管理模式主要有物業公司依法進行物業服務、社區組織服務和業主自行組織進行物業管理。我市現已成立的物業公司有2家(赤水市物業公司和赤水市城鄉物業公司),開展物業服務小區近10個,社區組織服務4個,居民區的環境衛生有了進一步好轉。但是由於受各種因素影響,目前我市只有極少數小區在實施物業管理,其餘均已終止服務,物業管理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嚴峻。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物業管理具體配套政策未出台,物業服務工作無法做到依法、規範、有序;二是物業服務宣傳不夠,業主意識和觀念淡薄;三是小區物業服務配套設施設備不夠完善,物業服務難度增加;四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未實行政府指導價,由開發企業自主與業主約定,約定標準不合理、不科學、不規範,收費難度較大。
為構建和諧赤水、平安赤水,進一步做好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我們提出如下措施:
一、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在2008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赤水市物業管理辦法》(草案)和《赤水市商品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專項基金管理辦法》(草案),上報市人民政府抓緊研究決定並組織實施,規範我市物業管理工作。
二、加大物管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使業主真正理解並配合做好物業服務工作。
三、根據赤水市場情況和各小區物管的具體內容,組織召開聽證會,制定收費指導性標準,使物管費用收取有章可循,儘量減少矛盾和糾紛。
四、加強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工作。一是規劃時根據規模充分考慮物業管理的配套設施設備;二是項目起動時指導開發企業做好小區物業服務前期準備工作;三是建設中物業服務設施設備的修建;四是建成後物業服務的保障;五是小區涉及工程驗收資料、隱敝資料、物業質量保護檔案、物業使用說明檔案和物業管理資料的移交;六是依法指導成立業主委員會;七是指導公開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八是監督指導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
五、加強學習培訓,增強物業服務人員素質和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依法持證上崗。
六、努力在短時間內創建1~2個物業服務示範小區,以點帶面,從而推動全市物業服務工作的開展。
有法律法規作保障,政府的引導指導,相關部門的支持配合,物管公司的努力服務,廣大業主的理解參與,我市的物業管理工作一定會出現和諧文明、規範有序的新局面。
發布時間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