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第73號建議的答覆

中心城區市政改造完成後,城市市政設施得到極大的改善,但部分市民行走不走人行道的現象時有發生。你建議的成立一支城市管理義務協管隊伍非常有必要,你建議的這支隊伍由離退休人員和吃低保人員組成的建議,我局認為離退休人員和吃低保人員年齡大、精力有限,不能很好地長期堅持在街道上開展好義務協管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視改造後的城市管理工作,根據國家再就業相關政策,我市於3月10日招聘了國有下崗職工“4050”人員38人組建了一支城市管理協理員,他們的工資福利享受國家“4050”人員再就業政策,由市人勞社保局按月發放,我局負責時協理員日常工作進行監督管理,這支隊伍主要分布在市區主要路口,他們的工作職責主要是對行人不走人行道進行勸解和所在路口四周環境衛生和市政設施進行監督管理,這支隊伍的建立大大鞏固了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效果,行人安全感明顯提高,人民民眾比較滿意。

李其毅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成立城市管理義務協管員隊伍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關心與支持,現將建議中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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