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答覆

王長林、帥必林、張忠琴、鐘守琴、向賢釗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出台相關政策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議》的建議收悉。感謝您對我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現就建議提出的有關問題答覆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赤水市五屆人大二次會議第47號建議的答覆
  • 發布日期: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 發布機構:赤水市農業局
  • 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1、關於農民專業合作社免稅的問題,《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七章第五十二條,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業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由國務院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台一年多了,但國務院尚未出台稅收優惠政策,我市待國務院出台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後,一定嚴格國務院的政策落實,支持合作社的發展。
2、關於今年竹原料兩金從15元增加到28元的問題,從林業部門了解的情況,因今年竹原料收購價格上漲,按兩金的收交政策是按收購價的14%收取,且由經銷商交納,我市實行的28元/噸的標準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
3、關於出台政策推廣專業合作社經營,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的問題,業合作社的成立,主要是為會員服務申請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會員按《章程》規定有其權利和義務,其義務主要是會員向專業合作社提供原料。只要是專業合作社的會員,其原料就不得賣給其他收購商,否則專業合作社有權取消其會員的資格,取消其分配紅利的權利。因此,只要專業合作社多發展會員,就會占領市場,發揮專業合作社主渠道經營的作用。
赤水市農業局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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