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
- 發布單位:82802
- 發布文號:寧政發[1994]64號
- 發布日期:1994-06-07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檔案信息【生效日期】1994-06-07【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關於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寧政發〔1994〕64號一九九四年六月七...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條例》是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順與社會和諧,規範宗教事務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等行政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的條例。該條例於2023年8月2...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活動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4年4月11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14年6月14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宗教活動安全管理,維護正常宗教活動秩序,保護信教民眾人身財產...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若干規定全文》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若干規定全文 (2013年5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13年6月3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4號公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行政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3月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務會議通過,1994年3月22日政府令第2號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6月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施行)雲南省宗教事務...
自治區宗教事務局宗教二處處長陳高潮同志專程來固原,為培訓班作貫徹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的專題講座。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分管同志就貫徹《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若干規定》和創建和諧宗教活動場所作了詳細講解,並對全市佛教、道教宗教活動...
《宗教事務條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手冊》是2010年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宗教事務局政策法規司。內容簡介 2004年11月30日,國務院總理*簽署國務院第426號令,發布了《宗教事務條例》。各地宗教工作部門和宗教界的朋友及其他方面...
第三十五條 本會終止活動需要註銷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協會職責 一、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伊斯蘭教全區代表會議。全區代表會議的職權是:(一)審議通過本會章程修改草案;(二)選舉產生委員會委員;(三)聽取和...
第三條 宗教活動場所應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宗教事務管理的相關規定,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
宗教團體是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團結、聯繫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公民的橋樑和紐帶。第三條 成立宗教團體應當按照國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和宗教事務管理規定,經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查同意併到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未經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2000年8月11日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1號公布,根據2010年11月29日國家宗教事務局令第9號公布的《國家宗教事務局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
1959年11月27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寧夏回族自治區(以下簡稱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委員會組織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五節的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三條 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協調和便民原則,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第四條 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實施本辦法規定的行政許可項目,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第五條 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居(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宗教事務部門做好宗教事務管理服務工作。第二章 宗教團體 第六條 本市宗教團體的成立、變更和註銷,應當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等有關規定辦理。第七條 宗教團體應當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接受...
第八條 宗教活動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定,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工作秩序、生產秩序和生活秩序,必須維護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不得干預國家的行政、司法、教育,不得干預婚姻和計畫生育,不得損害公民身體健康。第二章 宗教教職人員 ...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族事務委員會(寧夏回族自治區宗教事務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 寧夏回族自治...
《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2018年10月印發的一個檔案。通知全文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夏回族自治區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
二十、按照行政許可規定,加強行政程式制度建設,明確實施行政行為應當遵循的方式、步驟、時限和順序,規範宗教事務部門實施宗教事務管理的職能。 二十一、要嚴格執法,健全規則,規範程式,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公...
《宗教事務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國人宗教活動管理規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印刷業管理條例》設定了15項宗教事務方面行政許可項目。在這15項行政許可中,“籌備設立宗教活動場所審批”已在...
寧夏回族自治區 發布年份 2007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廣西壯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行政管理暫行規定》是199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規定全文 【發布單位】8200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宗教事務行政管理暫行規定 (1994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加強《條例》配套制度制定。要依據《條例》規定和工作需要,制定完善《條例》配套制度,著重就網路宗教事務、境內外國人集體宗教活動、伊斯蘭教朝覲事務、民間信仰等進行深入研究,制定部門規章或規範性檔案,為有效實施依法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6號是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2004年11月30日簽發的命令。第426號令《宗教事務條例》是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規範宗教事務管理,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制定。簽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