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
定義式
則稱該數列為等差數列。其中,公差d為一常數,n為正整數。
通項公式
等差數列通項公式通過定義式疊加而來。
如果一個等差數列的首項為
,公差為d,那么該等差數列第n項的表達式為:
已知前n項和公式求通項公式
以上5道題求通項的綜合公式
已知通項公式求前n項和公式
以上5題求和項的綜合公式
結論:我們可以把所有的方陣看成一個線性變換
1,2題的方陣記做D2
3,4題的方陣記做D3
5題的方陣記做D4
D2包含在D3中,D3包含在D4中
把所有的方陣記做Dn,Dn是可逆方陣Dn方陣十分容易構造(首先是一個上三角矩陣)
方陣的主對角線是從1到n的正整數
如果先不管方陣中的正負號
a.第一行全是1
b.從2行3列開始所有元素都遵守如下規律
Dn(i,j)=Dn(i-1,j)+Dn(i-1,j-1),就是說,除了第一排和主對角線的元素,所有元素的值都等於相鄰左邊元素的值加上相鄰左上角的值
把主對角線看成一斜列,往方陣右上角看,都是一列正一列負
Dn還有如下特徵
每一列的和為1
Dn逆矩陣每一列的和為1
記Dn的逆矩陣為Fn
附上MATLAB中的構造程式
function p=D(r)p=zeros(r,r);for m=1:r; p(1,m)=1;p(m,m)=m;endfor m=2:r-1;for n=m+1:r;p(m,n)=p(m,n-1)+p(m-1,n-1);endendfor m=2:2:r;for n=1:r-m+1;p(n,m+n-1)=-p(n,m+n-1);endendfunction p=F(r)p=zeros(r,r);for k=1:r,w=2:k; p(1,k)=1-sum(p(w,k));for n=2:r-k+1,p(n,n+k-1)=(n+k-2)/n*p(n-1,n+k-2);endend
等差數列遵守
的形式,可規定,若b為數列的0項,則記為
,k為數列的公差,記為d,y為通項公式,記為
,則:
求和公式
若一個等差數列的首項為
,末項為
那么該等差數列和表達式為:
即(首項+末項)×項數÷2。
前n項和公式
注意:n是
正整數(相當於n個等差中項之和)。等差數列前N項求和,實際就是梯形公式的妙用:上底為
首項,下底為
,高為n。即:
,也可寫成:
求解兩個等差數列相乘的前n項和的公式:
推論
(1)從通項公式可以看出,
是n的一次函式(d≠0)或
常數函式(d=0),
排在一條直線上,由前n項和公式知,
是n的二次函式(d≠0)或一次函式
,且
常數項為0。
(2)從等差數列的定義、通項公式,前n項和公式還可推出
(3)若m,n,p,q∈N*,且m+n=p+q,則有
,
(4)其他推論:
②項數=(末項-首項)÷公差+1;
③首項=2x和÷項數-末項或末項-公差×(項數-1);
④末項=2x和÷項數-首項;
⑤末項=首項+(項數-1)×公差;
⑥2(前2n項和-前n項和)=前n項和+前3n項和-前2n項和。
等差中項
等差中項即等差數列頭尾兩項的和的一半,但求等差中項不一定要知道頭尾兩項。等差
數列中,等差中項一般設為
。當
成等差數列時,
,所以
為
的等差中項,且為數列的平均數。並且可以推知n+m=2×r,且任意兩項
的關係為:
,(類似
),相當容易證明,它可以看作等差數列廣義的通項公式。
等差數列的套用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用到等差數列如:在給各種產品的尺寸劃分級別時,當其中的最大尺寸與最小尺寸相差不大時,常按等差數列進行分級。若為等差數列,且有
。則
。
其實,中國古代南北朝的張丘建早已在《張丘建算經》提到等差數列了:今有女子不善織布,逐日所織的布以同數遞減,初日織五尺,末一日織一尺,計織三十日,問共織幾何?書中的解法是:並初、末日織布數,半之,余以乘織訖日數,即得。這相當於給出了
的求和公式。
基本性質
(1)數列為等差數列的重要條件是:數列的前n項和S 可以寫成S =
+
的形式(其中a、b為常數)。
(2)在等差數列中,當項數為
時,
;當項數為
時,
。
(3)若數列為等差數列,則
…仍然成等差數列,公差為
。
(4)若數列
均為等差數列,且前n項和分別是
,則
=
。
(5)在等差數列中,S = a,S = b (n>m),則S = (a-b)。
(6)記等差數列的前n項和為S。①若a >0,公差d<0,則當a ≥0且
+1≤0時,S 最大;②若a <0 ,公差d>0,則當a ≤0且
+1≥0時,S 最小。
等差數列的判定
(1)
(d為常數、n ∈N*)或
,n ∈N*,n ≥2,d是常數]等價於
成等差數列。
(3)
[k、b為常數,n∈N*]等價於
成等差數列。
(4)
[A、B為常數,A不為0,n ∈N* ]等價於
為等差數列。
特殊性質
在有窮等差數列中,與首末兩項距離相等的兩項和相等。並且等於首末兩項之和;特別的,若項數為奇數,還等於中間項的2倍,
例:數列:1,3,5,7,9,11中
,即在有窮等差數列中,與首末兩項距離相等的兩項和相等。並且等於首末兩項之和。
即若項數為奇數,和等於中間項的2倍,另見,
等差中項。
例題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