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公共數據管理條例》,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
《宿遷市公共數據管理條例》,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
《宿遷市公共數據管理條例》,宿遷市2023年立法項目。1立法歷程2023年2月21日,宿遷市人民政府印發《宿遷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及規範性檔案工作計畫》,擬提請市人大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調研項目:《宿遷市公共數據管理條...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10月25日印發宿遷市政務雲管理暫行辦法.本辦法自發布之日 起實施.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政務雲管理,提升政務雲服務能力,支撐全市政務信息化建設和數位化轉型,加速數字政府建設,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特向社會公布2012年度宿遷市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一、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做法 2012年以來,我市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辦的統一部署,認真貫徹實施《條例》,堅持“加強領導、健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現發布《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一、總體情況 2020年,市政府辦公室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政務公開的系列決策部署,認真履行政府信息公...
第九條本條例所稱的社會信用信息,是指可用以識別、分析、判斷社會信用主體信用狀況的客觀數據和資料,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場信用信息。公共信用信息,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及公共企業事業單位等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在依法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產生或者獲取的,反映社會信用主體信用...
第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政機關(以下統稱制定機關),可以就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制定規範性檔案:(一)市、縣(區)、鄉鎮人民政府;(二)市、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三)市、縣(區)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四)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市、縣人民政府設立的非常設...
2017年,市民政局按照《條例》規定,認真細化落實《宿遷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研究制定《市民政局2017年政務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實施方案》,對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出系統安排。重點推進社會救助和社會組織領域信息公開,及時公開政策法規、工作規劃、統計數據、財政預算信息,著力加強了新聞宣傳、政策解讀和輿情...
本年報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止。一、總體情況 2021年,宿遷市財政局深入貫徹國家、省、市關於政務公開的系列檔案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民眾關切問題,加大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加強政策解讀回應,認真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條例》宣傳教育培訓情況 9月23...
(三)開發區(園區)、實行城市化管理的旅遊度假區;(四)市、縣(區)人民政府認為需要管理的其他區域。公共交通、道路旅客運輸車輛、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等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與管理等活動,不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機動車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蘇政傳發〔2014〕203號)等要求,現向社會公布宿遷市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蘇政傳法﹝2014﹞203號)等要求,現向社會公布宿遷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所列數...
在使用管線檔案、信息數據過程中,使用人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報告城建檔案管理機構、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未依法組織編制管線綜合規劃或者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未依法組織編制管線專項規劃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其上一級行政機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條例全文 (2017年10月27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制定 2017年12月2日江蘇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住宅物業管理活動,維護物業管理各方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條例全文 (2019年10月29日宿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2019年11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防治措施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揚塵污染防治,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
(二)因監督管理不力,致使旅遊用地改作他用的;(三)未按照規定受理和處理旅遊投訴的;(四)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條例自2019年6月30日起施行。條例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宿遷市旅遊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由宿遷市第五屆人大...
第一條 為了規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行為,保障運營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根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江蘇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區域網路絡預約出租汽車(...
宿遷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發布於2021年12月31日。具體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排水的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設施完好與安全運行,防治水污染和內澇災害,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
工商(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規劃、文廣新、公安、環境保護、氣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戶外廣告設施和店招標牌設定的相關管理工作。第四條本條例所稱戶外廣告設施的設定,是指利用下列載體,以文字、圖像、電子顯示、實物實體造型等表達方式在戶外公共空間設立、安裝廣告設施的行為:(一)公園、廣場、...
第三十一條 對破壞大運河文化遺產、大運河生態環境等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國家規定的機關、法律規定的組織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訴訟,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予以支持或者配合。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第...
目前宿遷市城市綠地保護的法律依據為《城市綠化條例》和《江蘇省城市綠化管理條例》,二者均為城市綠化管理的法規,對城市綠地保護的規定較為原則。為了增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契合宿遷市保護城市綠地的實際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城市綠地保護條例。二、條例的框架和特點 (一)《條例》的框架 《條例》共七章五十八條,...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機動車不按箭頭指向停放以及壓占兩個以上停車泊位,或者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利用車輛占用公共停車泊位從事經營的,由公安機關處以五十元罰款。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八項規定,乘車人擾亂公共運輸工具秩序、干擾駕駛員正常安全行車,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