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安徽省政府發布 《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對醫保基金實施全口徑監管。該辦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安徽省政府
2022年2月,安徽省政府發布 《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對醫保基金實施全口徑監管。該辦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2年2月,安徽省政府發布 《安徽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明確對醫保基金實施全口徑監管。該辦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2內容解讀 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參保繳費時,不得有下列行為:不按規定辦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
安徽省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和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是2021年2月19日,經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發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735號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舉報人)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反映被舉報人涉嫌違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第三條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舉報處理工作,指導地方醫療保障行政部門...
保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合法、合理、適當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職工基本醫療,提高職工健康水平,促進醫藥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國務院常務會議12月9日通過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將改變我國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缺乏專門法律法規的局面,有力推動醫保領域依法行政,提升醫保治理水平。
暫行辦法 總則 第一條 為建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居民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轉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配套檔案的通知》(皖政辦〔2007〕10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範圍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監督管理工作。本市市區範圍內的下列用人單位和人員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督檢查,規範飛行檢查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的辦法。2023年3月13日,《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管理...
2021年1月,李克強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35號)發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2022年11月17日,國家醫保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印發《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監管條例 為了...
辦法。2023年3月7日,《安徽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辦法》公布,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制定過程 2023年3月7日,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安徽省財政廳公布《安徽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條 ...
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試行)》於2022年正式出台。發布歷程 2022年4月2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訊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規定(試行)》正式出台。內容 ...
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包括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和離休幹部,傷殘軍人醫療保障基金。第三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我縣醫療保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行使行政處罰權,並支持和監督...
2019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2019年底前實現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2019年11月,安徽近日出台《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分組付費指導方案(試行)》,全面推行基本...
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探索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使用辦法,試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的報銷範圍和比例,提高個人賬戶基金的使用效率。(四)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
《合肥市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實施細則》是2023年合肥市醫療保障局印發的檔案。其中提到,舉報獎勵金額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分段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低獎勵500元,最高獎勵可達20萬元。內容解讀 舉報人向本市各級醫療保障行政...
(三)用人單位職工產假期間生育併發症的醫療費用和計畫生育手術當期併發症的醫療費用。但產假期滿後需繼續治療的費用和產假期間治療其他疾病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第十五條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範圍按照《安徽省城鎮職工基本...
舉報人為醫療保障行政部門、監督管理機構、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不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醫療保障基金是指由醫療保障部門管理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生育保險以及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等補充醫療保險等專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江西省實際,制定《江西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該辦法於2022年7月7日第95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
強化對定點醫藥機構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加強對其履行政治責任、基金監管責任的監督考核與執紀問責。(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管委會)14.強化部門責任。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
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
《山東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由山東省政府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對實名舉報並查證屬實的,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