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試行)

安徽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試行),是安徽省出台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南(試行)
  • 屬性:指南
內容
《工作指南》明確,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每學期至少要組織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參加食品安全檢查,研究隱患整改措施,下達隱患整改任務並跟蹤落實。
《工作指南》明確,具備條件的中國小、幼稚園食堂原則上採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引入社會力量承包或委託經營,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委託經營契約。實施營養改善計畫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不得對外承包或委託經營。學校食堂採用承包、委託經營或選擇供餐單位供餐,應建立健全引進和退出機制,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擇優選擇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的餐飲服務單位或符合條件的餐飲管理單位。
《工作指南》提出,學校在校園安全信息化建設中,應優先在食堂食品庫房、烹飪區、備餐區、專間、留樣區、餐具飲具清洗消毒區等重點場所實現視頻監控全覆蓋。學校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要通過“網際網路+明廚亮灶”方式,隨機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狀況。鼓勵學生家長參與學校食堂的監督。中國小和幼稚園每餐均應有學校相關負責人與學生共同用餐,有條件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度。
《工作指南》還提出,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存在食品安全問題且拒不整改或連續整改不到位的承包方、受委託經營方或集中配餐的企業,學校應依法及時終止承包或委託經營行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