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部關於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0年5月至12月底,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部關於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 整治事件:2010年5月至12月底
  • 通知文號:國食藥監食[2010]193號
  • 工作內容: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 工作原則:統籌規劃科學安排突出重點綜治理
  • 階段劃分:3個
簡介,整治目標,整治任務,時間安排,工作要求,

簡介

國食藥監食[2010]19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教育廳(教委),北京市衛生局福建省衛生廳,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教育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0年食品安全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0]17號)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食藥監食[2010]160號)要求,切實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決定從2010年5月至12月底,深入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整治目標

堅持統籌規劃、科學安排、突出重點、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深化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進一步增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識,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範加工製作行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使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顯著提高。

整治任務

(一)嚴查學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認真核查學校是否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學校日常管理中,對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規定和要求。
(二)嚴查是否具有餐飲服務許可證。認真核查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許可證是否過期,是否存在超範圍、超能力經營問題,是否存在不具備條件後未及時註銷許可證等問題;對新開辦的食堂,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許可,對設計布局不合理、設施設備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配置不到位、不具備相應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發《餐飲服務許可證》;對因許可條件發生變化,未及時辦理變更、延續、補發或註銷手續的,責令其及時辦理;對未經許可從事餐飲經營的,嚴格依法進行查處。
(三)嚴查環境衛生是否整潔。認真核查學校食堂環境是否定期清潔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孳生條件的防護措施;是否具有足夠的通風和排煙裝置。
(四)嚴查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是否有效。認真核查是否具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證明;健康證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當從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時,是否及時將其調整到不影響食品安全工作崗位。
(五)嚴查索證索票制度是否落實。認真核查學校食堂採購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驗收,是否具有進貨台賬,庫存食品是否在保質期內,原料貯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點檢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是否存在國家禁止使用或來源不明的情況,嚴查食用油脂、散裝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進貨渠道和索證索票情況。
(六)嚴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認真核查學校食堂是否配備有效消毒設施;消毒池是否與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員是否掌握基本知識;餐飲具消毒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七)嚴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實。認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徹底,粗加工是否達到要求,是否生熟分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漿等是否燒熟煮透,是否存在違規制售冷葷冷盤;冷盤間是否具有空氣消毒和專用冷藏設施,操作人員是否佩戴口罩。嚴查是否按規定留樣,是否具有留樣設備,留樣設備是否正常運轉。
(八)嚴查是否存在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認真核查食品添加劑採購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使用品種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是否達到專店採購、專櫃存放、專人負責、專用工具、專用台賬要求。

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從2010年5月至12月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自查階段(5月—6月底)
各地各類學校進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飲服務許可證、環境衛生、健康證明、索證索票管理、加工製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八個方面進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並認真進行整改。
(二)整改階段(7月—10月底)
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對各類學校自查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監督整改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對發生過食物中毒的學校,要進行重點檢查。
(三)檢查階段(11月—12月)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教育部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地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食堂自律與強化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破有機結合,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將宣傳教育貫穿始終、完善制度貫穿始終、落實責任貫穿始終、檢查指導貫穿始終,確保整治取得實效。
(二)深入開展教育培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食堂食品安全培訓,認真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學校切實承擔餐飲服務第一責任人責任,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不留盲點、不留死角。
(三)認真開展全面排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組織對轄區各類學校食堂(尤其是農村學校食堂和承包食堂)進行全面排查,認真查找薄弱環節,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要全面落實格線化管理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四)加強重點品種檢驗。要針對學校食堂餐用具消毒效果、重點食品品種進行抽樣檢驗,及時了解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對抽檢發現的突出問題,督促認真整改。
(五)開展食堂食品安全示範工程建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開展食堂食品安全示範工程建設。在高等院校、中國小和托幼機構中分別創建一批食品安全示範學校食堂,充分發揮示範食堂的引領和輻射作用。
(六)切實加強食品安全事故防控。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將學校食堂作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點,採取措施,排查隱患;積極指導學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高防控水平及應對能力。
(七)嚴查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嚴厲查處食堂違法違規行為,對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案件,要加大處罰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八)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制定檢查評估方案,要認真組織檢查和評估,推進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九)切實做好食品安全信息報送。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每2個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報告一次集中整治進展動態情況,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2010年12月31日前,上報專項整治工作總結。
(十)大力加強新聞宣傳。組織媒體開展專項整治專題報導。重點報導基礎設施改造、制度建設、食品安全責任落實的開展情況。集中報導一批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增強全社會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教育部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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