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廢止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廢止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的通知》在2002.04.24由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廢止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檔案的通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頒布時間:2002.04.24
  • 實施時間:2002.04.24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清理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見》(中辦發[2001]22號)精神,省有關部門對1978年以來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政策性檔案進行了清理,省政府研究決定,對其中289件予以廢止,現予公布(目錄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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