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4月04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4月04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鑒於《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不相適應,決定廢止《安徽省...
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的修正案(草案),決定對《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作如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已經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第三十三條自本規定施行之日起,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查處投機倒把活動暫行規定》即行廢止。我省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一九八五年六月...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11月17日 廢止《安徽省城鄉集市貿易市場管理條例》(1996年1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1月30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
1981年10月12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了促進生產發展,活躍城鄉經濟,方便民眾生活,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秩序,保護集市貿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城鄉集市...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3年12月13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1年12月28...
2002年3月29日青海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青海省城鄉集市貿易食品衛生管理暫行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青海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02.03.29 實施時間 ...
第八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和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有三人以上附議)提出的立法議案;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的立法議案。 第九條 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
1990年10月26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2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經濟契約管理...
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安徽省經濟契約管理辦法》進行修訂的修正案(草案),決定對《安徽省經濟契約管理辦法》作如下修訂:...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的實際,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若干規定(試行)》作如下修改:...
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鑒於《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的主要內容已被國務院《河道管理條例》、《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等法規代替,決定廢止《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
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進行修訂的修正案(草案),決定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
1997年1月3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省級開發區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4年4月23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1989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改 根據1997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
1988年6月27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若干規定(試行) 頒布時間 1988年06月27日 實施時間 1988年06月27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訂《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的決定第二...
新修訂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經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5次審議、常委會黨組6次專題研究後,近日在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獲得通過。這部地方性法規審議次數之多,在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歷史上...
1981年7月28日安徽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訂《安徽省長江、淮河河道堤防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
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1991年8月30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訂《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執行地方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定》已經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
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進行修訂的修正案(草案),決定對《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