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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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決議 頒布時間 2001年12月27日 實施時間 2001年12月27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關於加強全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工作的決議 (2014年9月26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全省檢察機關民事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經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規定》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1月1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
決議決定 關於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 (2024年1月10日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根據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召開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
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關於全省法院執行工作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近年來,全省各級人民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積極推進執行改革,加強執行隊伍建設,不斷加大執行力度,...
三、審查安徽省2021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2年省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事項;...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5月23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對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一府兩院”)工作人員的任前審查和任後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1985年4月28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暫行規定 頒布時間 1985年04月28日 實施時間 1985年06月01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1999年6月6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若干問題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9年06月06日 實施時間 1999年08月01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司法機關是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 第三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對本級和下級司法機關的辦案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條 人大常委會監督司法機關具體案件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了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執行,保證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的實際,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若干規定(試行)》作如下修改:...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查處貪污賄賂等經濟犯罪的決議 頒布時間 1994年08月30日 實施時間 1994年08月30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全省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等經...
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的決定》修正 根據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02年4月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三、審查安徽省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與2023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3年省級預算;四、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安徽省...
2003年6月15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省人大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3年06月16日 實施時間 2003年06月16日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
《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建議工作的決議》是2023年9月2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工作的決議,強調全省各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增強接受法律監督的意識,自覺支持和配合檢察建議工作。發展歷程 2023年9月...
四、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五、聽取和審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七、選舉事項。會議決議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0年1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
五、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六、聽取和審議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七、聽取和審議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八、其他事項。會議決議 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2021年2月1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
第七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人民政府關於司法工作的報告。主任會議聽取司法機關的專項工作匯報。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司法機關的工作報告時,對其中不符合憲法、法律、法規的...
1984年4月1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3月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1999年10月15...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1、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2、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
1984年4月1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3月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辦法〉的決定》修正。
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
決議決定 2022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8年10月23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規範執法檢查工作,提高執法檢查的實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有關法律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7年4月27日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規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