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感(心理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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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感是一種從恐懼和焦慮中脫離出來的信心、安全和自由的感覺,是滿足一個人現在和將來各種需要的感覺,是對可能出現的對身體或心理的危險或風險的預感,以及個體在應對處置時的有力/無力感,主要表現為確定感和可控制感。不安全感是指個體面對風險、壓力以及各種威脅性的內外部環境時,通過情緒體驗生理反應及行為意向等表現出來的一種情感體驗

安全感是心理需要中的第一要素(飲食、睡眠、性需要等都屬於生理需要),是人格中最基礎、最重要的成分。安全感的建立是在幼年,特別是一歲之內的時候,這時安全感的建立是從父母特別是母親那裡獲得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感
  • 定義:一種從恐懼和焦慮中脫離出來的信心、安全和自由的感覺
  • 所屬學科:心理學
常見類型,工作安全感,情緒安全感,社會安全感,公眾安全感,婚戀安全感,兩性關係中的安全感,相關理論,精神分析學派,人本主義,認知心理學,缺乏安全感的原因,導致不安全感的客體,緩解不安全感的非理性表現,常見問題,

常見類型

工作安全感

指員工對目前自身工作穩定性及對未來職業前景的心理期望和感知。從個體層面出發,是個體進行自我表現和展示時,不必擔心其個體形象職業地位職業生涯遭遇反向評價的感知程度。從團隊層面出發,心理安全感是團隊的一致信念,當個體認為自己在團隊中擁有安全的人際關係時,能夠促進其在團隊中踴躍表現。從組織層面出發,心理安全感是員工對組織環境是否安全的察覺。與其相對應的是工作不安全感,指的員工在受到威脅的工作情境中,對於如何維持期望的連續性而感知到的一種無力感。既可能是感知到工作本身會有喪失的危險,還可能是感知到有價值的工作特徵面臨威脅。

情緒安全感

是一種情感,指人們在客觀事物能夠滿足安全需要的情況下所感受到的來自自身情感體驗。情緒不安全感是指子女在經歷或目睹父母衝突後形成的消極反應,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情緒反應,具有破壞性並反映出重大的婚姻不和諧衝突,會使兒童的消極情緒喚醒感增強,出現難過、害怕、恐懼等情緒反應。二是內部表征,過去的破壞性婚姻衝突經歷增加了子女消極的認知期望,包括對父母關係的消極認知(破壞性表征),兒童捲入父母的婚姻衝突之中,認為父母衝突和自己有關(蔓延性表征)。三是行為反應,父母衝突可能引起兒童的行為反應(如逃避、捲入或調解等)。

社會安全感

社會公眾對於生活環境的安全與保障的整體感知,這種感知會伴隨著所生活的社會環境的變化而改變,其可作為區域社會治安衡量的指標,也與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存在較大的聯繫。

公眾安全感

是指公眾對社會安全狀況的主觀感受和評價,是公眾在一定時期內的社會生活中對人身、財產等合法權益受到或可能受到侵害、保護程度的綜合心態反應,也表示公眾對社會治安狀況的認知,對社會發展的信心水平。

婚戀安全感

對個體的親密關係有重要影響,一方面被視為產生親密關係的前提,在對方能夠給予較多的安全感時,更有可能進一步的發展親密關係。另一方面被視為影響婚戀關係中的人際溝通、交流策略、對事件的知覺與解釋、思想與行為反應的重要因素。缺乏婚戀安全感或安全需求較多的個體總是懷疑自己的價值,抵制來自於伴侶的積極反饋,對伴侶持消極的評價,低估自己對伴侶的愛等。

兩性關係中的安全感

安全感是維護男女之間感情不可缺少的要素。一般來說,女性會渴望有一個堅強、有責任心的人作為依靠,而女性從這種依戀關係中會得到一種安全感。同時,有婚姻作為法律和輿論保護,會給個體帶來更多的安全感,而缺乏婚姻保障的親密關係會給人帶來不安全感。然而,安全感只是一種自我感受,並不能通過改變他人來解決,也不能通過要求對方來滿足自己,只有自己足夠強大才能才能有充足的安全感。

相關理論

精神分析學派

精神分析學派的創始人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很早就注意到個體的弱小、男孩的閹割焦慮以及自卑情結對一個人成長及成人以後心理健康神經症的產生有著重要的影響。他認為安全感在幼年時期就產生,個體成長過程中的某些欲望和需要能否得到滿足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安全感的發展。當個體面臨無法處理的外界刺激或是某些需要得不到合理滿足時,會產生焦慮的情緒體驗,威脅個體基本的安全感。為了減輕焦慮這種不良的情緒體驗,個體會運用各種防禦機制,如:退行、否認、合理化等,實際上也是為了尋求安全感,得到某種平衡和安慰。
霍尼(Karen Horney)提出了“基本焦慮”的概念,認為兒童在早期有兩種基本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和滿足的需要,這兩種需要的滿足完全依賴於父母,當父母不能滿足兒童這兩個需要時,兒童就會產生基本焦慮。當父母用“對兒童實施直接或間接的支配、冷漠或怪癖行為、對兒童個人的需要缺乏尊敬、輕蔑的態度、過分頌揚或缺乏讚揚、缺乏令人信賴的溫暖、使兒童在父母的爭吵中選擇一方、隔絕同其他兒童的交往、充滿敵意的氣氛等”的方式來對待兒童時,兒童就會對父母產生一種基本敵意。但由於兒童自身的渺小和無助,兒童又必須依賴父母,因而必須壓抑對父母的敵意,這種壓抑的直接結果導致兒童把敵意投向整個世界和整個社會,使兒童認為世間的一切任何事物對他們來說都充滿了危險,這就導致了不安全感的產生並進而轉化為基本焦慮。
埃里克森(E. H. Erikson)將人生全程劃分為八個時期,並認為在人生的每一個時期,都有其特定的發展任務,每一個時期都應視為一個“危機與轉機”的關鍵。埃里克森指出,在個體發展的早期,發展的課題是要個體建立對世界最初的信任感。嬰兒初生,如果受到父母或其他看護人的良好照顧,尤其是母親,如能夠對嬰兒採取慈愛的態度,並且這種慈愛是經常的、一貫的和可靠的,嬰兒就會覺得舒適與滿足,會產生最初的安全感,會對周圍的世界產生信任和期待。埃里克森認為這種基本信任的獲得是兒童的第一個社會成就,是嬰兒自我統一性的基礎。

人本主義

人本主義心理學家認為,安全感是決定心理健康的最重要的因素,可以被看作是心理健康的同義詞。馬斯洛從多個方面對具有安全感和具有不安全感的人進行對比發現,缺乏安全感的人往往感到被拒絕,感到不被接受,感到受冷落,或者受到嫉恨、受到歧視;感到孤獨、被遺忘、被遺棄;經常感到威脅、危險和焦慮;將他人視為基本上是壞的、惡的、自私的、或危險的;對他人抱不信任、嫉妒、傲慢、仇恨、敵視的態度;悲觀傾向;總傾向於不滿足;緊張的感覺以及由緊張引起的疲勞、神經質惡夢等;表現出強迫性內省傾向,病態自責,自我過敏;罪惡和羞怯感,自我譴責傾向,甚至自殺傾向;不停息地為更安全而努力,表現出各種神經質傾向、自衛傾向、自卑等。自私、自我中心。而具有安全感的人則感到被人喜歡、被人接受,從他人處感到溫暖和熱情;感到歸屬,感到是群體中的一員;將世界和人生理解為愜意、溫暖、友愛、仁慈,普天之下皆兄弟;對他人抱信任、寬容、友好、熱情的態度;樂觀傾向;傾向於滿足;開朗,表現出客體中心、問題中心、世界中心傾向,而不是自我中傾向,自我接納,自我寬容;為問題的解決而爭取必要的力量,關注問題而不是關注於對他人的統治;堅定、積極,有良好的自我估價;以現實的態度來面對現實;關心社會,合作、善意,富於同情心
弗洛姆(Fromm)認為個體的安全感是不斷變化著的,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不斷降低。幼年時期,個體的能力不足需處處依賴父母,自己和父母之間聯繫緊密,在父母照顧自己的過程中體驗到了強且穩定的安全感與歸屬感。隨著年齡的增長,個體的能力得以提高,要走出家庭進入社會,和父母之間的聯繫減少開始變得疏遠,個體的安全體驗也就隨之降低。可以看出,安全感體驗主要取決於個體和重要他人之間關係的緊密程度。

認知心理學

加拿大心理學家威廉布列茨(William Blaze)自1925年起對兒童的安全感發展狀況進行了長達60多年的追蹤研究,蒐集了大量有關兒童自然行為和被引導的自省行為的原始資料,對這些資料總結分析後提出了相對系統的安全理論。他認為安全感是在個體把控自己的行為並對最終結果負責的過程中形成的。安全感是一種心理狀態,根據外部環境的變化而變化,個體在面對某些情境或他人時,可能會體驗到不安全感,而在其他場合時,安全感水平可能會提高。

缺乏安全感的原因

(1)不確定感或不可控制感,所謂“天有不測風雲”,其重點就是說危險的發生具有不可預測性,這種不可預測性會讓人感到特別的不安。
(2)不完善感,因為當一件事情即使是比較保險的,但是只要不完善,不可控制,只要存在“萬一”,人們就不會放心,就會產生不安全感。

導致不安全感的客體

(1)人類以外的事物或事件,如地震、洪水、猛獸、交通事故癌症
(2)人類成員自身,如打架、殺人、搶劫、強姦等。

緩解不安全感的非理性表現

(1)過度控制:這種過度控制有控制別人和控制自己兩種表現形式。控制別人是指即使知道自己這樣做是不對的,也要逼著對方給自己答案。為了獲得某種意義上的安全而竭盡全力,但在獲取安全的過程中,卻事與願違地將自己推向了安全的邊緣。控制自己是指控制自己的思維和想法。在極端的情況下,人們甚至想通過控制自己的表現去控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和做法。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和做法不符合自己的預期時,就會感到絕望,然後再變本加厲地試圖控制自己。這樣就會讓自己在他人面前變得更加緊張不安,對人際關係敏感,極端表現形式就是社交恐懼症。
(2)創建屬於自己的“個人迷信”:是人們指望通過某些做法來控制、把握、支配那些個體本來無法把握或沒有信心把握的事情,以此緩解內心的不安全感。比如,睡覺前如果將鞋子的方向擺正了,睡眠效果就好,擺不正睡眠效果就不好。
(3)逃避或不願意面對現實:比如對自己的工作能力缺乏自信,在單位發生人事變化之前辭職,這樣就不會經歷被辭掉的尷尬。

常見問題

1.缺乏安全感的表現是什麼?
缺乏安全感是一種很常見的心理現象,當它在人際交往中表現出緊張、恐懼和逃避的時候,輕則是社交焦慮,重則是社交恐懼症,當對自身的健康狀況極度沒有把握的時候,就表現為疑病症。在感到極端不安全並通過各種方法控制,控制失敗後還沒有放棄,並變本加厲地試圖繼續加以控制的時候,就表現為強迫症,在控制失敗並絕望的時候,就表現為惡劣心境。缺乏安全感的人經常感到孤獨、害怕、被遺忘、被拋棄,對他人抱有不信任、嫉妒、傲慢、仇恨、敵視的態度,有悲觀傾向,表現出強迫性內省傾向、病態自責自我過敏等等。
2.如何增強安全感?
第一,正確地認識危險發生的可能性。生活中可能確實存在一些讓我們擔心的事情,但是如果過於擔心,讓擔心成為一種負擔,就會束縛我們的手腳,局限我們的行為,僵化我們對事物真相的認識。
第二,建立合理的自我評價體系。經常感到不安的人,可能對這個世界的認識過於消極,會認為這個世界充滿危險、黑暗、敵意和挑戰,像一個充滿互相殘殺的角斗場,也可能是他們的自我評價系統出現了問題,如果能合理地評價自己,相信自己的工作和人際交往能力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漸增強,那么內心的不安和疑慮也會慢慢消失。
第三,悅納自己,敢於面對和接受讓自己不安的環境。比如對那些在人際交往中感到不安全,甚至患有社交恐懼症的患者,心理治療師會建議患者首先接納自己的這種現狀,然後學著和身邊的小範圍的熟人交往,讓他們感受到與人交往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那么可怕,一段時間後,再鼓勵他們與陌生人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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