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孤立主義是一種外交政策,一個國家是否採取此種政策對該國各方面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都會產生巨大影響,所以,孤立主義一直飽受爭議。
孤立主義源於美國
獨立戰爭前後的早期外交,在20世紀曾一度盛行於美國。孤立主義作為一種政策主張,是以儘量避免對外國承擔政治和軍事義務的同盟關係的方式,來維護和擴展美國的利益,且側重政治、軍事和外交,而在經濟和文化等方面並不限制與外界的交往聯繫。它是美國統治集團在某種條件下推行擴張政策的一種手段。
孤立主義一直存在於美國的外交當中,並在相當程度上影響著美國建國以來的外交活動。
美國的孤立主義
創立
在美國立國之後相當長久的一個歷史時期中,美國外交政策所奉行的是由
國父華盛頓所確立的孤立主義原則。
華盛頓在其著名的《告別詞》中就新生的
美利堅合眾國的外交政策提出下述基本原則:
(一)要將美國建成自由進步的偉大國家,最為重要的是應該排除對某些個別國家抱永久且根深蒂固的反感,而對另一些國家則又有感情上的依附;
(二)為了保衛美國的安全,自由的美國人民必須對外國勢力的陰謀詭計和影響有清醒的頭腦,因為歷史和經驗證明,外國勢力是共和政府最致命的敵人之一;
(三)美國應該與外國發展商務關係,但是卻要避免與它們發生政治聯繫,不要與任何外國建立永久的聯盟,只有在非常緊急的情況下可以建立短暫的聯盟,雖然對已經訂立的政治性條約,應該忠實履行,但僅以此為限,以後不再增加;
(四)由於歐洲有一套與美國無關、或者關係非常微小的根本利益。因此美國不能通過人為的紐帶,牽連進歐洲的政局變換中去,或者卷進與歐洲為友或為敵的那些通常的結合和衝突中去;
(五)美國獨處一方,遠離他國,這種地理位置允許並促使美國能推行一條獨特的外交路線,使好戰國家不能從美國獲得好處,也不敢輕易冒險向美國挑釁,美國因此可以在正義的指引下,依照自己的利益,在和平和戰爭問題上做出自己的抉擇。
華盛頓所提出的是堅持不與任何國家(主要為歐洲列強)結盟,不捲入列強紛爭,完全獨立地處理國際事務的孤立主義外交原則,其精髓為:"我們是為我們自己行動,不是為別人而行動的。"然而,恰恰就是華盛頓所提出的孤立主義原則對日後美國的單邊主義外交實踐,即推行不受他國和國際機構影響,不建立和依靠聯盟,完全獨立地依靠自己的實力處理國際事務的外交政策具有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發展
正是由於孤立主義與
單邊主義的這種緊密關係,因此在自華盛頓確立了孤立主義的外交原則之後直至1914年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美國的外交實踐始終由單邊主義為主導,即始終堅持不與任何國家(主要為歐洲列強)結盟,不捲入列強紛爭,完全獨立地處理外交和國際事務。
雖然,隨著自身力量的增強,美國在1823年推出了拒絕歐洲列強幹預美洲事務,從而將
拉丁美洲劃入自己勢力範圍的
門羅主義,以及在1898年挑起
美西戰爭,打敗
西班牙,占領
波多黎各,吞併
菲律賓,並進而在20世紀初組建白色大艦隊,推行"
胡蘿蔔加大棒"的外交政策,但是,所有的這一切都基本上是在"我們是為自己行動,不是為別人行動"的孤立主義原則基礎上單方面實施的。這也就是說,儘管自華盛頓提出著名的孤立主義外交原則之後,美國的外交政策隨著時代的變化而不斷地變得更具進取性、進攻性和擴張性,但其不介入歐洲事務,不與他國結盟,不為他國利益而只為自己利益服務的孤立主義宗旨則完全沒有變化,而從具體的操作層面看,美國所實施的就是單邊主義的外交政策。
改變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
民主黨總統
伍德羅·威爾遜試圖努力改變美國的孤立主義外交原則,而以
多邊主義的外交政策替代單邊主義的外交政策。
威爾遜所提出的多邊主義外交政策就是"要求美國人承認支持法制化和制度化形式的多邊參與。"也就是說,威爾遜認為美國應該改變過去那種不受他國和國際機構影響,不建立和依靠聯盟,完全獨立地依靠自己的實力處理國際事務的外交政策,並且在此基礎上,積極推行通過結盟和建立國際制度實現多邊國際合作,調整國際關係和維護美國國家利益的外交政策。
1918年威爾遜向美國國會提出著名的"十四點計畫"(“
十四點原則”),系統地闡述了頗具他個人色彩的美國外交政策新原則,提出通過建立
國際聯盟來實現國際合作和保障世界和平的構想。威爾遜的構想顯然與美國傳統的孤立主義外交原則相背離,其實質就是大多數西方學者稱之為的"
國際主義"。威爾遜的"國際主義"在外交實踐中的具體表現就是我們今天普遍認為的多邊主義。
然而,美國公眾和政治精英們對威爾遜改變美國孤立主義外交傳統的做法並不認同。雖然美國最終加入了
協約國軍事聯盟,參加並與盟國一起打贏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威爾遜總統也在戰後帶著他的"十四點計畫"遠渡重洋參加
巴黎和會,並且說服戰勝國建立起嶄新的多邊主義國際合作機制——國際聯盟,但是,他卻沒有能說服他自己的國家改變孤立主義的外交傳統,批准《
凡爾賽條約》和加入國際聯盟,並進而以多邊主義外交政策替代原先的單邊主義外交政策。
威爾遜在巴黎和會結束後,一回國就向參議院提交了包括
國際聯盟盟約的《凡爾賽條約》。他問道:"我們敢於拒絕它嗎?敢於傷世界人民的心嗎?"但是,當時的
美國參議院就是敢於傷世界人民的心,因為孤立主義的原則就是"我們是為我們自己行動,不是為別人而行動的。"儘管如此,威爾遜的"國際主義"外交原則和"多邊主義"外交實踐卻對20世紀下半葉的美國外交政策產生很大的影響。
政策
兩次世界大戰間的孤立主義政策:
在20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美國繼續維持傳統的孤立主義外交原則,在一系列的外交活動中堅持單邊主義,拒絕多邊的國際合作。20世紀20年代共和黨政府的外交決策者,包括總統
沃倫·甘梅利爾·哈定、
卡爾文·柯立芝和
赫伯特·胡佛以及
國務卿休斯、
弗蘭克·B·凱洛格和
亨利·劉易斯·史汀生等是一批保守的國際主義者。他們雖然也認為美國的繁榮和安全與外部世界,特別是與歐洲息息相關,美國孤立於歐洲事務之外已不可能。但是,他們反對威爾遜
十字軍式的理想主義,反對美國外交政策追求世界民主化的目標。與威爾遜讓美國承擔向海外“布道”的使命不同,他們認為,美國外交的任務是去參與對資源的爭奪,保證美國國內的繁榮。他們對
集體安全原則表示懷疑,也不願意參與促進集體安全的努力,認為美國沒有義務去維護其他國家的政治獨立和領土完整。休斯、凱洛格和史汀生都反對國聯盟約第10條的集體安全原則,哈定總統更是堅決反對美國加入國聯。
在此時期內,美國參議院兩度否決美國參加
國際法庭,美國國會還在1935年8月通過一項全面反映孤立主義原則的中立法,禁止美國武器運往交戰國,並禁止用美國船隻運送此種貨物。甚至在經濟政策上,美國政府也拒絕通過參與國際經濟金融合作來解決世界性的經濟大蕭條,堅持推行以鄰為壑的單邊主義,決不承擔穩定世界經濟的義務。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全面爆發之後,美國的孤立主義外交原則才在
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的努力之下逐漸發生變化,以致最終轉向加強國際合作,建立
反法西斯同盟,徹底打敗法西斯,確立維持戰後世界和平國際機制的多邊"國際主義"外交政策。
消失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成為國際體系中的
超級大國,美國的外交政策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孤立主義原則被否定,"國際主義"成為美國外交決策的基礎。美國外交政策的多邊主義時代產生了。戰後美國多邊主義外交政策的基本理念為:通過維持西方聯盟,在一系列國際規則和原則的基礎上協調與盟國乃至與非盟國之間的政治經濟關係,同時強調通過建立國際制度、國際組織和國際機制來協調各國之間的國際事務。在美國政府的推動下,強調國際多邊合作的
聯合國於1945年成立,而戰後的西方軍事聯盟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也在美國的主導下成立。
在國際經濟領域,美國一反過去的單邊主義,竭力推行多邊合作,在1944年建立起穩定國際貨幣和金融的
布雷頓森林體系,其中的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
世界銀行至今仍在運作,雖然該體系已於1973年宣告終結。
1948年在美國的鼓動與努力之下,以多邊主義為基礎,主張
國際經濟合作,大力促進國際貿易的《關稅和貿易總協定》宣告成立(1995年該總協定為
世界貿易組織所取代),美國在
關貿總協定的多輪談判中始終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然而,即便在
冷戰中,多邊主義外交政策雖然占據著主導地位,傳統的以孤立主義為基礎的單邊主義卻依然不時地影響著美國的外交政策。
首先,縱觀整個
冷戰時期,美國雖然十分強調多邊合作的作用,並且主動建立起一系列多邊合作的機制,但是,在相當多的情況下,美國卻僅僅只是將多邊合作機製作為實現自身霸權的工具。如
韓戰期間,美國利用聯合國組建
聯合國軍赴朝作戰,其實質完全是為了美國自身在遠東的戰略利益,而並非為實現聯合國這一多邊國際合作組織的崇高目標——維護世界和平。
其次,美國在冷戰中往往為了自身的利益,甚至僅僅出於
意識形態鬥爭的需要,將多邊主義和多邊合作放在一邊,肆意地單邊行動,造成國際局勢動盪不寧。如為了全面遏止共產主義,美國不惜在60年代單槍匹馬地發動
越南戰爭,以致不僅造成冷戰中的又一場
熱戰,而且與自己的盟國間的多邊合作也受到很大的負面影響。
再次,即使在經濟領域,雖然美國是戰後全球
多邊貿易體制的倡導者,但自70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解體後,美國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往往通過運用國內的立法來保護本國的貿易利益,其中1974年和1988年的兩個貿易法就都具有非常濃厚的單邊保護主義色彩,如1988年的《綜合貿易和競爭法》要求美國總統對外國的"不公平貿易"實施單方面的報復,對違反"美國智慧財產權"的國家採取單邊的制裁行動等。
實際上,美國的多邊主義外交政策表現得最為充分的時期是在冷戰結束之後的十年。20世紀的80年代末90年代初,
東歐劇變、
蘇聯解體。美國因冷戰的驟然結束而成為惟一的超級大國。面對失去了對手蘇聯威脅的全新國際環境,
老布希政府和
柯林頓政府,其中尤其是後者,堅持通過推行多邊主義的外交政策來確立美國在後冷戰時期世界體系中的領導地位。由此,強調國際制度、國際法在處理國際事務中的作用,堅持在國際政治經濟和環境領域內通過美國的領導實行多邊合作,推動全球的
貿易自由化,倡導人權和積極參與多邊的
人道主義援助與人道主義干預,促進世界各國
政治民主化等成為該時期美國外交政策的主流。應當承認,1991年美國通過聯合國授權成功地率領聯軍將
科威特從
伊拉克的軍事占領之下解放出來;1995年在美國的主持下,通過
代頓協定和北約組織的介入解決了
波赫多年的戰亂;1997年美國在保護全球環境,遏制
地球溫室效應的《
京都議定書》上籤字;以及2000年柯林頓政府促成
阿拉法特和
巴拉克在
戴維營舉行和平會談等都是美國多邊主義外交的成果。然而,後冷戰時期美國的多邊主義外交因2001年喬治·W·布希入主白宮而戛然而止。
孤立主義是美國外交傳統也是美國單邊主義外交政策的基礎。雖然20世紀下半葉多邊主義主導著美國的外交政策,但是以孤立主義為基礎的單邊主義依然時隱時現。
自我孤立
曾經採用過孤立主義的國家:美國、日本、朝鮮、中國、緬甸等
日本
起因
1633年起,
德川幕府開始頒布
鎖國令,禁止與西方國家的貿易(
荷蘭除外)。直到1853年廢止為止,日本歷經了200餘年的孤立狀態。這項政策一方面免於日本受到外部世界的影響,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日本的落後。
結果
最終,
明治維新使日本徹底擺脫了這項國策,並通過全速從西方引進先進技術與文化實現了日本的近現代化。
朝鮮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自建國以來,一直奉行嚴格的鎖國政策,對該國國民的行動嚴格限制,他們幾乎沒有機會離開朝鮮,對外國人進入朝鮮,則嚴格監視行動,並給予許多限制。在通訊上,手機及網路的通訊被禁止或嚴格管制,網路是不與全球網際網路聯繫的,而自己建立了“
光明網”。朝鮮的鎖國政策為了是控制其本國國民的思想與交流(朝鮮被美國全面封鎖是核試驗之後)。
又因為朝鮮實施鎖國政策,貿易對象僅限於中國、前蘇聯與部分東歐前社會主義國家(
捷克、
波蘭、
匈牙利、東德等),朝鮮得以藉由前蘇聯控制下的經貿同盟“
經濟互助委員會”所提供的低價之“優惠價格”與朝鮮之邦交國進行貿易。後來因為蘇聯解體、東歐劇變造成經濟互助委員會解散,朝鮮也因此累積了很可觀的外債,甚至也得用“
以物易物”的方式償還與朝鮮貿易的債權國之間的債務。鄰近的中國與
韓國雖然有伸出援手以經濟和人道援助的方式幫朝鮮解決民生與外債問題,但朝鮮至今仍處於入不敷出的情況。另外,在朝鮮“
先軍政治”的基本國策中,任何資源的配給都優先給予
朝鮮人民軍,而民眾被分到的剩餘資源與糧食十分稀少,故朝鮮坊間經常上演野有餓莩的慘況;後來由於
朝核問題逐漸浮上檯面,聯合國實施了針對朝鮮的經濟制裁,但
金日成父子奠定的“金氏王朝”仍以有限的資源過著豪奢的生活。
在1990年代後半葉,朝鮮開放了少數觀光客的定點觀光,而觀光客的活動範圍僅限於指定地區,如首都
平壤、古城
開城、
板門店、
新義州、
羅先、
金剛山地區,同時朝鮮方面對外商開放少數地點(如
羅津、新義州)給外資企業進行少量投資,外資主要來自中、俄、韓等國。韓國已故總統
金大中曾對朝鮮實施了“
陽光政策”呼籲雙方減少敵意,並進行一連串的會談與經貿合作,而金大中也應
金正日之邀前往平壤進行雙邊元首的會晤,之後曾短暫實施跨境鐵路的試營運,以及因韓戰而失散的朝韓家屬之探親活動。
古代朝鮮
中國
古代中國
中國曾實行孤立主義長達四百多年。
明朝在
明成祖至
明宣宗的
鄭和下西洋(1405-1433)後,實施
海禁。不過粗略地說,明代開海時期約 占 75% ,禁海時期約占25%。
1723年(
雍正元年),因與
羅馬教廷間有關
中國禮儀之爭的白熱化,
清政府開始禁教,不許外國
傳教士進入中國國內傳教,被視為鎖國的一部分。到1757年(
乾隆二十二年),一道聖旨從京城傳到沿海各省,下令除廣州一地外,停止廈門、寧波等港口的對外貿易,這就是所謂的“
一口通商”政策。
中國清代前期實行了“閉關自守”或“
閉關鎖國”政策的觀點源於當時試圖向中國推銷其商品(特別是
鴉片)的英國商人,
馬克思曾在他的文章中接受了這一觀點,後來這一觀點於20世紀50年代納入了當時中國的主流意識形態,寫入了教科書,並且形成了一個觀點認為“明清時代閉關鎖國”。從“海禁”、“一口通商”和其他限制性政策這三個方面看,即使是明清官方的政策也不是長期“閉關鎖國”,從相關政策執行中實際的微觀行為和巨觀效果上看,同樣不是如此。另外,明清兩代,明朝雖然在明前期至
隆慶開關時期近乎全面海禁,但仍然在十六世紀中期隆慶開關時開放了
漳州月港一處口岸。明代禁海時期約占75%,開海時期約占25%。在
鴉片戰爭前的清代,禁海時期約占15%,開海時期約占85%。
儘管明朝在明末失去了對海上貿易的控制,但海上貿易仍持續發展,鄭氏集團的規模為此提供了充分證明。當時不僅
日本、
葡萄牙和
西班牙人穿上了中國絲綢,而且
東南亞土著、
墨西哥印第安人和黑人也都普遍穿著中國的絲綢與棉布服裝。自
康熙開海後,海上貿易量仍然保持著持續增長,康熙開海後的清代對海上貿易的監管較前代有效得多,相對於未進入官方視野的“走私貿易”,“合法貿易”的比例有所提高,這一時期海上貿易數量亦有持續增長的趨勢,無論進出口商船和噸位數量,主要商品數量和種類,主要貿易對像國的貿易量,白銀流入量,進出口總值以及海關稅收,都體現了海上貿易的增長。
閉關鎖國實際上是西方侵略者強加在清朝頭上的貶詞,反映西方國家不顧事實反誣清朝排外,就算是當時的西方各國的口岸也只容許本國船隻進出,本國的進口貨物只容許本國船或原產國船裝運,並稱之為“保護政策”,但又強迫其他國家洞開國門,任由他們自由離去和壟斷,是雙重標準的做法。
要求英國貨船能到浙江、天津等地收泊;
要求在北京設立商行;
要求在珠舟山占一島嶼,以便英國人居住和收存貨物;
要求在廣州城劃一地方居住英國人,或者居住澳門之人出入自便;
要求準許英商從廣東內河航行澳門,貨物不納稅或少納稅;
要求確定關稅條例。
乾隆帝隨之覆書批駁英國使臣的要求,雖然信中表現出妄自尊大的一面,但一些人往往斷章獨引“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貨物以通有無”這句話證明清朝“閉關鎖國”,對英國侵犯中國領土完整及關稅自主的六項要求避而不談。另外,清廷限制英國只能在廣州一口通商,是為了防止澳門被霸占的情況重演,一些國家仍然可到四口通商。美國東亞史學家
歐立德指出,乾隆不僅熟悉西方地理,同時也清楚歐洲法、俄兩國內部的情勢,他認為乾隆是故意展現他對遠方的英國感到興致缺缺,因為在當時清朝整體來說是一個和平且富有的國家,乾隆皇帝一方面年事已高,心有餘而力不足,此外似乎也沒有迫切的需要去了解西方。清朝政府也認識到英國在印度與廣州的勢力,只是受限於不同語言的信息在中譯上的整合有困難,以及清朝邊疆政策較為分權化的限制等等,因此清朝對英國的認識仍屬有限,但並非如過去所想的對外界一無所知。
緬甸
緬甸於二戰結束後正式獨立,而
緬甸軍政府長期實施軍事化統治。雖然軍政府曾在1998年實施國會大選,但軍政府當局否認對其不利的選舉結果,並長期軟禁人權鬥士
翁山蘇姬,因而遭到西方列強與東南亞國協疏離,不過緬甸與中國的關係仍十分良好,而且中國是緬甸軍政府最大的後盾。後來緬甸軍政府領導人
丹瑞於2010年將權力移交給同為軍方背景的總統
登盛,為了參與東協事務,當局發布大規模的特赦令,並減少反西方宣傳與傳媒暨網路管制,開始往政經自由化邁進。
被迫孤立
古巴
1959年
菲德爾·卡斯楚推翻了親美的
巴蒂斯塔政權後,建立了既不從屬於原
宗主國西班牙,也不聽命於美國的獨立政權,1961年美國
中央情報局派出1500名僱傭兵入侵豬灣,企圖推翻卡斯楚的獨立政權,遭到失敗。此舉造成古巴投向蘇聯陣營,建立社會主義政權。而美國下令禁止進口古巴的甘蔗,曾對古巴外貿造成衝擊。
1962年
古巴飛彈危機爆發,卡斯楚默許蘇聯在古巴建立
中程彈道飛彈陣地,引起時任美國總統
約翰·甘迺迪震怒,並下令派軍團團包圍古巴海域;而運在飛彈原料的蘇聯運輸船隊為了避免核戰爆發,主動掉頭駛離古巴沿海,並在甘迺迪與
赫魯雪夫之間的熱線電話中解決了這場即將演變成世界大戰的紛爭。
此後由於古巴受到美國的威脅,加上盟友中國與俄羅斯鞭長莫及,國際糖價走低等原因(糖業為古巴重要產業),古巴的對外貿易長期低迷;但從1995年改革後,古巴逐步加強與其它國家,尤其是歐洲和拉美國家的聯繫,旅遊觀光業得以重振,逐漸成為古巴第一大產業。外國公司也逐步可在古巴部分領域進行投資。後因卡斯楚病重,改由其弟
勞爾·卡斯楚接班,並逐步開放原物料與網路的限制,其開發步伐比菲德爾·卡斯楚時期更大。
南非
早年由荷蘭裔的波耳人統治南非的時代,南非當局實施了
種族隔離政策,此一戕害人權的舉措引起其他國家強烈不滿,並對南非當局實施經濟制裁與
武器禁運。後來在1994年
曼德拉當選為南非第一位黑人總統後,正式宣告種族隔離政策的終結,其他國家也恢復了與南非間的往來並對南非的一連串制裁措施解禁。
伊朗
1979年何梅尼發動
伊朗伊斯蘭革命罷黜親美的巴勒維王朝後,促使美國與伊朗斷交,在此同時伊朗轉而跟前蘇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展了密切的政、經、軍、外交關係;而伊朗的主要宗教是
什葉派,跟其他
阿拉伯國家所信仰的
遜尼派有意識形態的衝突,因而遭到同為伊斯蘭國家的遜尼派國家所排擠,無法在中東立足以確立中東強權的地位;發生了
伊朗核問題,造成向來與伊朗立場相左的
以色列、
伊拉克與
沙烏地阿拉伯緊張。
以色列
1948年
猶太人建立以色列以後,由於驅趕了
巴勒斯坦的穆斯林而遭到周圍
阿拉伯國家敵視,先後爆發了1967年的
六日戰爭、1973年的
贖罪日戰爭等大小戰役;後來阿拉伯產油國家為了報復向來偏袒以色列的歐美列強,就聯手發動了石油禁運並爆發
石油危機。由於石油危機的影響,除美國以外的國家不得不對以色列實施武器禁運。
二十世紀末,以色列總理
拉賓與
巴勒斯坦解放組織領袖阿拉法特在美國時任總統
柯林頓的主持下,於大衛營展開和解會晤,暫時緩解了以阿間的緊張情勢;後來以色列又面臨了
哈瑪斯、
真主黨、
復興黨與伊朗等伊斯蘭敵對勢力的武力威脅,以國迄今位於戰亂頻仍的緊張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