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縣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是太湖縣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實施意見》(皖農合〔2020〕38 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太湖縣實際,制定的辦法。
《太湖縣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是太湖縣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19〕6號)《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實施意見》(皖農合〔2020〕38 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太湖縣實際,制定的辦法。
《太湖縣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是太湖縣為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
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改善農村村民居住條件,促進宅基地節約集約利用,保護農村村民合法權益,助力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蘇州市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全市宅基地管理,規範農村村民建房用地行為,切實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城市化進程的決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第二條全市範圍內農村村民自建居住房屋(含附房)使用宅基地,包括新建...
《通知》指出,要嚴格落實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制度。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農房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00平方米,丘陵地區和山區農房每戶占地面積不得超過150平方米,新增農房每戶建築面積不得超過450平方米。經批准異址新建住宅的應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原址翻建或改擴建住宅的,面積不得超過自治區規定的標準。農村...
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市)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用地年度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不得超計畫批地。各縣(市)每年年底應將農村宅基地占用農用地的計畫執行情況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二、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審批制度,規範審批程式 (四)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辦法。各省(區、市)要...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按照以下標準執行:(一)城市郊區和人均耕地不滿十五分之一公頃(一畝)的縣(市、區),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頃(一畝)以上的縣(市、區),每戶宅基地不得超過二百平方米。不同地區宅基地面積的標準,設區的市、縣...
《關於印發臨川區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是針對於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等法律、...
本辦法所稱農民建房,是指農村村民在依法取得的農村宅基地上建設住房、附屬用房(指主體房屋外的廚房、衛生間、圈舍等)和庭院。包括原址翻建、改擴建,異址新建等活動。第四條 農村宅基地權能分為所有權、資格權和使用權三種形式。宅基地所有權歸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本辦法所稱宅基地資格權,是指依法向農村...
《英德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是由英德市人民政府於2013年11月29日發布並實施的政策法規。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英德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正確引導農村村民集約節約用地、依法用地,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本辦法所稱的村民家庭戶,是指戶主戶籍在本村,戶主或直系家屬在最近一輪農村集體土地調整時,在本村分有責任田的家庭(以2012年市區現有村民家庭戶調查結果為主要依據)。第三條 村民宅基地轉讓,受讓人必須是具備村民宅基地申請資格的本村村民家庭戶。第四條 市國土資源、規劃建設部門是市區村民宅基地審批、規劃建設...
《山西省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辦法》是為加強和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推動美麗鄉村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土資源部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村民搬遷扶持辦法。第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在分解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時,安排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專項用於地質災害危險區農村村民搬遷建房和地質災害易發區農村村民安全建房。設區的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內,優先保障地質災害危險區農村村民搬遷建房用地。第十七條 農村村民...
《辰溪縣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是辰谿縣施行的辦法。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與管理,切實維護農村村民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關於加強...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泰州市區(含醫藥高新區)農村村民新建、改建、擴建或者翻建個人住房的行為。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村民是指泰州市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第四條 城鄉規劃部門負責村民個人建房規劃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村民個人建房宅基地管理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村民個人建房安全質量監督工作;不動產登記部門...
本辦法所稱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住宅(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的集體所有土地。本縣行政區域內農村宅基地的審批、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行使人是指依法確定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小組或村民委員會。第四條 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村民集體所有...
第十九條 國土部門負責宅基地審批管理,依法核發宅基地《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監督、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做好農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及違法行為查處工作。第二十條規劃部門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宅基地住宅建設規劃審批管理,依法核發宅基地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具體辦法以市政府相關檔案為...
《通知》要求,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嚴禁借流轉之名違法違規圈占、買賣宅基地。嚴格落實“一戶一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經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應嚴格按照“建新...
在城鎮開發邊界外集體土地上申請宅基地建房的,應當符合當地村莊規劃的要求,未編制村莊規劃的應當符合縣或者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按照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和農村宅基地批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應當符合依法批准的村莊規劃或者縣、鄉鎮國土空間規劃管理規定。第十四條 村民申請...
為加強和規範農村宅基地管理,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5月19日印發了《定州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範全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農村宅基地...
《五指山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共八章三十七條,包括總則、宅基地管理、宅基地審批、宅基地有償使用、宅基地退出、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宅基地的日常督管理和法律責任附則八個部分。印發通知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五指山市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五指山市農村土地徵收暫行辦法》《五指山市集體經營性建設...
《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宅基地和農房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黃岡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該辦法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2020年12月2日五河縣人民政府五政辦〔2020〕25號公布。檔案發布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五河縣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77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2020年12月2日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辦、各直屬機構: 現將《株洲市區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二○一○年二月七日 正文內容 株洲市區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宅基地審批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我市農村村(居)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公益林、天然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農業農村部 自然資源部關於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貴州省城鄉規劃條例》、《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遵義市農村村民建房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
《株洲市區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是為維護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規範宅基地審批和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南省實施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和《湖南省集體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海口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是為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定的辦法。檔案發布 (2007年6月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農村集體土地,改善農村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等有...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在省規定的宅基地面積限額內,結合村民實際居住需求作出具體規定。第三十五條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住房占地面積、層數、高度等要求。縣級市(區)、鎮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村民建房資格認定管理、搬遷撤併類村莊農村住房翻建等農村住房建設有關規定。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