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寧河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寧河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寧河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寧河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寧河區商業道6號 
  • 所屬部門: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寧河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收集分析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特別重大災害、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駐我區的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七)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八)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十五)指導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負責本系統招商引資工作。
(十七)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全市救援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提案、安全保衛、保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組織安排局黨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局黨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交辦事項的貫徹落實等局黨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二)綜合協調科(安委辦)     
主要職責: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園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區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帳、督辦治理及銷帳等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部署的專項工作。負責擬訂本區安全生產巡查、督查、考核規章制度、規劃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本市及我區安全生產方面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確定事項、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安全生產基礎科     
主要職責: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區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以及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管理除危險化學品企業以外的駐區單位、區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案件的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執法計畫、依法行政考核等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研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主要職責: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會同區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安防網監控平台的監督管理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研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公眾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知識普及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擬定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系統內幹部專業能力提升培訓,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考核,指導教育培訓基地建設。指導監督本區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考核工作,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六)應急救援和災害防治科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出事件應急救援,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相關行業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參與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救援工作。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駐我區的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鎮園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擬定本區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草案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建立本區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指導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科學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擬訂有關信息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應急指揮平台的管理和維護,負責應急管理裝備工作。

直屬單位

天津市寧河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以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環節的執法監察工作。
天津市寧河區應急管理事務中心
承擔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事務服務和應急救援指揮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負責安全生產風險、自然災害等綜合監測預警相關事務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相關信息的收集、統計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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