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東麗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東麗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東麗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東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東麗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天津市東麗區先鋒東路外環線外武裝部後院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落實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實施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政策檔案、規劃和標準。
(二)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執行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收集分析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駐我區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協調發布自然災害綜合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同區相關部門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政府糧食辦公室)、區商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四)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的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五)指導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七)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
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放在首位,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東麗分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會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東麗分局、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建設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負責落實市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市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市應急指揮機關指令。
(2)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東麗分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東麗分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政府糧食辦公室)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運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政府糧食辦公室)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政府糧食辦公室)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集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行及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政、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承擔局機關黨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具體工作。承擔局機關紀檢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安全生產科。
主要職責: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成品油管道除外)、醫藥、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局行政許可事項審批。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和指導本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三)綜合協調科。
主要職責: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區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組織落實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依法行政考核等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
(四)應急救災科。
主要職責:組織局系統內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相關行業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參與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的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直屬單位

(一)天津市東麗區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安全生產以及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環節的執法監察工作。
(二)天津市東麗區應急管理事務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其他工作的應急保障;
(二)負責承擔應急管理、防災減災及自然災害等相關事務性工作;
(三)負責安全生產風險、自然災害等綜合監測預警相關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應急管理、防災減災救災信息的收集、統計等工作;
(五)承擔區危險化學品企業線上監測平台管理工作;
(六)負責“12350”舉報專線和“8890”等舉報投訴信息的受理、整理、匯總反饋上報等服務保障工作;
(七)負責視頻會議服務保障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及區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辛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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