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東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河東區應急管理局

天津市河東區應急管理局是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河東區應急管理局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部門:天津市河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天津市河東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本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方面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部門各街道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督查、評估全區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負責收集分析本區有關應急管理工作信息,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開展特別重大災害、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駐我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
(七)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部門各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和協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同區相關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區域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等中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在職責範圍內承擔基層治理相關工作。
(十七)指導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職能轉變。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預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公安部門在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的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依法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2)區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線路的確定工作,負責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2.與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在防汛抗旱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
(2)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編制防汛抗旱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防汛期間積水抽排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值班、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建議、提案、安全保衛、保密、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幹部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承擔黨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安排黨組各種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黨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交辦事項的貫徹落實;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法制宣傳科(執法監督科)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組織建立應急管理、安全生產信用體系建設;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年度執法計畫;負責依法行政考核等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本區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公眾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知識普及工作;擬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系統內幹部專業能力提升訓練;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技術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標誌等中介機構。
(三)綜合協調科
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擬訂本區安全生產督查、考核規章制度、規劃計畫、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市、區安全生產方面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檔案確定事項、重要會議議定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反饋和協調;負責督查、評估全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開展全區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區級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的掛賬、督辦治理及銷賬等工作;依法會同區相關部門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區委、區政府相關部門部署的安全生產專項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安全監管科
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本區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會同各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相關行業區域內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負責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和公共服務事項備案工作。
(五)應急救援科(應急指揮中心)
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本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信息化建設工作和科學技術推廣套用,擬訂有關信息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區級應急指揮平台的值守、管理和維護,指導相關部門應急指揮平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駐我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應急管理裝備工作,管理、分配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救災捐贈工作;負責相關行業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依法統一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和公共服務事項備案工作。

現任領導

許輝
領導簡歷:男,漢族,1973年9月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河東區應急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全面工作。
王磊
領導簡歷:男,漢族,1976年9月生,本科學歷,民革黨員,現任河東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安全監管科工作。
邵長森
領導簡歷:男,漢族,1978年3月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河東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應急救援科(應急指揮中心)工作(含河東區突發事件委員會辦公室、河東區防汛搶險指揮部辦公室、河東區氣象災害指揮部辦公室、河東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河東區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辦公室)
傅凱
領導簡歷:男,漢族,1980年4月生,市委黨校研究生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河東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辦公室(網路安全和信息化辦公室)、法制宣傳科(執法監督科)工作。
陳雷
領導簡歷:男,漢族,1971年2月生,本科學歷,中共黨員,現任河東區應急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綜合協調科(含河東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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