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1992年12月12日
- 實施時間:1992年12月12日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規定》在1992.12.12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對客運出租汽車的行業管理,維護乘客與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本市客運交通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
禁止在非客運出租汽車車輛上設定客運出租汽車運營標誌、里程計價器等運營設施。第三章 經營服務 第十四條 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客運出租汽車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二)執行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服務標準和規範,制定和實施車輛維修、安全行車、治安防範、衛生防疫和文明服務等制度;...
《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治安管理規定》在1995.04.18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治安管理,保障客運出租經營者、駕駛員、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營和從事客運...
《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治安管理規定》在1990.12.25由天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的治安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駕駛員、乘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在本市經營客運出租汽車的單位或個人,均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經營客運出租汽車的單位或個人,在領取出租汽車準運證件後十日內...
本條例所稱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以下簡稱客運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以下簡稱貨運經營)。道路運輸相關業務包括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第三條 道路運輸管理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高效、便民的原則,為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
第五條凡在長途客運站(區)附近經營客運出租汽車、機動或人力三輪車的,不得影響長途客運汽車站(區)秩序。第六條長途客運汽車站的停車場、候車室(區)、售票處、行李房、小件物品暫存處,必須符合治安防範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經許可在長途客運汽車站內經營商業、旅店業、飲食業、文化娛樂業以及其他服務性行業的...
第五條 公共汽車的治安管理實行治安備案登記制度。公共汽車的經營者應當向公交治安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領取備案登記標誌。客運出租汽車、客運長途汽車和車站的治安管理,實行治安許可證制度。客運出租汽車、客運長途汽車和車站的經營者應當向公交治安管理部門辦理申領治安許可證手續。無治安許可證的,不得經營。第六條...
第三十四條公共汽車進出站點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在站點一側單排靠邊停車;(二)暫時不能進入站點的,在最右側機動車道單排等候進站;(三)不得在站點以外停車上下乘客;(四)駛離站點時單排依次順序行駛。客運計程車應當在計程車站點右側路邊順序臨時停車上下乘客;在不妨礙公共汽車進出站、停靠的情況下,客運計程車可以...
第二十一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須遵守下列規定:(一)在同向劃有兩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左側車道供小型客車行駛,右側車道供其他車輛行駛;(二)在同向劃有三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左側車道供小型客車行駛,中間車道供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帶掛車的汽車除外)、客運出租汽車行駛,右側車道供其他機動車行駛;(三...
《天津市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規範》是為規範本市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行為,保障乘客、巡遊出租汽車經營者、巡遊出租汽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巡遊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2021年第...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天津市公共運輸治安管理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十六條 天津站地區禁止下列違反交通、客運管理的行為:(一)機動車、非機動車不在規定地點停放的;(二)出租汽車違反規定在非運營區域、道路上停車候客、攬客的;(三)出租汽車拒載、擾亂站點秩序的;(四)長途客車在站外停靠上、下乘客的;(五)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違反道路交通和客運管理的行為。第...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機動車停放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機動車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停車泊位,不包括供公車、計程車、貨車等專業運輸車輛以及機車、非機動車停放的場所。公共停車場是指向社會開放、為社會公眾提供機動車...
將《天津市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條例》有關條款中的“市政行政管理部門”修改為“水行政管理部門”。2.《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修改為:“市客運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在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時,可以採取扣押客運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和車輛的措施。”將《天津市客...
《辦法》明確將單位未成功配置、逾期未使用的搖號、競價指標,分別轉為對應配置方式的個人指標,避免單位指標浪費,滿足更多個人指標使用需求。明確“親屬指標可申請繼承,資產關聯單位指標可申請調撥,市民車輛被盜搶後可申請盜搶指標”。明確指標適用類型屬性不變並可向下兼容,即普通車指標可以永久購買普通車、節能車、新...
2019年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了天津市公共汽車運營成本規制及配套辦法,形成“規制—補貼—運營—考核”的完整制度和管理規範,促進我市公交提升服務品質,保障公交可持續發展。先後制定出台了《天津市巡遊出租汽車車輛管理規定》《天津市巡遊出租汽車企業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試行)》等檔案,從車輛、企業、駕駛員三...
2019年全市常規公交日均客運量達到305萬人次,公共運輸機動化出行分擔率為59.6%,2020年日均客運量173萬人次。出租汽車行業市場秩序更加規範,出台天津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完成巡遊出租汽車信息化設備安裝、運價調整,建成網約車監管平台,實施“三站一場”駐站式管理、出租汽車“亮星”等創新...
其他單位和個人投資的公共停車場、臨時停車場,可以由投資者經營,也可以通過委託、租賃、招標等形式確定經營者。第十八條 機動車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並在所在地稅務部門申請領取停車場專用發票後,方可進行經營。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的經營者在辦理上述規定的...
第三十三條:發生客流量激增危及運營安全的,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及時調整運營方案。不能及時調整或者調整後仍然不能有效疏導客流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採取限制客流的臨時措施,並做好與公共汽車、出租汽車等運營單位的銜接,確保運營安全。第三十四條:遇有自然災害、 惡劣氣象條件或者發生突發事件等嚴重影響軌道交通...
第二十九條公共客運車輛司乘人員應當文明禮貌對待乘客,保證車輛性能良好、整潔衛生,按照規定線路和速度行駛,在規定站點上下乘客。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執行服務標準,遵守職業道德;著裝整潔,語言文明;按照合理路線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線行駛;按照規定有序停靠和上下乘客。第三章 管理與促進 第三十條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
編制、下達交通運輸項目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指導行業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技術規範的實施;負責全區公交線路的規劃和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客運、出租汽車運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交通一體化工作;負責代征、代繳行業有關規費,提出交通運輸行業的收費政策、運價和收費標準建議工作;指導行業環境保護和...
(二)負責交通運輸、道路客貨運輸、機動車維修的行業管理和市場監管,落實相關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負責本區小客車總量調控的管理服務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客運出租汽車管理工作。承擔加快城鄉公交一體化建設工作,協調相關主管部門和公交企業,最佳化調整公交網線布局。(三)負責編制職責範圍內交通專項資金的年度使用計畫...
15、天津市道路運輸調度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承擔全市道路客貨運和危險品運輸、公共汽車、客運出租汽車、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等道路運輸智慧型化管理平台的統籌管理、調度運營監測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為全市公共運輸車輛提供導航服務、電召服務、報警求助、市民諮詢等事務性工作;承擔相關投訴受理、答覆等事務性...
九、負責區域內交通運輸行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參與協調公路“三亂”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負責公共運輸領域和出租汽車行業的管理。負責全區港(港口、渡口)航(船舶的安全、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工作。 十、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合作交流工作。推進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交通運輸行業技能培訓工作。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相關規定。區交通部門提出權責清單中有關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的具體權責事項。完成區交通局交辦的其他相關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工作。(2)公路運輸服務中心 承擔區域內道路貨運、客運、計程車等相關運輸服務,負責運輸車輛技術指標等級評價,汽車維修檢測,從業人員資質管理。(3)...
負責營運汽車技術性能檢測的管理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負責全局消防和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目標、安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管、交通基礎設施運行監測和交通領域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直屬單位 單位名稱:天津市寧河區交通運輸服務中心 機構職責:負責區域內道路運輸、城市客運...
天津市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於1983年11月0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杜鳳山,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省際包車客運、市內包車客運;標牌設計、製作;圖文設計製作、餐飲服務;汽車檢測、汽車租賃、計價器安裝、場地租賃;自有房屋租賃;日用百貨、燈具、五金、電器設備、電子元件、計價器、汽車配件、江淮轎車品牌汽車銷售;...
(八)負責公共汽車、客運出租汽車、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客貨運汽車、網際網路租賃腳踏車租賃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鐵路道口的看護、火車站站區管理等涉及區內鐵路運輸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職業技能培訓工作。(九)負責客運交通企業經營資質、公交線路的審核和招投標管理...
2016年12月21日,北京市《網約預約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細則》正式對外發布。北京市依舊延續了此前“京車京人”的規定,此外細則還規定網約車司機的駕駛證件需為北京市核發,接入網約車平台的個人和車輛必須經過審核,具備相關資質後方可上路參與營運。2018 年2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下發了關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